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十七章 第一堂课

路小苏自己的微博已经完全爆炸了,底下的评论早已经是千奇百怪。他光今晚收到的私信数量,数都数不过来。连叶胖子都被惊到了,穿着条裤衩光着上半身就跑进了路小苏的房间。

路小苏一脸嫌弃的一脚将叶胖子踹了出去,门外传来叶胖子杀猪一般的嚎叫:“路小苏!锦鲤就是你发的!你这个背叛革命友谊的叛徒!不声不响的就成了网红!”

路小苏懒得理他,看着自己很快就要破两百万的粉丝量,他内心中却没有太多的兴奋感。

锦鲤的确是红了,不管是朋友圈还是微博,都有很多人在玩锦鲤,但是,这东西并不具备太大的吸粉属性。

你发锦鲤,大家一开始觉得新鲜,但这股热度很快就会下降。

别的博主不能侵权,但模仿总可以吧?

你发锦鲤?那我就发这只千年老王八的图片,你说带来好运,那我说健康长寿总可以吧?

路小苏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锦鲤热是一场极为成功的营销,但他不会是永远的受益人。

但这首《晴天》就不一样了,作为一首原创歌曲,只要他不同意,任何地方都必须下架,如果不下架,那就是侵权。简单点说,在这个世界,你的作品,你说了算!

而歌曲自然是圈粉性极强的,苏晴从没有见过路小苏,一段简单的音频,几句简单的歌词,就让她对这个大男孩有了极佳的印象,更别提路小苏在校庆上毫无瑕疵的表演了。

高颜值,高水平,高唱功,高创作。

这几点统统具备的路小苏,要不是年纪实在是太轻了,已经完全具备成为人气偶像的全部条件。

有人说这只是一首歌而已,是的,仅仅一首歌,的确不可能让人死心塌地的喜欢,不管是周董还是林jj等人,亦或者是现在的谦谦同学,他们红起来都不是靠一两首歌的,而是两三张都质量过硬的专辑!

但是,至少这一次,在没有公司没有经济合约,没有任何包装推广的情况下,路小苏迈出了第一步。

而且走的很踏实,很成功!

但是他很明白,也正是因为他的成功,他那成立微博公司的计划,时间被大大缩减了。

有心人都会注意到,微博这个平台的综合力量到底有多么强大!

明星只把这里当作粉丝互动平台?不!这个平台,完全可以让明星更红!

可以预见,明天无数娱乐公司都会举办会议,好好商讨一下微博的重要性。

可以预见,大量的明星都将成立微博工作室,专门负责微博的营销和推广。

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大男孩,用一首好听的情歌,给娱乐圈的所有人,上了第一堂课!

......

......

路小苏躺在自己的床上,空调的冷风对着他的脑袋吹个不停,片刻后,他从床上爬了起来,下了决定。

首先,他在微博回复了一下大导演徐一番,答应把这首歌卖给《我们的青春期》剧组作为推广曲,当然,并不是卖了这首歌的所有版权,只是允许他们拿去用而已。

这是互利互惠的事情,路小苏需要钱,他需要录歌需要作曲,甚至需要一把不会老是断弦的吉他。

大导演徐一番很爽快的就给了十五万的费用,让下面的人传了一份文件给路小苏签署,徐一番在娱乐圈是出了名的爱提携后辈,还劝勉了路小苏几句,并表示到时候电影路演,可以带上他一起,但是路小苏婉拒了。

对于一个压根没有出道的人来说,这首只有吉他配音的歌,卖出十五万已经算是天价了,其中至少十万,是因为这首歌最近真的太红了......

娱乐圈就是这样,哪怕这首作品真的很好,但你没有地位,你没有人气,没有咖位,新人就只能拿新人的价格。

不过不要紧,路小苏对此很满足。只是有了这十五万后,草莓音乐节仅仅3000块的演出费,实在是显得有些鸡肋了......

回复完大导演后,路小苏给每一个帮他转发过的明星大v们都点了赞,并且关注了他们。叫他去好好感谢他们,他是真做不到,毕竟他很清楚,对方也不是真的无偿帮助,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最大受益人,所以晚辈的姿态必须摆好。不管是什么圈子,那都是论资排辈的,一个都还没有出道的大男孩,没有任何资格摆谱。

而且路小苏的性子虽然散漫了些,但不代表他很狂,甚至于他骨子里还是个谦逊有礼的人,所以对于“耳神”他是真的感激,不止给他点了赞点了关注,还特地发了一条私信。

私信内容却不是什么感谢信,只有一句话:“哥们,你很有眼光!”

.......

.......

同一时间,京都某幢公寓内,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默默吸完了第四根香烟。

他把香烟在烟灰缸内熄灭,默默的关掉了手提电脑,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看了半天。

作为一个微博大v博主,微博名“白山”的他,或许并不是最红的那一批,但绝对是最有眼光和最有商业嗅觉的那几个。

今天,他亲眼见证了一首只能算小火的歌,在微博平台的推波助澜下,直接一夜成名!

这首歌虽然还没有在各大音乐平台上传,但是可以预见,一旦上传,那么必然是红遍大街小巷,说是未来的街歌都不为过。

没有公司进行包装推广,没有各大媒体的宣传,也没有广告牌位的投放,仅仅只是几十个微博帐号,仅仅只是几十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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