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里依旧热闹,所有人都被戈雅这个蛮人逗了了,戈雅不明所以,更加的愤怒,可是没有办法,他也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被众人嘲笑。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唐孟问到,同时他也看到戈多的手死死的捏紧了啤酒杯。
“是啊,我的父母也是狂战士。然而却死在了佣兵团的一次护送中,然后他们一点赔偿都没给我们,一点都没有,还说什么蛮族人死了活该……”说到最后,戈多的几乎是咬牙切齿了起来。
“唔,好像很可怜的样子。”小欧克说着又回头看了看戈雅,“不过他的智商很难在外面生存啊。”
戈多苦笑一声,老实说蛮族人出来的狂战士大多跟自己弟弟戈雅一样,一点生存交际的头脑都没有,遇事情只知道蛮干。大部分狂战士都是加入佣兵团,可是空有力量,却得不到尊重。要不是自己小时候亲自目睹了佣兵团的冷漠,恐怕自己心智也不会成长。
“我知道了,所以说你们并没有什么任务,只是单纯的出来找活干?真的没什么任务吗?”唐孟再次问到,反复强调了任务。
“没,没有啊。”戈多说着,突然低下了头,他总觉得唐孟意有所指。
“好吧,你们每天这么努力的叫卖,能够赚多少呢?”唐孟又问,
“勉强够温饱罢了。不过我愿意,也好过加入佣兵团,被那些人剥削。”戈多说着十分坚决。
唐孟帮他们付了酒钱,告别了两兄弟,带着莉丝和小欧克出来了。小欧克一脸遗憾的回头看了看酒馆,倒不是舍不得谁,而是舍不得那杯没喝完的冷饮。
“主人,你怎么做是为了什么呢?这两个蛮族人说的话有问题吗?”莉丝问到。
“应该没在说谎,”唐孟沉吟了一会,“只是隐瞒了一些东西。”
“叔叔是怎么知道的?”一旁的小欧克好奇的问。
看着莉丝一脸不解,唐孟接着解释到:“或者只是我的感觉吧。但你觉得王都这种地方,蛮族人可以随便进来吗?”
“唔?不知道啊,可能他们偷偷溜进来的?像我一样。”小欧克歪着脑袋说到。
“当然不行。你以为他们跟你一样可以变化身体形态吗?”莉丝回答,“许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人带他们进来了。”
“是啊,那么那个带他们进来的人,身份应该不低,毕竟对于王都来说,蛮族人太危险,所以肯定难入城的。”唐孟说着,也回头看了眼酒馆。
“主人,我立刻锁定他们的气息,然后找到他们身后的人。”莉丝说完,闭上了眼睛,当她睁开眼睛时,眼瞳由碧绿色变成了金黄色。
“好了,也别让自己那么累,我们还是玩我们自己的就好,至于这两个蛮族人,我就是碰巧遇上了,想探探他们口风罢了。”唐孟说完,拉住了小欧克和莉丝。
于是他们又回到了金色广场,在各个摊铺面前玩耍,嬉闹,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玩耍和喧闹都是小欧克一人,莉丝与唐孟只紧紧跟在她身后。
“叔叔,你看这个,一个亚斤兽好聪明哦,还能接盘子。”
这不是连普通狗都会的技能么?唐孟扶额。
“你变回去,我也可以给你接盘子哦。”小莉丝用嘲讽的语气说到。
“看起来很好玩哦。回去的话,”小欧克热切的看着唐孟,“叔叔,我们到时候一起玩这个游戏好吗?”
说着小欧克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张盘子,刁在了嘴上,朝唐孟献媚似的晃了晃嘴里的盘子,猫尾巴也在乱晃。于是唐孟一脸冷漠,硬生生拒绝了小欧克这一看似很合理的游戏。
“叔叔,你看你看,看啊,这个饰品好可爱,是一只猫咪呢。买着,又看了看头上新戴的猫咪发夹?
“莉丝,你也要吗?你和小欧克都一个人买一个吧?”唐孟问到。
“主主主,主人,这样不行的。”莉丝露出了慌乱的表情,“莉丝不敢要的。”
刚说完,唐孟已经从摊铺拿出了一个发夹,图案是一朵大波斯菊。莉丝瞬间像是被施了定身魔法,眼睛再也离不开这个饰品。唐孟知道自己选对了。
“哎呀,客人,你带的两个小女孩都好漂亮可爱啊。配上我的饰品后就更可爱啦,比凯撒家族的公主殿下都美呢。”店家赶紧吹捧一番,不过确实那个猫耳萝莉很漂亮。
“好了,两个我都要了。”唐孟说完,摸了摸莉丝的头。
“主人,我真的可以接受你的礼物呢?”莉丝呢喃着,好像觉得这是梦境一般。
唐孟摸了摸莉丝金色柔顺的长发,然后缓缓将发夹给莉丝戴上。
莉丝感受到了主人温暖鼻息,以及温暖的手,激动得手都不知道放哪里好。
一边的小欧克吵着要唐孟也帮她戴,莉丝却来不及想别的事情,手紧紧握住自己手上的发夹。好像是什么珍贵无比的宝物。
这一天就过去了,从下午逛到了晚上,唐孟和两个小萝莉来到了吃晚餐的地点,这是塞丽娜跟他约好的地方。小欧克变成了猫形态,跳到了唐孟的肩上。
跟着侍者来到包厢,一进去就看到黑着脸的塞丽娜,以及一脸喜色的艾瑟儿。
“唐孟,你终于来了。”艾瑟儿用十分欢快的语调说到。
看来她们两个发展得不错,没准到时候还能去参加她们的婚礼也不一定。唐孟心里想。
“唐孟,你给我出来一下。”塞丽娜走过来,咬牙切齿的说。
“嘭”的一声,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