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策无法奏效,那就强攻!
掸家族也不是好惹的,指挥官一声令下,士兵们端起上了刺刀的步枪,冲向山洞。
激烈的鏖战开始了。
魏可已经杀出了一身血性,浑然不惧。
左手持枪,连续射击,任何一个敢于冲入洞口的敌人,别想逃过!
右手挥舞工兵铲,面对侥幸冲进山洞的敌人,二话不说,照准脑袋就是一家伙!
他就像一根钉子,死死卡在了洞口内侧!
话说,山洞入口处的地形,对魏可太有利了,洞口狭窄,顶多同时挤进来两个人,任你人数再多,再敢拼,被堵在洞口外,就是干瞪眼没办法。
再者说,天色渐渐亮了,外面亮,里面却是黑的。
魏可躲在暗处,外面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别人想向他开冷枪都办不到。
这仗没法打了!
当洞口处堆满尸体,将狭窄的洞口遮掩了大半,战斗停止。
把尸体拖开,继续进攻?
我的天啊!这要送掉多少条人命,难道要等到那个变态的家伙活活累死,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不长的时间里,山洞入口处已经血流成河。
被杀死的掸家族士兵,鲜血流淌出来,渗入泥土,而地面已经被鲜血浸透,形成了厚厚的一层血红色的泥浆,一脚踩上去,稍稍不留意就会滑倒。
这场景,看得所有人心惊肉跳。
藏在山洞里的这个人,他到底是谁?
说起来,今晚的掸家族士兵们,真的已经衰到家了。
因为,战斗了这么久,死了无数英勇的士兵,居然没有一个人看清那个人的脸!
他是华夏人还是其他种族,甚至是白人或者黑人?
没人知道!
那个人就像是个哑巴,除了杀人,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所有见到过这个人正面的士兵,全都被杀死了,以至于到了现在,除了知道那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其他的,一无所知。
“放火!烧死他!”
现场指挥官,发出了愤怒的吼叫。
火!
是啊,何必这样死拼,山洞只有那么大,用火攻,就算不能直接烧死,烟熏也能把人熏死!
得到了命令的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
周围都是树林,要找些干燥的枯树枝,实在太容易,很快,大堆的树枝就被拖了过来,羞愤难当的士兵们,甚至把子弹的弹头拔出来,将里面的火药,统统倒在枯树枝上。
他们实在是恨透了山洞里的这个恶魔!
在他们看来,烧死对方,已经是天下间最仁慈的事情!
那就先烧死,再把尸体拖出来,挫骨扬灰,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魏可靠在洞壁上,满脸的苦笑。
洞外的敌人在做什么,他自然是看得一清二楚。
但,知道了又能如何?
此刻的他,已经有些虚弱了,长时间的激烈战斗,消耗了极大的体能,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左臂依旧有力,其余的身体部位,无不酸胀乏力。
罢罢罢!
该来的终究还是躲不过啊!
假如敌人一直没头没脑地猛攻,他还真的可能坚持到最后一刻,哪怕他累瘫了,扣动扳机还能做得到,子弹也不缺,随便拽过一具敌人的尸体,总能收集到弹药。
动用火攻,那就彻底没有存活的希望了。
况且,魏可还不敢让自己被熏晕,因为,那有可能让他被俘。
小欢就在魏可的脚边,焦躁地来回跑动,看起来,小家伙也知道情况不妙。
魏可抓起小欢,走到了山洞里侧的水池旁。
水池的后面,就是那尊粗糙的老君像。
魏可端详片刻,随手做了个揖手礼,动作极不规范,就好像对着神像抬了抬手臂,口中自言自语道:“不好意思了老君爷,这次要让你受牵连。您大人大量,别和我个俗人一般计较!”
老君神像是木胎泥塑音。
魏可战斗了这么久也是累了,卸下头上的钢盔,用钢盔当作水瓢,舀起满满一瓢泉水,仰脖子大口灌下,立刻发出一声舒爽的叹息声。
还别说,这里的泉水不仅清澈,而且带着丝丝的甘甜滋味。
魏可已经激战一夜,嗓子眼里就像着了火,这一瓢清冽的泉水下去,感到一阵清凉,从头顶心舒服到脚后跟,浑身的疲倦感,也好像去掉了一多半。
然而,泉水虽好,却不能救他的命!
魏可再次舀起一瓢泉水,兜头浇在小欢的身上。
“小欢,咱俩的缘分尽了!放聪明点,找地方躲起来,等会烧起大火,空气一定很烫,很难熬,你要坚持住。等火灭了,这里会进来很多人,你要记住!绝对不能出来咬人!等人都走了,你就自己逃命去吧!哎!你跟了我这么久,也帮了我很多忙,辛苦你了。”
话说,这世界上最凄惨的!
美人迟暮,英雄末路!
魏可自问自己勉强算得上一个英雄,真到了临死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一点感慨。
他还是第一次,用这样的口吻,去和小欢说话。
唧唧!
小欢却不领情,浑身一抖,水珠顺着毛发滴落,一身的毛发乌溜溜的,就好像从没有给泉水碰到。
小欢一对小眼珠,滴溜溜转动,突然一跃而起,噗通一声跳进了泉水池子中。
哗啦哗啦!
这小东西在泉水中很轻松地游动着。
咦?小欢居然还会游泳?
魏可看得有趣,忽然想起,沃嘎曾经告诉过他,雌獾的先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