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讨论之后,最终通过将适龄儿童入学率列入地方**的考核指示。而以法律形式强制适龄儿童入学则暂时搁置,毕竞这个时代的中国国情导致相当一部份适龄儿童确实难以入学,在这个时候用司法干涉,并不合适,而且也难以量刑,无论是罚款还是拘捕,都不适用,因此还是应以引导为主,同时也要求文教卫委员会加强宣传。
随后其他几个部委,农业委、建交邮委、工矿能委等部门也都提升了各自的计划,这些计划也都没有什么太大的争议,因此也就没有在元老议院里引起什么波澜,逐一的通过。
当然也有被否决的,有人就提出,制定【婚姻法】,要求正式确定一夫一妻制度,但在讨论之后,认为现在制定【婚姻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在最终的投票中还是被否定。
其实【婚姻法】和一夫一妻制度,在华东**里也是一个老梗,自从华东**成立以后就有人提出过,但当时就在元老议院里被否决掉,而且行政院也考虑到这个时代中国的特殊国情,毕竟穿越集团中的男性还是占了绝大多数,因此也没有用行政命令来强制施行。
现在穿越者们除了未成年人和老人之外,大多数青壮年都己结婚,而且和本土归化民结婚占了绝大多数,毕竞穿越者中的女性人数还不到1000人,除去未成年人和老人,真正的适龄只有7、800人,当然和本土归化民通婚的只有男性,因为穿越女是基本不可能看得上本土的男性。而且随着华东**的势力扩大,与穿越者联姻的本土归化民也越来越多,包括部份中立的本土归化民,甚致是对华东**怀有敌意的本土归化民,如地方乡绅、豪族,还有一些清廷的官员世家,也都釆用与穿越者联姻方式,确保自己的利益、平安,或是多面下注,因此穿越者娶妻纳妾的也确实不在少数。
行政院对此基本是采取默许态度,但在行政体系内,对此也进行了区别对待,首先是优先考虑穿越者内部通婚的人,如五人组中,只秦铮是一家人穿越,其他4人都是单身,在这个时代又重新结婚的对像也同为穿越者,行政院的九委员也是一样。
不过穿越者中的女性人数毕竟有限,因此和本土归化民通婚的大多数行政人员还是占了大多数,而这又分为4种情况,一是自觉执行一夫一妻,而且结婚的对像是政治可靠的归化民,这是仅次于穿越者内部的通婚者,也属于重点考察并培养的对像。
后三种情况则分别是:自觉执行一夫一妻,但结婚的对像在政治上并不可靠,有的甚致是政治上比较危险的;选择多妻制度,结婚的对像有政治可靠,或有少量政治不可靠;选择多妻制度,结婚的对像政治不可靠,或大多数结婚的对像属于政治不可靠的。
最后一种情况显然是不予考虑纳入行政体系的,最多只能在**创办的企业中任职;而2、3类到也不是不能纳入行政体系中,但需要酌情考虑,甴其是在出了“白流苏案例”之后,就更要慎重使用,而且除非是本人的能力相当突出,否则2、3类人在行政体系中,基本是难以晋升到高层的,最多只能在地方上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