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青春校园>都市盗梦者>第二百四十四章 再起纷争 蜀山宗无邪

三方面的血雨,都被人挡了下来,到头来,只余下雪域神教这边危急依旧,谁知道,就在那五位五色使和四位萨满巫师正准备将被他们控制了神智的孙不凡兄妹推出来抵挡的时候,就见一道血影掠过,随后,一个通体血红的人形怪物,迅速的从后面来到了他们的面前,这个怪物在那里猛的一声尖啸,一对巨大的血色翅膀从其背后伸出,双翅在空中猛的向前一个扑扇,那些血雨,全部被他的这对展开来足有十米来长的翅膀给挡了下来。

“计划有变,快走,这里由本教主来断后,你们快走……”!

当这个血红色的人形怪物在那里停下了背后不断扑扇的那一对翅膀之后,终于在那里露出了自已的相貌,雪域神教的这些人这才发现,原来在危急时候,替他们挡下这血魔自爆的人,竟然是他们的这一脉的精神领袖和实质带头人大祭神。

只是,如今的大祭神,看上去,样子有些狼狈,身上好几处被烧得一团漆黑不说,就连在他嘴中长长突出的那根血紫色的吸血獠牙,竟然也从中折断,在那里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咦,这些血滴之中所蕴含的血能力量,怎么会这般强大和纯粹,如果我可以将这些血滴给尽数吸收的话,那么,本教主的修为,一定可以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不过,此时形势险峻,却是容不得本教主慢慢的吸收了,也罢,就让我全将这些血滴收入体内,待所有人安全撤离之后,再做打算吧……”!

在挡下这些血滴的过程中,却是有一滴暗金色的血液,从大祭神那一对翅膀的空隙之中穿了过去,直接就射到了这大祭神嘴中突出的那半根獠牙上面,血滴刚一碰触到这根獠牙的断折之处,就马上以最快的速度,渗透到了这根獠牙里面,让大祭神连反应过来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不知道这滴血液进入自已体内是吉是凶,不过,大祭神还是第一时间,就发现出了在他那对翅膀之上所沾染的那些血滴之中所蕴含的强大力量了,在大祭神想来,这位他不知道来历的血魔,生前,肯定是一位比他要强大的多的大能者,并且,看对方的形态模样,对方所修行的功法,跟自已的估计也差不了多少,都是走的炼化血能强壮自身的路子。

大祭神在看到自已的这些手下在那里有序的逐步撤离了之后,自已在那里一个抖动,将翅膀上的血滴全部聚积到了一块,整成了一个足有苹果大小的血球,伸口将这个血球给吞入了肚内,然后身子向后一转,双翅振动间,就准备跟着从蜀山秘境中离开。

“燕大哥,快,是他,竟然是我们蛰龙九局里的那个大叛徒孙伐,哈哈哈哈,他现在可是雪域神教的那位大祭神,当初就是他杀害了不少局内的同事,还害得华老自爆肉身,咱们局里早已经将这大祭神的人头,给定成了一件s级的超难任务,快,咱们兄弟联手拿下他,可不能放他走,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田鹏看到这大祭神现身,心中一下子就高兴坏了,这可是天大的功劳啊,别的不说,只要能将这个大祭神给捉住或杀死,回到局里交接完这个任务之后,他们所获得的,那可是海量的功勋点数啊,这都可以换多少好东西啊!

兴奋之下的田鹏都忘了这燕不归本身就是这个大祭神手下的一名队员,在那里挥舞着手中的九天元阳尺,就准备扑上去追击对方,听到有海量的功勋点数,不光是他,就连一直在那里默不作声的许宏光都变得兴奋了起来,飞快的从背后卸下那杆可以拆解组合的长枪,瞬间将两根枪杆对接到一块,直接一摆手中的长枪,朝着对方离开的方向,就猛的冲了过去。

“喂,你们几个不可以离开,偷了我们蜀山的法宝还想走,给我通通留下来吧……”!

燕不归兄妹在那里只是犹豫了一下,就马上各自亮出武器,朝着大祭神就追了过去,谁知道,这蜀山那边却发生了变故,那位十几米高下的火焰巨人,在挡下了所有扑向蜀山的狂暴血滴之后,不但没有帮着他们去追击这大祭神,反倒在那里一个闪身,就浑身冒着熊熊燃烧的紫色烈焰,直接挡在了燕不归和田鹏几人的面前。

在刚刚和蜀山掌教交流的时候,燕不归他们,已经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告知了对方,有雪域神教的人手混了进来,准备对他们蜀山不利,可是,这位由蜀山一位太上长老的第二元神所化的火焰巨人,却是不知道这件事情,在人家看来,手里拿着他们蜀山知名法宝和飞剑的燕不归和田鹏这两个,才是他们要拦截的人,他可不管这些雪域神教的人对蜀山有什么图谋,他只看到燕不归他们这些外人,竟然拥有着他们蜀山的法宝和飞剑,这可是他们的东西,说什么,也不能让这些法宝和飞剑流落到外人手上,今天,那怕是抢,他们也要将这些东西给抢回来。

“喂,你这大个子是不是傻了啊,我们是盟友,是蛰龙九局的人,那些家伙,他们才是咱们的敌人啊,我说你听懂了没有,懂了就敢赶闪开,跟我一块去追啊……”!

“什么盟友不盟友的,我们只知道,你们手上的这两件东西,原本是属于我们蜀山的东西,你们必须得把他们交回到我们手中,其它的事情,咱们以后再说,小辈,现在,你们可以把你们手上的这两件法宝归还给我们了……”!

燕不归和田鹏他们在这里急的都快要疯了,谁料想,这位火焰巨人


状态提示:第二百四十四章 再起纷争 蜀山宗无邪--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