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集。
一个很普通的小镇子,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这里有个小火车站。
魏可三人是坐牛车出山的,出山后,就和送碳的山民分手,开始步行,一路来到了曹家集。
魏可要的不是躲起来避难,他要往南方去。
三个人当中,李小道是本色打扮,穿着那身灰色道袍,背上是个双肩背的牛皮褡裢,上面竖一根木棍,据说这是他师父传下来的老物件,原本木棍上还有面旗子,写了个“相”字,后来他四处流浪的时候,把旗子弄丢了。
小猴和魏可,都换上了一身山民的衣服。
粗布棉袄,厚布鞋,只是小猴的衣服依旧很大,松垮垮吊在身上。
魏可的上嘴唇,黏上了半圈黑胡子,那是用山羊毛做的,乍一看,就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大叔。
一个中年大叔,一个半大孩子,还有一个小道士。
小猴的手里,拎着一只死掉的山鸡,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他们是去附近亲戚家里,这只山鸡是山里的土产,而小道士是请去给亲戚家里的病人看病的。
事实上,魏可准备的这套说辞,根本没用上,就顺利地到了曹家集火车站附近。
这个年月,谁管谁的闲事?
“叔,你们在这等着,我过去看看。”
小猴说了一声,就一个人往火车站里钻。
别看小猴年纪最小,但他人小机灵,做事比李小道还利索。
仅仅过了一小会,小猴就匆匆回来,一拉魏可,低声道:“叔!快走!”
火车站不能进了。
站外显眼的地方,就张贴着魏可的悬赏通缉令,而且就算魏可混进火车站,他们也没法买票,因为,小猴亲眼看见,有人因为没带身份证,售票处不让买票,正在那里争吵,把警察都招去了。
“魏老大,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
“别叫我老大,叫大叔!”
自从山里出发,魏可就把李老道的名字,改成了李小道,而且没给他好脸色看。
李小道心虚,不敢有任何意见。
但,这时候他也发现不对劲了,魏可出了山就给自己贴假胡子,这已经够奇怪,现在连火车也不敢进,搞的这么神秘,里面肯定有事!
魏可拉着李小道,三个人到了僻静的地方。
“小道,现在和你说实话。其实,我就是那个在春川杀人的,被通缉的就是我!现在你自己挑,要想自己一个人走,我不拦着你,咱俩好聚好散。但要选跟着我,以后被连累了,绝不能后悔!仔细想想,选吧!”
李小道听了,小眼珠眨巴,一屁股坐地上了。
魏可这记猛药,对本就胆小的李小道来说,实在太猛了一点!
“大,大叔,你不会,杀我吧?”
“我有三不杀!一不杀好人!二不杀女人和孩子!三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魏可说的干脆利落,说完就死死盯着李小道。
这三不杀!
原本就是魏可担也是他一贯的准则。
但这三不杀的准则,肯定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就比如他在春川杀的周景祥和刘守仁,严格意义是手无寸铁之人,然而他们是主谋,手下那些多打手,做尽坏事,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该杀之人。
听了魏可的话,李小道居然坐在地上,想了好一会,突然问道:
“大叔,那你这次杀的是什么人?”
“坏人!”
魏可的回答很简单。
这时候,旁边的小猴突然插嘴道:“小道,我背上的伤,就是那些坏人打的!那些坏人抓了我,把我哥骗去,要害死我哥!我哥为了救我,就去了!你懂了吧?”
李小道表情怔怔的,紧接着他就咬牙道:“师父说过,这叫替天行道!以前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救我,让我为了那个人去死都愿意!大叔,我跟你走!”
“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
魏可诧异,他没想到李小道是这样的表现。
之所以给李小道下猛药,那是有原因的,魏可一直有个习惯,他不喜欢懦弱的队友。
俗话说,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现在魏可是在逃难,如果李小道一直胆小怕事,他就是个大累赘,说不准什么时候,魏可就必须找机会把他丢掉。
带着胆小的李小道在身边,不是帮他,而是害他!
然而,看李小道现在说出来的话,他还有救,他心底里还有点残存的血性。
“行了,起来吧!以后咱三个就是一支小分队!”
什么叫“小分队”,小猴和李小道都似懂非懂,但大概的意思他们能理解,以为魏可说的是“三个人一起走”,于是也就没人仔细问问。
“哥,现在怎么办?去别的车站吗?”小猴开口问道。
“不用,刚才我都看好了,咱们就从曹家集车站出发。扒火车!坐运货的货车走!”
春川。
命案发生已经好几天了,除了警察们还在拼命四处搜查,其余大部分人已经忘了身边刚刚发生的这个恐怖的大事件,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小山坳里,依然还是原貌,看起来这地方并没有被警方发现。
此刻,苏映雪呆呆坐在土洞里的睡袋上。
洞口外,乔子楠低着头,双眉紧锁。
稍远一点的地方,还站着一个身穿警服的年轻人,他不是春川本地的警察,而是乔子楠的男朋友,陪着她从京城一路赶来春川的。
“映雪,你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