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第192章民土改
府不出钱先期得到土地税金作为财政收入支持工业,而后以工业所得税金分期摊还利息金额。后来再适当通过货币贬值降低政府发行债券征集金等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这叫做农业补贴工业,工业反哺农业。其二则是按档征税,不超过5亩部分征收二成税,5亩以上10亩以下征收二成五,逐渐累加上升,最高上限为五成。以当时的收成状况,到这个份上,基本上已经是其不能承受之重,估计大地主们要挥泪斩仓了。

3.对目前无地的农民,及改过自新的无业人员(罪孽稍轻的土匪),新民县政|府分配经折算后的标准田地人均5亩,但在5年内须征缴约十抽二的农业税,迄第6年起农业税回落至一成水平。这里的农业税目前是以缴实物的办法,其水平是以新民地区普通一亩田的标准产量为基数,再按照比例得出所需缴纳的税额。因为东北地区货币状况千差万别,因此在初期,作为土改试点的新民首先成立了粮食局,将当年所征收的粮食统一由政策出售----因为交通不便,一些农民也将自己的余粮卖到粮食局。粮食局再统一将粮食高价卖到关外及国外,以获得更大利润。这一办法使得政|府收入大增,征收粮食比征收钱币来得更实惠----因为关外粮价是涨的。后来普及土地改革后,东三省的粮食长期不可以易地出售,政府垄断了粮食的销售,给工业增加投入----笔者在80年代还在家乡碰到这种情况,所以主人公张汉卿能想到这个办法,还要酌情给笔者加分。

4.为鼓励荒地开发,政|府还对主动开荒的农民给予先期5年免税的优惠政策,并适当给予开荒者以农资、农具救济,之后将恢复到与个人原有土地同等税收水平----缴纳土地收成的一成的农业税,当然超过的部分仍依法令2处理。

5.土地改革委员会尽一切可能购置牲畜以方便乡邻,并在各乡、村都有农具及牲畜出售或出租,租金以普通中等田的一成收成为单位。不愿出租而又无力购置牲畜的,土改委员会可以先予赊欠,但每期田地税金将跃升至五成。这里有当初剿匪时受伤的战马上千匹,伤愈后因为已经无法再作为战马而被改作农用----张汉卿从中再赚一笔。

6.新民县政|府允许土地的出租及雇佣,但不得转让及买卖土地----两千年来的经验证明,如果给土地兼并大开方便之门,头脑灵光的一批人总会找到办法来从农民手里获得土地,即使每个朝代的建立基本上都以“均田免粮”为口号打倒旧政权,最后仍会倒在因土地兼并而失去土地从而流离失所的农民起义大潮中。

当然,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关于土地的使用还是要集约化才行,张汉卿深知均田之弊,只是目前经济水平没有发展到那一步,还是“均田”的办法能够获得人心。在没有其它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自动放弃所拥有的土地;在政|府严厉的法令下,高昂的累进税率也会让有机会购买多于人均5亩田产的人三思而后行。

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有钱人对于土地兼并的渴望,当然,对于主动开荒的田产则予以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于是在新民大地上,一轮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揭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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