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在这件案子中, 红衣还是最关键的物证。因为只有大红的衣裳, 才能掩盖住鲜血的颜色。”指着红衣前襟上的大片深色印记, 云宣的目光深沉,“这里便是沈小姐被短剑刺中后的血迹。”
众人一片唏嘘,站在逸王身后的刘尚不由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冷汗。
大堂内很安静,似是唯有他的脚步声, 一步一步扣人心弦。
“事实的真相,是沈熙到了元福客栈不久后便被沈小姐给迷昏了。随后,她脱下了内衣, 换上了这件红衣, 待刘洪品来了之后, 便与他将沈熙抬到了床榻上, 并合力演了一出好戏。刘洪品一人分饰两角, 一个低声下气,一个激愤怒骂, 好让人误解沈熙当时尚有意识并将他骂出了客房。”顿了一顿,云宣的眸光一黯,语气也不由沉了几分,“最后,刘洪品将沈熙随身携带的短剑刺入了沈妍的腹部, 以假装出来的沈熙叫骂声掩盖了她的痛呼声。而且, 为了不让人发现端倪, 他又将那短剑拔了出来, 放回了沈熙手中。虽然当时沈妍已经身受重伤,但为了让人看到她当时还活着,撑着身子将刘洪品送出了门外,并交谈了几句以获取足够的目击证人。其实,她当时已经疼痛难耐,所以才会强撑着扶着墙,但在旁人眼中却似是喝醉了一般。”
“之后的事便顺理成章,为销毁证据,她脱下红衣并扔在了墙外的藤蔓之中,随后躺在了已是衣衫不整的沈熙身旁,并将那短剑又重新刺入了小腹,这也是为了她身中两剑的原因。”似是想象到了当时的情景,云宣几不可察地微蹙了眉,道,“当然,想来她给沈熙下的mí_yào效力也不长,也许经过外力的干扰很快就会让人清醒,所以,一个时辰后刘洪品便带着十数人前来敲门。刘公子的为人作风大家都很清楚,带了十数人到了门口却仍能耐着性子敲门敲了半刻钟而不命人砸门,反而是在听到里面有动静后唤了童掌柜来,目的也只是为了让他亲眼目睹凶案现场吧。当然,破门而入后十数人不由分说便将沈熙暴打一顿,看似是刘洪品情急之下的真相流露,其实最重要的是破坏了现场,并打算趁乱将那最重要的红衣拿走。也许是老天有眼,竟没有任由他将这关键的物证找到,才使得真相大白于天下。”
于旁人听来,他的语调波澜不惊,好像在陈述一个与所有人都无关的故事,但每一字每一句的推敲都无懈可击又惊心动魄,似是让整个大理寺公堂都蒙上了一重诡异的血光。
片刻的死寂之后,陈可凡在刘洪品喊冤前先行开口,平静质疑道:“依云都统所言,如何能证明这红衣上的印记乃是人血所致?”
“证据有二。”将目光转向已然被吓得愣怔的店小二,云宣问道,“小二哥,沈小姐送刘洪品走后,你可见到她曾在关门时屈了身子?”
好不容易才回了神的小二点了点头,有些失魂落魄地道:“是,沈小姐好像是丢了什么东西,所以蹲下身子去捡,险些,险些站不起来了……”
“所以,证据之一,便是这右袖子上的一抹血迹。”示意那捕快将红衣右边的袖子拉了起来,云宣指着上面一小片显然比四周色泽更深的地方道,“沈小姐当时并不是为了捡东西,而是要擦去她在与刘洪品告别时滴在地上的血迹。”
众人将目光投去,果然见那袖子上有一抹色泽不同。
陈可凡微微颔首,问道:“那证据之二呢?”
早已得了指示了白秋将九秀坊的掌柜带了上来,他的手中捧着一件色泽质地显然与沈妍定做的一模一样的红衣。
依着九秀坊掌柜所言,坊中真品向来用的是名贵布料,遇水也不会掉色,所以倘若将两件相同的衣裳同时浸泡在水中,沾染了血迹的衣裳自然会现了原形。
结果显而易见,将两件衣裳在水中揉搓片刻拿起之后,新做的那件在水中不留半点颜色,而沈妍的那件却将一盆清水染得通红。
那盆血水由一个捕快的双手端着从一个人的眼前到了另一个人的面前,颠簸时微微荡起浑浊而又透明的涟漪,让人瞧着能将眼睛刺得生疼。
“爹,殿下,他胡说八道,我从来没见过那件红衣,不,不是,是我从来不知道那件红衣上为何会有血迹……”跪着爬到了逸王的面前,但终究还是被他冷冷的一瞥所震慑,刘洪品不敢再向前,只得朝他的父亲刘尚哀求道,“爹,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你要为我做主,你要为儿子做主啊!”
刘尚不愧是见惯了宦海沉浮的老人,此时虽然心急如焚,却还是留有几分冷静,指着他骂道:“你这个混账,平日里浑水摸鱼也就罢了,这次竟敢教唆沈家小姐犯下如此重罪,若是冤枉,也该找陈大人诉说冤情,求我又有何用!”
看到自家父亲神色有异,刘洪品心下一动,已然明白,忙又朝着法案之后的陈可凡跪好,辩解道:“大人英明,草民虽与沈小姐一见钟情,但她毕竟是世家小姐,怎会听任草民的教唆以性命来陷害自家兄长,这也太荒谬了……”
沉吟片刻,将目光探向云宣,陈可凡问道:“不知云都统有何解释?”
云宣不答,转头看向在方才从沈家回来后便站在睿王身后的苏蔷,眸光温柔地朝她点了点头。
虽然她带着璇儿离开时并未表明此去目的,但既然是去沈家,自然是发现了与沈妍动机有关的证据。
洛长念微侧了头,余光看到她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