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三十一章 真正的摇滚!

“刚刚那个人是谁?”叶一青转头问自己的助理小娟手吗?”

小娟有些错愕,看了看路小苏的背影,虽然只是擦肩而过,但不得不说,这个背着吉他的少年,真的很好看呢。

“青哥,好像有一支地下乐队因为打架住院了,所以主办方找了魔都艺术高中的一名学生来救场,我也不知道具体是谁。”小娟回答道。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这个少年挺眼熟的,好像在哪个视频里面看到过。

叶一青皱了皱眉头,开口道:“以后别给我接这种音乐节的活了。”

又是打架,又是高中生,他实在是不想再和这些人同台表演,哪怕主办方真的出手很阔绰。

苏晴老师很早就来到了场馆,她想最近距离的来看路小苏的表演,所以她干脆没有去其他舞台听歌,直接就来到了青春舞台。

因为来的足够早,所以她挤进了第一排的位置。

刚刚上台的地下乐队叫什么来着?

大菠菜?

她没有记得太清楚,只觉得真的好吵啊。

她不是不喜欢摇滚乐,而是不怎么喜欢近几年的摇滚。在她看来,这些年的摇滚乐都太浮躁了,只是徒有其型而已。

摇滚是一种呐喊,是发自内心的声音,这些人充其量就是在大喊大叫。

最近一首让她觉得浑身战栗的摇滚,那还是十年前就已经发布的单曲。

看着周围的人跟着嗨,她也有点无语。她很清楚,其实这些观众也没有多喜欢这个乐队,只是现场气氛还可以,所以也就一起跟着嗨罢了。

人群中的苏晴实在是太过于显眼了,一条连衣裙把她完美的身材曲线勾勒的淋漓尽致,她都能感觉到周围不少的男性在偷偷的看她,这也让她有些难受。只是还好,大菠萝的表演时间同样只有二十分钟,虽然对她来说有点难熬,但咬咬牙,总算是撑过去了。

“美女你好,能加个好友吗?”一个长得还算帅气的小伙子鼓起勇气对着苏晴道。

可他却发现,苏晴好像并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全神贯注的看着舞台。

舞台上,一个大男孩背着吉他缓缓走出,他穿着一件洗的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脚上则是一双同样干净的白球鞋。

他走到了麦克风的前面,工作人员开始拿上了贝斯,搬上了架子鼓。

大男孩向工作人员要了一把椅子,然后静静的坐在上面,取下了他身后的木吉他。

至始至终,他看着台下形形色色的观众,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男朋友吗?也不对啊,这么年轻?”男人有些无语的望向苏晴,讪讪的退到了人群中去。

嗯,他不瞎,台上的大男孩虽然年轻,但的确比他更帅气些。

路小苏微微弹了几下吉他,调了一下音。仅仅只是一瞬间,苏晴的世界就这样安静了下来。

“阳光照在他的白衬衫上,还真好看呢。”苏晴在心中想着。

“大家好,我叫路小苏,接下来将带给大家我的原创歌曲——《晴天》。”

他的嘴唇靠近在麦克风边上,声音并不响,但所有人都能够听得清。依旧是那么有磁性,那么的低沉好听。

台下,突然响起了三三两两的尖叫声,众人不解的看去,只见不少年轻人此刻正激动的手舞足蹈。

“晴天!是晴天!”

她们没想到,只是来等叶一青上台而已,却等到了这些天她们最喜欢的一首歌——《晴天》!

原来他就是路小苏,就是《晴天》的创作者!

“快拍啊!叫什么叫啊!”不少女生拍了拍身边闺蜜的肩膀,连忙掏出手机对准了台上的路小苏。

不管是上台时候的静默,还是如今三三两两的尖叫声,都没有给路小苏带来任何影响,他就是静静的弹着吉他,静静的唱着歌。但是心中的那团火焰,却怎么也浇不灭。

他的心,静不下来。

短短三分多钟的自弹自唱很快就结束了,台下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晴天》在学生和年轻人里的确有着超高的人气,而且大屏幕上的路小苏的确足够英俊,让场下大部分的女生毫无抵抗力。

苏晴却是皱了皱自己的眉头,她对音乐有着极高的灵敏度,虽然今天的《晴天》依旧好听,但却绝不是路小苏的最佳状态!至少不如校庆上的演唱!

“难道说,他紧张了?”苏晴眨巴了一下自己好看的眼睛,有些不解。

听着台下的欢呼声,路小苏迟迟没有说话,很快,场下就趋于平静,他们疑惑的望向台上的路小苏,这个大男孩怎么唱完歌就停了呢?

很快,路小苏就给了他们答案。

“对不起,今天还真是有点热呢!”他站起身来,很快就解开了白衬衫的纽扣,露出了里面同样是白色的短袖,然后,他将衬衫狠狠的丢在了地上!现场顿时惊叫连连。

心中的那团火,既然浇不灭,那就让它烧的更旺些吧!

他们不懂摇滚,他们不会摇滚,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但路小苏懂,路小苏会,路小苏知道!

现在,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摇滚!

他一把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贝斯,手指在贝斯上不断弹着,一段好听的solo立马传遍了全场。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只要贝斯在他的手上,他就是舞台的掌控者!

有一段时间没碰了,但是手法却没有丝毫的生疏。

随着他的一系列动作,原先错愕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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