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气定神闲地负手而立,用下巴点了点三天王面前的案几,“抱歉,小婢弄坏了天王的酒碗,留下的赔罪之物,还望天王笑纳。”
众人顺着她的目光一看,顿时都瞪大了眼睛——三天王放在案几上的那只酒碗不知何时已被人整整齐齐地切成了两半,破碗之间,赫然是一锭闪亮的金子!
众目睽睽之下,竟是谁也没有看见小鱼是怎么做到的!
瞧着那断碗,人人都只觉得背上发凉,这一刀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断了碗,自然也能断了他们的头!三天王的手脚更是凉得厉害:这碗就放在他的面前,他的手还搁在案几上,这刀但凡再偏一点……
鸦雀无声之中,还是大天王扬声大笑起来:“好本事!好手段!”二天王也跟着笑道:“贵客今日所托之事,我等自然也义不容辞!”众人也回过神来,自是纷纷附和。凌云这才抱手一笑:“众位高义,在下感激不尽。”
只有小鱼暗暗撇了撇嘴,这一招她和娘子都玩过好几回了,每回使出来,大家都会立刻变得又爽快又义气——毕竟这个世上有人要钱不要命,有人要命不要钱,但谁会疯到既不要钱,也不要命呢?
此事大家既已心照不宣,接下来无非是你来我往地互相吹捧几句。那大天王还进里屋寻摸了半日,最后拿出了两把雪亮的突厥弯刀,硬是塞给了两人。小鱼瞧他那满脸欢笑的模样不似伪装,忍不住有些疑心:难不成这人是想拉她们入伙?
好在这天王虽是热情备至,倒没说出什么离谱的话来,待到凌云告别时,他也只是吩咐大罗汉好好相送,倒是让小鱼松了好大一口气。
有了大罗汉带路,这一次,不过一刻多钟,她们便顺利地走出了竹林。此时日头刚刚西斜,从竹园回庄子,快马加鞭只要一个时辰,走得再慢些,日落前也能到。凌云和小鱼心情都松快了下来。小鱼便忍不住抽出了新得的弯刀细细打量,只见这刀的刀口极为锋利,弧度长短恰到好处,比寻常大刀还轻便得多,当真是趁手之极。
小鱼越看越觉欢喜,忍不住笑道:“算那天王有眼色,我正缺一把这样的长刀。”随即又叹道,“要是再送我匹好马就更好了。”
凌云好笑地瞧了她一眼。小鱼不服气道:“这一路去涿郡得走两三千里呢,如今除了娘子的飒露紫,别的马要么跑不快,要么就跑不久!也不知良叔那边有没有准备好马。”
凌云想了想摇头道:“只怕没有。”经过元家的事,李渊已彻底想通了,家里最好的骏马,除了已经给他们姐弟的这几匹,其余的都已献给了皇帝,听说颇有奇效,如今父亲那边定然已没什么好马,更不可能让良叔带马过来。
小鱼多少也听说过献马的事,扁了扁嘴没有做声,过得片刻又高兴了起来:“这一路咱们要走的地方多着呢,说不定路上就能遇到好马!”
凌云挑眉问道:“然后抢过来?”
小鱼忙道:“我可以买啊!”说完便觉得不对,她们这次出来其实钱带得也不多,最大的一锭金子刚才已放在那什么天王的案几上了……娘子这是给个巴掌又给颗枣,效果当然不错,但她们也愈发穷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叹了口气,正要开口,前头的竹林里却是一阵摇动,有人突然冲了出来,拦在了两人马前。那人身形极高,往那里一站,就如黑塔一般。小鱼唬了一跳,正要挥刀指向来人,却听他声调古怪地叫了一声:“救、救命!”
就见拦路的是个瘦高的汉子,皮肤黝黑,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也难怪腔调如此奇异。他的打扮原本大概原本还算体面,一袭交领绫袍看得出质地甚是精良,只是此时衣服上满是灰尘,还破了好几个口子,头发散乱,脸颊青肿,看着实在有些凄惨。
小鱼收刀回鞘,皱眉道:“你这胡子,为何拦我们的马?”
那胡人神色惊惶地往竹林里看了一眼,结结巴巴道:“我是来长安做生意的,在路边吃了碗肉,睁开眼睛就到这里了。他们拿走了我们的钱和货物,还说要卖了我们。刚才他们那边突然乱了,没人管我们,我们就跑出来了,求求你,救救我们,我们不想挨打,我们不想被卖掉!”
他的声调七扭八拐,好在事情倒说得甚是清楚,凌云一听便明白了——当初在岔路口的竹棚里,十八罗汉也说要拿他们去换赎金。这胡人穿得贵气,自然被当成了肥羊。这事论理她们不该多管,但司竹园的人抢钱也就罢了,如今居然还要把人卖掉,这却着实有些过了。
凌云想了想便道:“小鱼,你上我的马,咱们带他走!”
小鱼“哼”了一声,上下打量了那胡人几眼:“你这模样,有什么好卖的!”
那胡人呆呆的也不知是否听明白了,不过瞧见小鱼已跳到了凌云的马上,脸上顿时露出了欢喜的笑容,冲着两人连连鞠躬,随即转身向竹林里叫道:“主人,出来吧。”
凌云和小鱼都有些意外,这胡人居然只是个下人?但见竹林之中,一个白色的身影微微闪动,果然有人快步走了出来。待得他走出林子,抬头看了过来,凌云和小鱼不由都呆了一下。
这个人,居然能长成这样?
其实他的状态比之前那胡人也强不了太多,身上一袭交领白袍已颇有污损,面上虽未带伤,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憔悴,头发并不齐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