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一百三十四章 买买买
字,反而让人觉得真实。再加上高甜的内容,女性读者恐怕无法幸免。”宁樱分析道。

她们并不知晓,原著本来就够短的了,因为一开始是在天涯连载的,后在微博也发过,王思聪都点赞了,让网友笑称换网红换的如此勤快的思聪,曾经怕是也有过一段真爱。

如此短的原著,还被路小苏阉割了一部分,因为有些内容涉及地球上的一些影视文学作品,能换的他都换了,不能换的只能删。

一些关键的地方没法删,如之前写的那首歌,其实是张悬唱的《宝贝》,但那一章内容是和书名挂钩的,歌词又和内容太贴切了,他只好注明了一句:此歌为书中虚构。

会影响代入感,但也是无奈之举。

“怎么办啊!我想买啊!”蒋新颜看着宁樱,一脸求助的表情。

说实话,作为出版社的主编,宁樱是抵制这类做法的,但她又很清楚,这件事情对蒋新颜来说的确很重要。

“可是你要以什么样的名义发布?你把自己作为书中女主人公的原型?你去哪里找一个莫须有的男朋友?”宁樱问道。

这个问题倒是把蒋新颜难住了,但是很快,她就眼前一亮。

“不如就说是我一个朋友的恋爱经历,我进行汇总和编辑后,整理出版!”

思考片刻后,她越说越来劲:“作者那一栏还可以写两个名字,蒋新颜和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这样我心里也好受些,毕竟插画也还要我来画,联合出版我也算尽过一份力。”

好吧,这就有点安慰自己的嫌疑了。

不过的确,书的内容被路小苏阉割了一部分后,还是显得太单薄了,蒋新颜必须要在这个基础上自己再添加一些内容才行。否则就这样出版,有点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她其实更像是花钱买了一份细致的“大纲”,还是需要她二次加工的。

又是画画又是填充内容,蒋新颜这个联合出版人的名头算是落实下来了。

毕竟她是人气美女作家,她画的插画,读者其实很爱看一些,她是自带人气的。

其实蒋新颜和宁樱明白,她们花钱买的不是作品,更是一个思路。

——原来不虐也能很好看!

——原来高甜也能让女读者欲罢不能!

这比这一本单薄的书更具价值。

“要不你问问路小苏,他不是说是他的一个朋友把这部作品卖给他的吗?把这人的真名问出来吧,我到时候在作者栏里面加进去。”蒋新颜道。

由此看出,蒋新颜这个人功利心虽然有,但也不至于太强。

宁樱点了点头,就给路小苏打了电话。

路小苏自然只能一路瞎掰,还好他自穿越以来瞎掰惯了,经验还算老道,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她们自然不会怀疑是路小苏自己写的,从笔触上能看出,是一个很能发现生活美的女性作者,除非路小苏的心中,住着一个小公主。

发展到了这一步,蒋新颜心里那关也算彻底过去了,最后她还是坚持不能只写自己的名字,路小苏对此倒是无所谓得笑了笑。

反正最多就是再编一个不存在的人物而已,这份人情他算是还上了,顺带着还小赚了一笔。

毕竟还人情归还人情,没到送作品的地步。

对方又不是苏小鹿,路小苏做不到无偿奉献,哪怕是苏小鹿,路小苏也会在她身上找回点不可描述的“小利息”。

这件事情路小苏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地球上后来可是掀起过“寻找f君”狂潮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也有读者去寻找这个压根不存在的人。

他现在还有其他事情要准备,因为下一周就该录制《明日唱将》的第一期了。

根据比赛规则,第一期的歌是自己挑选的,后期可能会和比赛规则结合。路小苏自然是准备唱些原创,正好靠这个节目宣传一下,不然等于吃力不讨好。

但他到现在还没想好唱什么类型的歌,好歌太多了,挑花了眼。

所以他干脆编辑了一条微信,发给了苏灵犀:

“过几天就去录节目了,你想听我唱什么类型的歌?以你的喜好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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