妙笔阁>军事历史>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第192章民土改

新民县,这个距奉天60公里的大县,从没有这样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这个从前张作霖受招安、从而从胡子一跃变为吃皇粮的军人而后在民国初风起云涌的变更中崛起的“贵地”,又要接受下一代的崛起了。

曾经有传闻说发迹前的张大帅被新民知府问及为何招安,张作霖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升官发财”。现在,他的长子要洗刷传言,给父亲增光了。

之所以选择新民,还是有些考量的:这里有奉天省城直达的铁路,虽然是日本人所建,但也是东北地区除中东路外最早修建的铁路了。因为交通便利,距离省城又近,可以兼顾家庭、军队管理与行政工作。要知道,新婚燕尔,正是小夫妻留恋的好时候,这样做,家庭事业两头顾。

其次还有一些考量:在张作霖与冯德麟斗争的前沿,安插卫队旅在内,是对27师的有力支援;新民是距离奉天最远的县,既在张作霖的有效控制下,又可以远避奉天城内一些人对他异军突起的敌意----张汉卿的崛起太快,快到无法适应这样的一支独|立于27师的力量。

张汉卿之所以如此热心,在根基不稳的情况下执意进行这次风险挺高的试验----他自己充满信心但别人不这么看----也是迫切想在政治上有自己的声音。自己的根基很浅,到现在只是督军署里有名无实的高级参议,以及至于跟随自己的人马特别是一堆笔杆子们无权无职。

要在政治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没有一帮人肯定不行,连后世做大事都提倡团队精神呢。所以作为土改试验的总负责人,张汉卿也在尝试用一套新的行政制度代替原有的,这新的制度,就是皿煮集中制的雏形。

原先的县长、副县长已经被他的人马架空,他也在利用这个机会锻炼他的未来的文官系统,顺便也检验一下他们的能力。

从8月20日起,大街小巷、远近村落都响起政|府要给农民无偿分地的传言。尽管一些大地主们竭力分辨,但当张汉卿安排的土地工作组深入到全县各个乡村、开始向各界宣传新民土地改革时,传言便被证实为真。新来的小张县长,要真的为老百姓们免费取土地了!这个消息像春风复苏了大地,使新民百姓众口相传。

小张县长是谁?那是督军兼巡按使的长公子,一言九鼎的人物!前段时间不还带着他的部下剿灭了三千多草原胡子?听来自郑家屯一带的商人们说,那死尸一串串地烧,熏得郑家屯上空都是浓烟!活着的胡子也没让他们吃闲饭,听说一部分被赶着建马场,另一部分被赶着修沟渠搞水利,说什么要用劳动把他们改造成人?这帮子害人精这下子可有得受喽!

张汉卿其实不是县长,是助理县长,但是他有另一个自封的头衔“新民土地改革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是郭松龄、王以哲。这个委员会下设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是韩淑秀;设土地纠纷调解及司法委员会,主任是张汉卿的秘书吴家象;设宣传委员会,主任是朱光沐;设行政委员长会,这是工作的大头,由郭松龄兼任,下设丈量、分级、登记、清册四个小组;设政策委员会,由王以哲兼任,负责对整个土改的行动进行总结、纠正、并形成系统化的文件。

他之所以能够进行这项史无前例的运动,正是基于一个理论,也是民国所宣扬的“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梦想。政|府花钱从地主手里“购买”田地并“免费”分给农民,还要怎么着?谁敢说什么!

还有一个月就要秋收了,工作组的宣传是在秋收之前就要把土地分配出去,这可是很大的活。之所以要这样做,张汉卿有诸多想法。

民国成立才几年,很多规则制度都不健全,农村尤甚。不少地主与政|府当局暗中联手,在土地规模上大做文章,不乏有以好充次、隐瞒土地以少交田税者。由于“新民土改”的做法或多或少对多地的地主们不利,张汉卿担心一些人会因为顾虑到税收的关系,在秋收后暂时放弃一些田地的所有权以逃避赋税。而当面对即将收割的庄稼时,这部分人不至于行此下策,而为土改委员会的工作组丈量土地及评估土地优劣大行方便之门。

其实还有更特别的理由没有说明,那就是小张也想在这次清理中弄些好处。“军转民”的各种支出及生产投资太大,现在他是能赚一笔是一笔,这些唾手可得的田产怎能放过?

“新民土改”的主要作法是:

1.明定法令,土地的所的权归国家,新民县政|府对个人合法拥有之土地承认其使用现状(优先使用权)。新民地区各乡、村sān_jí政|府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分署丈量土地、评定地价、依人头登记并领取《土地使用证》等任务。视新民地况,所有耕用土地分上等、中等、差等sān_jí。税收以中等土地之产值为基数,上等土地则以1.2倍计算,差等土地以八折计算。此次登记的地产状况,将在次年做一次复核,如果无误,在一次丈量及分配周期内(10年)不会再做改变,以减少工作量。

2.限制个人土地拥有量以人均5亩为基础,农民原有之土地未超越此数量者,此一部分按十抽一征税;被政|府补足部分,按二成征税。其余超出法令5亩部分有两个选择:其一是以赎买的方式由新民县政|府强制收购(以1916年年初物价基数约为20元/标准田地亩),所需费用分10年摊还本息。----这其实是借鸡生蛋的主意:自治政|府


状态提示:第192章民土改--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