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释放李欧蒙的小屋这个法术,只听一阵悠扬浑厚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呜!!!
安一指仔细辨认了一下,听起来感觉很像是以前军队常用的号角,但声音更加雄浑。
他眯着眼睛看向声音来源的方向,这才看到在暴风雪中,似乎有一大批举着火把前进的生物,因为暴风雪和距离的关系,安一指只能看到火光。
估计这是野蛮人的部落。
就像无尽荒原虽然叫这个名字,但依旧有生物在此生存一样,野蛮人就是这里真正的土著。
他们在这里居住的历史已经超过万年了,早在上古精灵鼎盛时期,一批人类不想依附于龙也不像舔上古精灵的屁股,于是他们就来到了无尽荒原。
因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上古精灵与龙都不敢来无尽荒原,这里就是人类最初的乌托邦。
但这个乌托邦有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资源不足。
俗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在魔法世界也通用。
无尽荒原及其恶劣的自然环境早就了野蛮人强大的身体能力,虽然智力普遍都是硬伤,但他们的体质好的出奇,零下二三十度就裹个能遮住重要部分的皮草都可以生活,也能在雪地上健步如飞,力量更是足以生撕虎豹,强的一批。
即使后来兽人被赶到无尽荒原,依旧没有让野蛮人部落消亡,反而更加昌盛。
因为对野蛮人来说,兽人的到来不过是多了个能打猎的目标……
而且无尽荒原野蛮人跟兽人与其他地方的野蛮人不同,他们或许是常年生活在无尽荒原发生了某些奇妙的变化,虽然完全没有魔力,但他们的身体具备天生的魔法抗性,这通常需要武僧们持之以恒的锻炼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才能获得。
话说回来,格瑞夫就是出身无尽荒原的野蛮人,但他居然能成为法师,这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对安一指来说,看到野蛮人部落是好事,因为安一指身上带着格瑞夫给的骨牌,只要给任何一个无尽荒原的野蛮人看看,多少能提供一些帮助。
据说这是因为野蛮人部落之间都特别崇拜法师,甚至有些歇斯底里的狂热。
格瑞夫当年不过是跟着老爹去蓝堡卖皮草,随后凑巧被途径此地的杰斯柯德选中,加入星辰高塔学习魔法。
这件事简直是野蛮人部落中的惊天大喜事,后来格瑞夫从魔法学院放假回蓝堡与家人见面的时候(学了魔法他也不能进无尽荒原),数个野蛮人部落的男女老幼都早早赶到蓝堡等着一睹真容,那场面让蓝堡的士兵还以为这些蛮子想要攻城……
所以不管是安一指的法师身份,还是格瑞夫给的骨牌,都能换来野蛮人部落的优待,最好能有个向导带路去末日火山。
他朝火光的方向迈开腿,鬼知道那些野蛮人为什么能在暴风雪里走这么快,安一指追了半天愣是没追上,多亏他们的队伍足够长,火把指示也足够明显,不然安一指非跟丢了不可。
随着距离的拉近,安一指也更加清晰的看到火把下面的真容,那的确是一个野蛮人部落,不管男女老幼,身上就套一个能勉强蔽体,说出去当沙滩泳衣都差不多的皮草,结果看上去他们一点都不冷,牵着一种很像牦牛的驼兽往前走。
安一指高兴的快走两步,举起手正要打个招呼,只听背后传来一道冷峻的声音:
“停下!慢慢放下手,不要耍什么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