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灯火通明的车站里,装卸工们正在卸货,到站的有轨马车运来煤炭,需要立刻卸下,然后运到码头,装船。
所以,不远处的泗水码头也是一片光亮,夜班工人们的忙碌,确保货物的昼夜不间断转运。
车站站台一角,夜巡的李笠,看着身边一盏立式煤气灯,看着那些围绕灯光盘绕、飞舞的蚊虫,有些恍惚。
夜间照明,在那个时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古代’,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夜间照明的成本对于寻常家庭而言太高了,所以,平民百姓并没有“夜生活”这种概念,天黑就睡觉。
而对于富贵人家而言,夜间照明的成本也不能说低廉。
因为没有石油工业的帮助,古代的蜡烛价格不菲,要把房间照得宛若白昼,得烧很多蜡烛,如同烧钱,寻常家境殷实人家,也不敢这么奢侈。
相比蜡烛,较为低廉的照明工具是油灯,而油灯光照不够,挑灯夜读容易损害视力。
再次一等,是点火盆,通过燃烧木材获取光明。
但这些照明工具的综合效能,都比不上煤气灯,前提是有充足的廉价煤炭供应。
所以,眼前这一盏盏煤气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就是夜间照明神器。
然而这不是李笠的发明,确切来说,是一场意外演变出来的产物。
最初,这是一场意外,一处炼焦窑炉的工人,发现炼焦烟囱冒出的废气可以点燃。
他们对窑炉做了改造,将炼焦废气经由特制烟道,引入灶台燃烧,于是,工人们就能时刻煮饭烧水,烘烤衣物。
这是不错的‘废物利用’,充分展示了工匠们的发明创造能力。
渐渐地,这种办法在其他各处炼焦窑炉推广,包括冶炼场(铁冶)的炼焦窑炉。
冶炼场用工成百上千,有专门的食堂服务工人,当食堂大娘发现有人用‘私灶’抢她们生意的时候,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谁家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工人们要省钱养家,大娘们要赚钱养家,矛盾爆发。
工人们有力量上的优势,具备极高的“物理伤害”,而大娘们的脸皮厚、嗓门大,“声波攻击”可以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
一番波折之后,双方妥协,从炼焦炉里引出的废气,通过特意铺设的陶管管道,输送至搬到附近的食堂里,用作灶台燃料。
工人们不许用炼焦废气做饭,那么,获得了免费燃料的食堂,自然要将饭菜降价。
但新的问题出现:食堂并不是全天开灶,而炼焦炉或多个炼焦炉却有可能连续运转数日,产生废气源源不断,总不能白白浪费了吧?
于是这些废气被用来烧开水,食堂兼做开水房,向工人们提供低价的开水。
渐渐地,夜里有人坐在终日不灭的炉火旁,借着火光做活,譬如缝衣服,做些针线活等。
又有人借着炉火看书,利用这夜里难得的明亮‘灯光’。
皆大欢喜的局面,让“炼焦废气综合利用”正式进入‘上级主管部门’的视野,于是,这一成功经验开始推广。
然后,又一场意外发生了:某处炼焦炉,雨天运行时,因为窑体开裂,雨水沿着裂缝进入窑内。
工人发现,炼焦废气的气量增加,废气燃烧时火力变得更猛。
也就是说,特意往炼焦窑炉里喷水,产生的可燃废气会增加,‘燃烧威力’变大。
更多的炼焦废气,可以点燃更多的火焰,给夜里的人们,带来更多的光明。
夜里需要光明的人有很多,其中包括作场主。
当订单堆积如山时,作场主们痛并快乐着,他们希望自己的作场能够昼夜不间断运行,工人三班倒不间断生产。
然而夜间照明成了一个问题,点蜡烛是不可能的,点油灯成本也很高,只能点火把,但这样需要消耗大量柴禾,成本也不低。
但是,“焦炉废气照明”的出现,让较为低成本的夜间大规模照明,成为可能。
巨大的需求,产生技术改进的动力,工匠们开始有意识摸索如何更好地制造“炼焦废气”,经由管路外送,用作燃料,获得光明。
“炼焦废气”这个词太难听,于是人们根据产气来源,将这种气体,命名为“煤气”。
煤气有危险,因为人在较为密闭的空间闻多了煤气会昏厥、死亡。
煤气真的有危险,因为制造煤气的设备及其通气管道,有因为漏气、遇到明火而发生爆炸的可能。
但是,这种相对廉价的大规模照明方式,依旧让作场主们神往不已,夜间生产对夜间照明的强烈需求,支撑着工匠们不断完善这一照明技术。
当李笠率军在湘州、荆襄、沔北、淮北砍人时,这种新式照明技术,不断地改进。
当他在寒山扎根的时候,实用化的“煤气灯照明技术”,也具备了“工业照明”的能力。
所以,寒山堰旁的作场区,各作场的夜间照明,渐渐统一为煤气灯照明。
有一个专门的煤气作场,通过场内的各个“煤气制造器”(窑炉)制造煤气,然后通过统一铺设的管路,对各作场进行集中供气。
这样的集中供气、大规模照明方式,为各作场以及港区提供了廉价(相对)的夜间照明。
因为窑炉占地面积大,以及通气管道的布设颇为麻烦,所以煤气灯暂时无法用于家庭照明。
这就是由意外发展起来的煤气灯,不是李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