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这蛊虫很邪门,它们孵化的虫卵非常非常小,能在短时间内就遍布人的全身,所以不要碰,一旦碰上会不小心沾染上虫卵,那时候可就麻烦了。”
她又看向酒肆,道:“还好这里酒多,饿鬼蛊碰到酒水会陷入沉眠,特别是烈酒,能让它们沉眠的尤其厉害。”
一听这话胡毅吼道:“快点,快拿烈酒来,越烈越好。”
巫巫补充说道:“准备一个大桶,把酒水倒进去,把尸首再泡进去,这样饿鬼蛊就会陷入沉眠,起码十天之内不会吞食尸首的血肉。”
胡毅跟着吼道:“快点,快拿大桶来,越大越好!”
杜柳子出主意:“头儿,现在去哪里找能泡了人的大桶?倒是河边有船,找个合适的船舱倒进酒去,把他扔进船舱里不是更好?反正船舱不漏水也不漏酒。”
胡毅大喜,很亲热的拍了拍他肩膀:“哈,杜柳子你小子平日里就会嫖女人喝大酒,脑子胡涂的跟个狗一样,没想到今天倒是机灵了。好主意,就这么来!”
杜柳子迟疑的问道:“可是头儿啊,这个人身上都是蛊虫,咱怎么把它弄去船舱里?”
巫巫说道:“用酒水仔细冲洗一遍,然后饿鬼蛊很快会沉眠,那时候它们虫卵就没有侵蚀人皮肤的本领了,你们放心抬它便是。不过最后还是要以烈酒冲洗双手,把衣服都脱下烧掉。”
王七麟说道:“这饿鬼蛊如此厉害?那若是有人将饿鬼蛊投入人群里,人们感染蛊虫后互相接触,一传十、十传百,最终岂不是能引发瘟疫?”
巫巫说道:“噢,七爷你别怕,我没有说清楚呢。这饿鬼蛊不吃活人的血肉,在活人身上只是会叮咬出一些又疼又痒的包包。它们只会在死人体内活下来去吃血肉繁衍,所以它们常被用来毁尸灭迹而不是害人。”
王七麟说道:“也就是说,有人想要把金路光的尸首给毁掉?有意思了。”
胡毅面色凝重的说道:“这金路光得罪了什么人,对方不光毒杀他还要将他毁尸灭迹?而且还能用上蛊虫?他怎么会接触到这样的人?”
酒肆里头不缺烈酒,很快有浓烈的酒香味在酒肆里荡漾。
有人感叹道:“金秀才是个酒鬼,他生前没有喝到好酒,死后倒是享受到了,这也算是不枉一死吧。”
“这是什么话?唉,他活着的时候疯疯癫癫,死了被酒泡起来,估计还得是疯疯癫癫,这不是很惨吗?”
“这叫什么?死后泡酒池,做鬼也呆痴!”
“别拿亡人开玩笑,小心它化作鬼魂晚上去找你。”
“对,别拿金秀才开玩笑,他这辈子活的惨呀。就说那兰若寺有问题,金秀才的媳妇贤惠是贤惠,可来路不清不白,说不准是什么狐仙女鬼。”
围观百姓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不过王七麟听的清清楚楚。
王七麟让众人在酒肆里头分散开来寻找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但这不好找,酒肆里头人来人往,凶手即使留下过什么痕迹也被掩盖了。
他看向胡毅问道:“这个金秀才的妻子肯定有问题,我听有人说他是在兰若寺结识的妻子?这个兰若寺是怎么回事?”
胡毅说道:“回禀大人,兰若寺是城外一桩荒野废弃寺庙,这寺庙前前后后有许多书生在里面读过书,所以确实有些狐仙鬼怪的传闻。”
“但卑职调查过金路光的妻子,她是有人家的,她不是在兰若寺与金路光相识的,是有人给他们保的媒!所以刚才那就是一些人在乱嚼舌头!”
徐大低声问道:“七爷,我看还是这个金路光自己有问题,你说他会不会是跟俞大荣一样,身上有一层假皮,假皮上写了什么东西?”
巫巫摇头道:“不会的,若是这样饿鬼蛊吃掉他的血肉和本身皮肤,假皮会脱落下来的。”
杜柳子说道:“头儿,你说咱们要不要再去查查他的背景和往事经历?说不准他得罪过什么厉害人,人家不光要弄死他,还要毁坏他尸体,让他尸骨无存?”
胡毅泛起了嘀咕,道:“他一个疯疯癫癫的落魄举人能得罪什么厉害人?咱以前不是调查过他吗?没查出什么问题来。”
杜柳子说道:“说不准咱以前查的不够细致,谁会无缘无故杀死一个落魄举人而且又是下毒又是下蛊?这怕是深仇大恨吧?”
胡毅叹了口气,无话可说。
王七麟看了杜柳子一眼,不答反问:“从金路光死到现在,得有半个时辰了吧?”
杜柳子点头:“差不多。”
王七麟道:“那没有人去通知他家里吗?他不是有妻子在吗?为什么妻子没有来看看?”
人群里一个青年扯着脖子说道:“大人,小人去金路光家里来着,但是门被反锁,小人往他们家里喊却没有人应声,没有找到他媳妇。”
胡毅面色一变,道:“不好,会不会金路光牵扯到什么机密上,然后全家被人灭口了?”
他留下几个力士游星继续封锁老野酒肆,自己则带着王七麟一行人去往金路光家里。
金路光家在城里,这是他中了举人后城里大户人家和他一些有钱同窗共同出资买来送他的礼物,算是对他的一点投资,可惜他后来变得疯疯癫癫,这投资打了水漂。
房屋普通,是个常见的院屋,五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