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马家镇之行,陆谦玉收获颇丰,不但解决了马家镇和白云山庄过往的恩怨,还算计了郭孙雄一次,心下大喜,回到白云山庄之后,众人都等急了,龚不凡和顾有志,差点带着马三强骑马去马家镇打探消息,幸亏陆谦玉早回来了一会儿,陆谦玉没有说起发生在马家镇的事情,其他人也知道不该他们知道的事情,他们不问,几个人收拾妥当,没一个人骑着一匹马,另外还有一辆马车,带着干粮,换洗衣服什么,这就离开了马家镇的地界,往东边,随后往南边走。
陆谦玉是要去南坪之地的,既然邱凌云的最终目标是南坪之地,相信武林盟会在哪里一早就等着魔炎教派,会嵇派自然也要去不可,要找连横派的掌门人,当着武林盟其他掌门人的脸,将会嵇派郭孙雄的罪行公布于众,南坪之地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百晓小说 .ox
他们走了半天时间,晚上到了一个小城落脚打尖,宁儿出手十分阔错,加上出来之前,早有准备,租下了一个小客栈,客栈是不大,但是客人都给小二赶走了,剩下的都是陆谦玉的人,这么做,也是为了清静,陆谦玉尽管反对,这样显得未免霸道,赶走的那些客人,保不准心生怨念,人在江湖,时时刻刻都得提防,小人多如牛毛,有时候,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会得罪什么人。
这个客栈的名字叫做洪福,不是很大,前后院,前院是酒馆,后院是住店的地方,一个小小天井,四周都是房间,房间之中,夹着马厩,想要出去,有一个大门,正门对着的是一条林荫小路。
陆谦玉的房间靠着北边,挨着马厩,这个位置,可不怎么好,房子的隔音有很大问题,墙壁只有薄薄的一层,到了晚上,马儿踏蹄的声音听的是清清楚楚,陆谦玉这几天本来就难以安睡,又选了这样一个地方,实在是让人难以入眠,晚间子夜,其他人都睡熟了,陆谦玉仍然还枕在自己的胳膊上思绪漫游,月色正浓,星空安详,马厩里的马儿正在吃草,发出窸窣的声响,忽然间,陆谦玉听到了一阵脚步声,十分微弱,可逃不过他的耳朵,这脚步在门口徘徊了两圈,接着就消失了,随后,陆谦玉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墙外跳了进来,因为马厩里的马发出了一声怪叫,陆谦玉立即起身,穿上了大褂,这段时日,陆谦玉为了防范敌人,早就学会了穿衣服睡觉,舒服不舒服的感觉不出来,总之他晚上是睡不好,穿着衣服,不穿衣服都是一个人样,他抄起了床边的孤寒,来到了门口,把门轻轻卸开了一条罅隙,接着月色看向门外,天井之中,一片安静,马儿又恢复了吃草的声音,其余的门窗关闭严实,不见一个人,陆谦玉还以为是同伴中的某一个人起夜,可这样看来,不是他们,正在这时,陆谦玉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矮小的身影,若是以马来比较,这个人的身高,刚刚到马肚子,是个侏儒,可他短小精悍,穿着一身夜行衣,沿着墙壁走动,那是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处于一片阴影之中,若是不加以仔细看,根本看不迟来,居然还有人一个人,正是因为这个人一不小心,踩到了一截树枝上,才引起了陆谦玉的警觉。
这个人,蹑手蹑脚,轻功不错,落足无声,但在陆谦玉的耳朵里,他的声音已经足够吵醒他一百次了,此时此刻,这个人,正往最右边的一个房间走去,那里住着宁儿,她可能还不知道,有人会这么大胆,陆谦玉不怀疑这个人除了窃贼的身份之外,还有什么身份,他定然是惯犯,对这里如此的轻车熟路,他也不怀疑这个人跟客店有什么关系,陆谦玉见过客店的老板,一个黑瘦黑瘦的老头子,儿子就是小儿,两个人十分的朴实,不见得会干出这种勾当来,所以说,这个人就是一个窃贼。
陆谦玉见他逼近了宁儿的房间,站在了门口,从口袋里拿出了江湖人惯用的迷香之类的东西,他推开门,立即窜了出去,那人反应过来,手中的家伙事掉在地上,顾不得拾取,掉头就走,但是在陆谦玉的轻功之下,能有几个人可以全身而退的逃走,既然是一个窃贼,陆谦玉不想搞得那么兴师动众,将其他人也唤醒了,所以他没有吭声,伸手往这个人得肩头抓下,这人请工作是不错,他往墙根下走,眼见对方轻功好,动作快,像是一只老鼠似的,他脚下瞪着墙壁,轻轻一纵,便跳到了墙上,陆谦玉旱地拔葱,跟着上墙,手是擒拿的招数,这个人缩了一下肩膀,笑道:“嘿,汉子,好功夫,没想到我居然碰到了厉害角色,今日算我倒霉,后会有期。”短小的汉子,轻松避过,跳下了墙去,来道路上,接着就是飞奔,陆谦玉难能让他逃了,紧紧的追了上去,十步之内,追上了这个汉子,手依旧用擒拿,双手齐出,分别抓汉子的后脖颈和后背肩胛骨,汉子哎呦叫了一声,往前猛扑,陆谦玉原本已经扣住了这人的肩胛骨,手指头刚刚碰到,这人就在一次避开了,陆谦玉觉得这人有趣,功夫算是出色,没有下杀手。
陆谦玉追了几步,与这汉子保持着一段距离,不是说追不上他,这汉子跑得再快,无论如何也避不了陆谦玉的五指山,陆谦玉喊道:“这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