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逗了,区区几个人,怎么可能肉身相搏,拖住了这许多……斯巴达勇士?
刚开始,程松觉得人家在拍戏,还暗骂自己没见过世面,可他后来仔细一瞅,莫说他没看见那些个长枪短炮的机器设备,就说刚才那个活蹦乱跳的囫囵人,被人一刀砍来,连肠子都流了出来,紧接着脑袋在天上抛出了高高地弧线,又翻滚几个圆周落在地上,鲜血喷出了大几米有余,而那被枭首的身体还没死透,手舞足蹈地在地上打起了摆子,泥水和血水糊在了一起,染红了一地。简直匪夷所思!
“用这种血腥拍摄手法,真的不用考虑观众的接受力吗?难道……是悍匪劫财?”
可要说是半路劫道儿,他也没见过哪个土匪穿着锁子甲和重铠干活儿的。再说了,打了这么久,他一声枪响都没听见,难道这伙人在这荒郊野岭还怕警察叔叔现身劝架?
程松其实打心底里并不关心这伙诡异的暴徒穿什么打架,他震惊了没几秒就拾起了“初心”,猥琐地蹲在篱笆后面,悄悄观(窥)察(探)起来。
然而,半分钟后,他的初心碎了。目力所及内,程松愣是没发现一辆可以称之为“汽车”的东西,马匹不少,可都在极显眼的地方,背上坐着些军官模样的人物,对着一帮士兵吆五喝六的,威风凌凌,此时上去抢马,怕是要被一帮马仔捅成刺猬。旁边不显眼的地方倒是停着两架马车,马车用铜皮包了边,远处看上去金灿灿的,竟是那种只在电影里能见着的,欧洲中古双马敞篷战车,拉风系数怕是堪比兰博基尼,速度却怕是连神车思域的三分之一都够呛,要驾这个跑路……
人能跑多远程松没有把握,佣兵界谐星的名声一准是跑出天际了。
可惜,世间最难得的就是两全其美。程松使劲儿挠着挠后脑勺,心烦意乱间竟是毫无办法,一咬牙,一横心,狂奔向娱乐圈。
“做谐星总好过跑龙套,咱能活几集是几集……”
他刚冲过小土坡,一抬眼瞅见不远处,一个欧洲少年身着金色重铠,头上戴了个金色的半盔,露出英气逼人的脸颊和一抹金色的鬓角,后腰插着一把宝光晃眼的长剑,胯下骑着一匹神骏无匹的银色战马,站在一排排番茄架子旁,看戏般看着眼前那场诡异的战斗,威风凛凛的样子,好不惬意。
这一下柳暗花明,程松不禁喜上眉梢,只见那战马极是不凡,马身健硕,体型堪比骆驼,它正昂着脑袋,英气逼人地傲视前方,这神情,哪像是个畜生?
“此乃神马!”程松嘴角都要笑裂了,心里乐道:“能当偶像当然最好,谁想当谐星谁去当啊!”其实,程松心里最在意的并不是丢人,他是怕那战车上手持长戟背负弓箭的肌肉梆子,虽然他步枪在手,可毕竟是肉身凡胎!
至于眼前这少年嘛……
程松露出了欺负人之前,那种最可耻的笑容……
就这么,程松挂着掩不住的弱智笑容,定眼细细一瞧,这才注意到马边上站着两人,一个身着长袍,脑袋隐藏在兜帽之下,看不清年纪,手里拄着把藤拐杖,长长的拐杖比人还高,丈顶镶嵌着一颗浮夸的紫色大宝石,这宝石实在是太大了,比网球还大上几分。程松打心底里觉得,那拐杖就是件淘宝同款。
另一人身躯挺拔刚毅,一身精干皮甲油光发亮,左手护臂上架着块极小的银色圆盾,小得堪堪护住他结实的小臂,还没个吃饭的盘子大,右手拄着一把会自己发光的阔背大剑,样子倒是极其英武。
程松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他注视着眼前这一波“中世纪上等人士”,不禁觉得分外滑稽。他一边垫着脚尖悄悄摸近,一边忍不住瞎想:“该死的贫穷真的限制了老子的想象力,现在的富家少爷都是这么玩的吗?老子儿时的梦想可不就是持一把折扇,骑一匹骏马,带上仨俩随从,横行过市、欺男霸女……看看人家,居然找了这么多人,每人每天得要多少钱?再算上服装道具,啧啧啧……咦,连女一号都是花钱请的吗?”
只见不远处一匹白马伫立在小坡之上,背对着那喧嚣斗场。马上一翩翩背影白衣胜雪,古雅长裙摇曳出一副柳腰弱肩、雪颈乌发的水墨画作,好似光是有她坐在那儿,周围的空气就自动安静了下来,一切凡世的喧嚣都与她无缘无关。
金发少年驻马不前,立于那背影之后二十来米远,似乎也不敢打扰那仙女参道,就这么静立不动,似是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