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博毫不客气端起血盆,有滋有味喝起了热乎乎的血。
顾克刚没有与他争抢,用格斗刀挑开已经死亡的男子衣服后背,割开粗糙肮脏的皮肤,切下新鲜的肉块,用刀尖挑着塞进嘴里,慢慢咀嚼。
进食的过程不用探讨任何问题。要不是因为食物太多,数量太足,两个人根本吃不完,顾克刚与思博肯定要为此打上一架。
满满一盆血喝下去,肚子简直胀得难受。思博“哐啷”扔掉残留着鲜红血迹的脸盆,双手捧着圆鼓鼓的肚皮,连续打着带有浓烈血腥味的饱嗝,非常满足的慢慢走回沙发,躺了下去。
这种吃饱的状态他根本坐不起来。否则胃里的那些血就会因为挤压而喷出。
生物营养就在感染体的新鲜血肉里。
“我们得在这里呆上几天。”
思博脸上全是撑得太饱的表情,就连说话也没有多少力气:“……冰箱已经用蓄电池通上电了,还可以用,等会儿你把剩下的部分塞进去……天啊!我吃得太多了,真不应该这样。好难受……我想吐……”
顾克刚轮廓粗犷的脸上掠过一丝得意。他割下一块肉,在空中不无炫耀地晃了晃,嘲笑道:“我本来想提醒你,应该在血里撒上盐,等到凝固下来,就能放进冰箱,至少存到后天都可以吃。那种口感会好得多,比豆腐还要嫩滑。”
思博想起来和平年代自己曾经在餐馆里吃过的羊血豆腐,不由得连声叹道:“你……你怎么不早说?害得我一下子把所有的全部喝下去……尼玛,撑死我了……”
顾克刚摊开双手,做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我以为你知道。这是很简单的生活常识。难道你没杀过鸡吗?鸡血和羊血都是同样的道理,必须放盐才能凝固。”
思博满面愤怒瞪着顾克刚。
他知道这家伙是故意的。
可是,这种事情也不能怪他。
顾克刚说的没错,这的确是一种生活常识,却仅限于会做饭的人。家庭主妇,或者住家男人。像自己这种一辈子呆在实验室里与瓶瓶罐罐和分析数据打交道的研究人员,根本不可能注意这些生活细节。
当然,血液渗入太多盐分会冷却凝固,这个道理思博是知道的。
他决定换个话题,把事情转向自己熟悉的方面。
“我有个新主意。”
思博用手掌轻轻抚摸着膨胀的肚皮,饱撑的痛苦开始变得松缓:“我们不去西安找谢坤。”
顾克刚刚把一块肉塞进嘴里,顿时呆住了,思维停顿了两秒钟后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不去西安,我们去哪儿?”
思博对他的反应很满意,手指有节奏地怕了拍肚皮:“你觉得新乡怎么样?我现在对那个地方充满了兴趣。”
“新乡?”
顾克刚这次的反应很快:“就是宋嘉豪在上一份遗言里提到的地方?”
思博安静地注视着他,目光中充满了赞许,只是不具备任何实质意义。
“见鬼!你怎么会突然之间产生这种想法?”
顾克刚连声嚷道:“怎么,难道你还想拿到放在那里的遗物?”
思博躺在沙发上的慵懒姿势完全符合“学者”标准:“我们可以帮助刘天明节省更多时间。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天知道究竟呆在什么地方窝着。我们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好,等到他恢复行动能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顾克刚皱起了眉头。
必须承认思博的话有一定道理。
可是,这家伙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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