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盛并不知道丽萨和苏珊大妈聊了什么,他只是一如既往的训练、去餐厅。然后回到酒店,又或者是来到庄园里。每天丽萨无论有什么事情,总是会来店里面吃一顿饭。下班后陪着侯大盛走一段。
期间她也来过庄园,凭借着一手熟练的厨艺和钢琴、括苏珊大妈在内的庄园内所有人的喜欢。侯大盛不由得感叹,丽萨在他身边安静的时候看不出来。可一旦站出来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展现出自己的光彩。
良好的教养、优秀的倾听,无论是国际情势还是各地风土人文饮食。她总是能够说出一二三四来。侯大盛就这么看着丽萨微笑着和丹妮的姑姑,那位看起来极为优雅的女士从古希腊城邦联盟一直聊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工业革命对现代的影响。
从《荷马史诗》的俄底修斯聊到了《巴黎圣母院》的卡西莫多。那种时候,丽萨身上绽放出来的光彩让侯大盛为止炫目。只能沉默的侯大盛,一时间竟然发现自己好像挺没知识根基的。
好在随后丽萨似乎感知到了侯大盛的尴尬,于是她极为迅速的将话题转移到了同时期的古华夏。这个时候,侯大盛总算是能插上话了。丹妮的那位姑姑美目一闪,似乎也感知到了丽萨的想法。她只是笑了笑,便继续了话题。
聊到古华夏,侯大盛肯定不怯。因为即使是再忙碌的时候,他也会抽出时间来安静的去看书。是的,一个雇佣兵、一个活跃在厮杀场上的血腥汉子跑去看书。而且去看诸子百家,这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然而,侯大盛却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是一个华夏人。自己的根,终究是在华夏。而聊到了华夏,侯大盛才发现自己的是知识储备似乎也仅仅是比这两位女士多那么一线而已。
甚至在某些历史和人文方面的见解,这两位女士的看法都足以让他感觉到受益匪浅。
“丽萨,我现在有些明白为什么你的哥哥反对你跟着我了……”从庄园里吃过晚饭,出来后侯大盛开着车苦笑着对丽萨轻声道:“说实话,从前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但现在我大约有些明白了,你这样的女孩儿跟着我确实比较吃亏。”
是啊,仔细想想。丽萨出身是西利埃克斯家族,在出身上丽萨就比村子里的野孩子侯大盛要强。然后,丽萨家族的财富自不必提。有着伯努瓦这样的哥哥,丽萨要什么几乎都能得到。私人飞机、游艇,自己的赛马。
甚至侯大盛还知道,因为丽萨酷爱打猎伯努瓦还专门为她弄了一处猎场。每年伯努瓦即使在忙也会抽出时间来,专门陪着自己的妹妹去挂在她名下的猎场里打猎。侯大盛还知道,丽萨自己私下里投资了好几家公司。
包括了几家新崛起的奢侈品服装,她给侯大盛送来的衣服就是她投资的品牌所产的。侯大盛本来也不太清楚,是眼见的戈登看到后告诉他的。而随后沙明告诉了侯大盛,那是丽萨有股份的企业。
说到艺术,丽萨的奢侈品公司里有很多的著名设计师。同时她自己还收藏了很多现代印象派油画,尽管那些油画侯大盛觉得自己没法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这些油画的价值。
丽萨还收集古董家具,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手稿。丽萨的藏品里,甚至有狄更斯未发表的小说手稿。因为侯大盛的关系,她现在开始关注起华夏古董。沙明告诉侯大盛,最近丽萨正在学习如何鉴赏华夏瓷器和玉器。
说实话,侯大盛不过是一个厮杀为生的雇佣兵。要和丽萨这样的天之娇女在一起,压力真的很大。这种压力是无形的,你看不到他。但你会很明显的感觉到它的存在,他就像是一块横在你面前的飞来石。是的,它不会掉下来。但你还是会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亲爱的侯,知道吗?!我并不觉得我有多优秀。”丽萨微笑着伸手挽住了侯大盛,轻轻的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呢喃着道:“知道吗?纽约地下室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死定了。当时我告诉自己,谁救下了我谁就是我的王子。”
说着,丽萨气嘟嘟的道:“可你最后竟然想跑!当时我气坏了,你知道我多么无助吗?!”
“我们那会儿不是不熟嘛……”侯大盛实在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家伙,这句话让丽萨狠狠的剜了他一眼:“难道见到这样一位漂亮的女士,你就没有想过英雄救美吗?!”
侯大盛呃了一下,嘿嘿的道:“当然想啊!可当时肥狗在我身边呢,我总不能因为自己去英雄救美把战友搭进去吧?!”
这个解释,丽萨勉强的接受了。她点了点头,道:“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有多喜欢你。后来你跟着我们到了法国,我的哥哥出事了。是的,那个时候是我最无助的时候。当时我也问自己:谁能拯救我呢?!”
“是的,我会投资、我会鉴赏油画。我会钢琴,我会欣赏歌剧。我会骑马,我也会打猎。我有赛马。但这些,在那个最危险的时候又有什么用呢?!”丽萨看着侯大盛,轻声道:“但你在那个时候,没有选择离开我。”
侯大盛挠了挠脑袋,那个时候他已经喜欢上丽萨了。所以,他选择了帮丽萨。为此他甚至想要切断自己和豺狗的联系。然而,巨狼没有允许他这么做。甚至动用了豺狗的力量,协助他们一路奔袭逃杀。当然,豺狗也因此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丽萨挽着侯大盛的胳膊,将头靠上去轻声道:“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