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仙侠修真>剑断灯灭之时>第七白三十一章 蜀道鏖兵(五十一)

面对劫源门发动的最后强攻,元殇带领元清三人率领着剩下的蜀山弟子应战,双方轰轰隆隆的碰撞在聚天哨上,烟罗大阵释放出的烈焰和浓烟遮天蔽日,振聋发聩的厮杀声响彻天际。这一次歌天明让两具铜尸做先锋,没几个回合,两具铜尸就掀翻了十来个蜀山弟子在地,气势汹汹,锐不可当。

元殇皱了皱眉头,对元清他们吩咐道:“元清你去和郭羽厮杀,元西、元飞你们对付铜尸,有楚小友的药水在剑上,只要废掉一具铜尸我们就有希望,至于歌天明,交给我了。”

“是!”三人应诺一声,转身扑了过去加入战团,元殇眼睛一眯,老远就看见了劫源门队伍中的歌天明,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道剑气飞了过去,随后身形一闪,也一并杀了过去。

在人群中的歌天明老成持重,一抬手就阻挡了元殇的剑气,随后起身飞起,穿越烟罗大阵重重火海,到了稍微偏远一些的地方,看着随后而来的元殇皱眉问礼:“老弟,好久不见了。”

元殇提着云雀长剑随后赶来,冷笑一声,回了一礼:“天明兄别来无恙啊。”

歌天明继续道:“你们当年的丑事已经被揭发了,就算今天你们赢了回去,如何面对天下人?还不如将恩师还给我们,双方各罢刀兵,也免得无味伤亡。”

“将来事自有将来再说的办法,今天你既然带麾下弟子攻打我们,元殇不才,也只好留下你的人头了。”也许是因为元岚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了吧,一项病怏怏的元殇此时说话居然变得硬气了许多。

歌天明十分不屑的看看远方:“我那两具铜尸可非同一般,元飞、元西他们可谓以卵击石,到时候谁胜谁负还不知道呢。”

“是啊,确实还不知道呢。”元殇也略带自信的笑了笑,他可不打算把三香腐尸水的事情告诉他。

“既如此,那愚兄就领教了。”歌天明应身一闪,纵身扑上就和元殇缠斗起来。

其实歌天明的实力元殇是十分清楚的,他可是蜀山的资深长老,在两朝战争时期也和他打过交道,凭心而论,从实力上来说,元殇逊歌天明一筹,不一定能斩杀他,但是元殇手里却捏着歌天明不知道的招数,这还是昔日王路冉交给他的。

歌天明别号“颂鬼”,当然,劫源八鬼这八个人个个名号中都有个“鬼”字,其含义并非他们善于驱鬼,而是江湖上赞他们有鬼谋之才,但是,歌天明生平最为得意的秘术中,确实有一个是和鬼有关的,唤作“归故里”。这招之诡异不下于上古巫术,之阴险和强大让江湖人为之苦恼,昔日王路冉都差点折在这招上面,后来却阴差阳错的暗地里有了拆招,这一点歌天明自己都不知道。

“归故里”这个术其实说白了就是招魂,歌天明自己身上带有一种诡异的小稻草人,他只要将任何一个人身上任何一个有关联的东西放进去施以此术,那么就可以奴役该人,这一招看似简单,和北方那些跳大神的萨满相似,但是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歌天明这招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都管用,没有任何人可以幸免。曾经在两朝战争时期为了对抗元蒙法师,明军把一千多个阵亡的士兵头发交给了他,一夜之间歌天明就唤醒了一千多个活死人军队,血战襄阳城,当然,事后为此歌天明也休息了一个多月,毕竟操纵一千多个死人不是开玩笑的,纵然你是大神通者也吃不消。所以这次控制陵殇他们这些铜尸ròu_tǐ的秘术也是出自歌天明之手,一般人是做不到的。

歌天明自幼爱读《楚辞》,所著文章也颇有“屈赋”之风,这招“归故里”就由此而诞生。元殇深知这一点,自己绝对不能被歌天明碰到,哪怕是一根头发或者一块衣服角又或是一块血渍都不能落在他手里,否则瞬间就会成为他的傀儡,这招是歌天明所有术中最防不胜防的,轻轻碰一下就能被他做成稻草人,这招到目前为止江湖上都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除这个诡异的秘术。王路冉当年在两朝战争爆发前期,行走江湖之时,碰上过歌天明,二人交过手,结果就连凶悍老道的王路冉都落荒而逃,听说是他被歌天明无意中扯下了一块衣角,结果稻草人一出,王路冉自己差点摸了自己的脖子,后来还多亏了有元露的帮助,兄妹二人乘夜偷袭,左右夹攻,才夺回了稻草人付之一炬,这才算解了危险。

所以王路冉回来以后告知了蜀山众人,蜀山人但凡和歌天明交手都尽量避免和歌天明有任何近距离的接触,要做到不可轻近,近则必杀。但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蜀山人是武修者,本来就要近身搏斗,现在又要保持距离又要击杀对手,这简直比登天还难,歌天明在不久前和洛园子交手的时候就准备用这招的,但是洛园子毕竟不是一般人,他深知歌天明的底细,所以全身上下用火焰包裹,哪怕一根头发离开身体立刻就被烧成灰烬,这才让歌天明没有得逞。但是元殇不善用火,他可没洛园子那等手段保护自己,所以歌天明完全有把握在十个回合之内就将元殇诛杀。

这一点也是歌天明自己最大的误算,元殇虽然没有洛园子的烈火,但是天明一模一样的稻草人,这个小稻草人是当年王路冉阴差阳错得到的。那一年王路冉和元露夜里偷袭歌天明的时候,目的是为了夺回自己的稻草人,但是歌天明身上这东西极多,长的也都一模一样,得手之后歌天明虽然逃了,但是王路冉却抱着


状态提示:第七白三十一章 蜀道鏖兵(五十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