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七麟一拍桌子说道:“还看本官做什么?走,一起去看看怎么回事。”
杜柳子急忙拉开门,道:“诸位大人跟我来,卑职带路。”
老野酒肆是城外一家铺子,周围分散着好些家茶摊酒肆和饭馆子,这会又是吃午饭的光景,所以金路光的死亡吸引了许多人围观。
杯具的是在这里吃饭有许多是客商行人,他们要乘坐船去长安城,在这里歇歇脚、填个肚子,这就意味着城外苍蝇馆子里出点什么事,那几天后很可能会传到长安城里头!
更杯具的是,老野酒肆摊位比较大,在这里吃饭喝酒的人更多。
路上杜柳子介绍过了,这酒肆里头卖的都是廉价酒水和粗糙食物,来这里吃饭喝酒的是粗人穷人,金路光没钱且好酒,他只能每天在这地方喝两口过过瘾。
听到这话胡毅哼了一声:“金路光不是没钱才来老野酒肆喝便宜酒,而是喝惯了老野酒肆的野酒水,他从读书时候就好酒,那时候便开始在老野酒肆打酒。”
王七麟瞥了胡毅一眼说道:“你对这人还挺了解的。”
胡毅一怔,急忙说道:“王大人,卑职是清白的呀,只是卑职近些日子一直在追金路光的事,仔细去打听过他家情况,这才了解他。”
王七麟说道:“你既然打听过他家的情况,那就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你看,金路光中举人后就变得疯疯癫癫,还说她媳妇死了又回来,对此你没有什么猜测?”
“比如猜测他在有大功名前取了个糟糠之妻,结果有了举人功名后他想另攀高枝,可是他已经有妻子了,要想再娶大户人家或者高官之后为妻,他能怎么办?只能去杀了糟糠之妻给人家让路。”
“结果他可能害死了妻子,结果妻子又回来了,甚至可能他不止一次害死妻子,结果妻子不止一次的回来,最终这件事把他给逼疯了。”
胡毅说道:“大人的猜测很有道理,但联合现实就没有道理了。金路光一个举人发疯这是大事,当时全城关注,他就是在放榜之后发疯的,那时候也没有人家看好他呀。”
“再说,王大人,高中之后杀妻另娶,这种事谁敢干?一旦发现那不是丢了命的事,而是连带祖上八辈都要丢尽脸面的事。”
说到这里他就摇头:“金路光此人卑职有所了解,他不是能干出这样事的人!金氏卑职也亲眼见过,她不是妖魔鬼怪附体而活的人!”
他们一路说着进入城外铺子,这时候已经有力士游星来控制住老野酒肆了。
酒肆简单,用木头和缝补的粗布、渔网共同搭建起一个简单铺子,又在上头覆盖上茅草,防晒防雨防风,规模颇大,里头能摆放起四五十张桌子。
角落里的地上趴着个人,旁边是打翻的酒碗和咸黄豆、水泡菜。
怀庆府听天监反应很快,闻讯而来立马看守住了老野酒肆,在这里喝酒吃饭的人全被扣押了,桌子上的酒水食物一动不动,保持原状。
见此王七麟点点头,胡毅还算是个人才。
怀庆府听天监运行顺畅,公人们反应迅疾,而他对待案子的态度也很认真,事情涉及到金路光的时候,他将金路光背景查的清清楚楚。
不过他为什么要把金路光查的这么清楚?王七麟心里留下了一个疑问。
金路光是个落魄举人,趴在地上,只看见一身发白的长衫和一个乱糟糟的发髻。
这长衫本来是青色的。
王七麟看向桌子,其他桌上的下酒菜最差也是鱼干和虾皮——怀庆府临近大河,小鱼干这等东西不值钱。
可是金路光的桌子上连不值钱的小鱼干都没有,只有一点咸豆子和咸水泡菜。
谢蛤蟆端起酒碗看了看,递给巫巫和向培虎。
两人闻了闻后纷纷点头:“酒里有毒。”
肥肥胖胖的掌柜顿时软在了地上:“苍天呀,怎么会这样子?”
一个力士立马抓住他。
掌柜的叫道:“我家酒没有毒,怎么会有毒?大人们明察明鉴呀!”
旁边一个小二叫道:“毒不可能是来自酒里,因为这酒都是从酒罐子里打的,他喝的是野刀子,今天喝这酒的得有一百个人,为什么那些人就没事呢?”
谢蛤蟆端起酒碗慢慢的转圈,他忽然问道:“酒碗哪里来的?”
店小二说道:“回大人的话,这酒碗也不能有问题呀——这,啊,先头出事来着,小的给金秀才打了一碗酒,然后金秀才往后走撞上了人,把碗掉地上给打碎了,两人还吵吵来着,最后那人的同伴掏钱给他另外买了一碗酒。”
有一个食客说道:“小人当时就在旁边,这事小人可以作证,确实如此,小人还注意到来着,这酒碗是那人同伴所用的,他喝下酒后将酒碗放在柜台上,打了酒后又推给了金秀才!”
又有好几个人插嘴说话,证实了这回事。
王七麟若有所思的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问道:“那撞上金秀才的一伙人,你们有印象吗?”
一行人七嘴八舌的说了几句,描述了这两人的相貌。
但这种事在酒肆里太常见,没有人真的记忆深刻,都是信口雌黄来凑热闹,所以他们的描述有问题,牛头不对马嘴。
王七麟将金秀才翻过身来,看到他的尸首竟然开始腐烂了,散发着淡淡的臭味,有纤细的虫子在腐烂的伤口中蠕动。
这很不正常!
巫巫一把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