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不说这些了。
在墨尔本的时候,逼着你和我说对不起,现在又逼着你说爱我。
这么想想,我确实是很“小媳妇”,我没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我就是想要你给我很多承诺,我就是想要听你说爱我。
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还是担心,你会像高中那样,什么都不说就忽然离我而去。
怎么办,我一点都不想在你的面前隐藏自己的小心思。
我就是那么患得患失,我就是那么害怕失去你,你会嫌弃这样的“小媳妇”吗?
都说在不太健全的家庭里面长大的人,要么特别不相信爱情,要么对爱情特别执着。
我觉得我肯定是属于后者。
如果做做“小媳妇”就能收到你爱的素描,我希望自己可以一直这么做下去。
高二的时候,你给我写信,也喜欢在信纸上画一些小卡通。
当时没有觉得这些卡通有除了可爱之外的其他属性。
原来我们家歪歪还会以画传情啊~好幸福~
如果现在就可以换回你以前写给我的信,我一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全部重新看一遍,我要找找看,那个时候的你,都画了哪些甜言蜜语给我。
我还有另外一件更加迫不及待想要承认的事情。
歪歪,我爱你。
提问=》
怎么办,我是不是有点“小媳妇”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