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
阮明珠平生第一次认为,赢这个字是如此的有力量。
假如师部里某个献殷勤的家伙,故作潇洒说“输赢无所谓”,她一定会凶狠地瞪过去,大声呵斥:“没上过战场的,永远都是新兵蛋子!你知道在战场上,赢这个字多么珍贵吗?没有这个字,你就没命!有了这个字,你能活命!”
这个字的力量,是一个疯的男人教给她的。
没错,就是一个疯的男人!
当阮明珠站起来,看着男人大步冲上去,一脚将对方受伤的匪徒踹翻,她甚至没有喜悦,没有因为能活命而产生的激动的感觉,就那么傻傻地看着。
然后,她看见男人并没有停留,而是迅速猫着腰,往左侧的山坡上冲去。
这时候,她才恍然想起,现场还有第三个敌人的,而那个敌人现在怎么样了,她一点都不知道,想到这些,她有些羞惭,想跟上去帮忙,却发现自己的腿软得厉害,走不动。
不过没关系,男人很快就从山坡上回来了,手里提着一支步枪。
天啊!那是m14!
一支带有瞄准镜的美制m14步枪!
阮明珠的心脏剧烈跳动,作为情报参谋,她对于各国的军事知识还是很熟悉的,m14曾是美军制式装备,后来由于一些缺陷,有被淘汰的趋势,但,随着近几年战术导轨的出现,m14咸鱼大翻身,作为第一款大规模装备战术导轨的制式步枪,重新受宠。
也就是说,刚才袭击他们的敌人,不仅有两支火力强大的ak47,还有一支能在中远距离精准射击的m14!
近距离的ak的火力压制,中远距离的m14的偷袭。
这个配置,堪称完美的典范!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旦落入这样的圈套内,你的生命已经不属于自己,千万别奢望反抗,因为,任何的反抗都是徒劳的,敌人的火力网,会把你撕成碎片。
但!果真是那样吗?
她现在亲眼看见,有人仅仅凭借手枪,不仅成功活了下来,还把三个敌人,全部干掉了!
一个人!真的是一个人啊!她阮明珠连一枪都没打,而茂生昌也没有起到一点作用,他们两个都是军队里的精英分子,却似乎在这样的场合里,完全是摆设。
这个男人真的只是个土匪吗?
现场,魏可不知道阮明珠在想什么,他也不关心,而是继续做自己的事。
侦查连长茂生昌已经死了,这家伙运气不好,连手枪都来不及取出来,就被打成了马蜂窝,魏可走上去看了一眼,茂生昌的右腿上有一个血糊糊的大洞,是被m14的子弹击穿了。
这就是茂生昌的作用,他吸引了对方的火力,他是炮灰。
茂生昌的前面不远的地方,一前一后,两个袭击茂生昌的匪徒,也全都倒在地上。
其中的一个胸口中枪,已经死透了。
另一个,中了两枪,第一枪打在腿上,第二枪击中了右臂,两处都不是致命伤,最起码不会立即死亡,他是被魏可一脚给踢晕的。
魏可走上前,伸手拽住那个死掉的匪徒,把尸体拖到昏迷过去的家伙旁边。
这时,阮明珠慢慢走过来,奇怪道:“你要做什么?这人死了。”
魏可笑笑,并不回答。
伸手,捏住那个昏迷匪徒的人中,狠狠掐了两下。
咳咳!
很快,匪徒发出了两声微弱的咳嗽声,紧接着,这人睁开了眼睛,当他看见面前的魏可的时候,眼神里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但随即就面孔扭曲,唉哟唉哟惨叫出来。
这家伙中了两枪,不痛才怪!
魏可面无表情,伸手把旁边死尸拽起来,并且,让死尸的脸,恰好位于匪徒的面前,让对方看清楚。
接着,他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慢慢地,一点点插进死尸的喉咙里。
他的动作很慢,以至于,匪徒轻易就看清了。
匪徒的惨叫声陡然停止,转而,眼珠子瞪的滚圆,甚至忘了自己身上的疼痛,他努力想偏头,让自己距离面前的尸体更远,然而,魏可快速抽出匕首,一把抓住匪徒的头发,不让他逃开。
这魂淡想做什么?
不仅是匪徒非常惊恐,就连旁边站着的阮明珠,也吓得目瞪口呆,感觉后脖颈子发凉。
那是死尸,用刀插入死尸的喉咙,甚至比杀死一个活人,更恐怖!
但!魏可还不罢休。
他左手提着死尸,把死尸的喉咙,往匪徒的嘴巴凑了上去!
死尸已经死了一会儿,血液却并没有完全凝固,此时,被匕首切开的地方,缓缓流出来一些黑褐色的粘稠的东西,看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啊不!”
匪徒就像疯了一般,拼命挣扎,但无法挣脱开。
魏可没有一点点的仁慈心,一下子就把死尸的喉咙,紧贴在匪徒的嘴唇上!
他在喂匪徒喝血,喝死人的血!
站在旁边的阮明珠,再也忍不住了,双腿一软,缓缓就坐在了地上,而且,她的喉咙里很痒,那种感觉,就好像被喂吃人血的不是匪徒,而是她自己。
呕!
阮明珠张嘴就吐了!
此刻的她,连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早知道魏可这样干,她无论如何不会过来看,偏偏!由于好奇,她把魏可的所有动作,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此一来,这一幕诡异的镜头,就深深映入她脑海中了。
他不是人!
他是地狱里的魔鬼!
这时候,不仅阮明珠吐得稀里哗啦,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