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神域狂少混都市>第214章 豪门千金

李慧敏听北斗星问起自己的家世,不禁犹豫起来,心想:还是先不告诉他为好,免得他有压力。

便随口答道:“我家里开了家小公司。都是我爸爸喜欢用老式称呼,弄得好像怎么回事似的...听到了吧?你们以后可不能再叫我小姐了,让人听了笑话。”

那两个人恭敬的答道:“是,小姐。”

“你们真是的...我先走了。”李慧敏用身体挡着,拉了下北斗星的手才转身走了...

北斗星看在眼中,心里对李慧敏的话有些不太相信,便悄悄跟在后面。他看到李慧敏三个人出了公园后上了一辆黑色的大轿车,那车他却不认识,便打电话问虾米。

虾米反问道:“北哥,你得说说那辆车的车标是什么样的啊?”

“那个车标是...”北斗星想了想说道:“中间像是一根长棍...完了两边有各有一条短棍,然后下面还连着...。”

“什么长棍、短棍的?”虾米听得糊里糊涂。

“那两根短的不是棍,下边连起来了,就像...就像一个粪叉子...。”

“粪叉子...?”虾米突然惊叫一声,“老天!北哥,你说的是玛莎拉蒂吧?”

北斗星问道:“那个玛莎什么地值多少钱?”

“北哥,也不算太多、只不过两千七八百万吧!”

“啊...?”北斗星惊得合不拢嘴...

再说袭击北斗星的那伙人,抬着蒙面人径直跑出公园、上了两辆面包车,一路疾驶开进了西城的一座深宅大院中。

朗昆看着脸色刷白、嘴角流血、有出气没进气的伍天西,皱眉说道:“都这样了还拉回来干什么?他活不过半个小时,赶快处理了吧!”

手下人连忙抬了伍天西出去。一旁的程世美说道:“那个姓北的小子这么厉害呀?”

朗昆坐下来,冷冷的哼了一声,“如果不是他有两下子,我早干掉他了!这个伍天西就是头猪,我警告过他不要去的、他还总以为自己功夫好。

嘿...连文森特三重的驭龙功都死在他手,更不用说他伍天西了!”

“爸,连您也对付不了那个姓北的小子吗?”程世美问道。

朗昆翻看他一眼,“文森特是第三重中期、我是第三重后期,而那个姓北的应该是第四重!”

“哟?这可难办了!”程世美搓着手说道:“我去了两次也说不动他,让那个兰芝去挖人...

倒是挖来了三四个姑娘,可咱们这边又少了十几个!这小子又这么能打,可怎么对付他呀?”

“爸爸,我去试试怎么样?”一个留着金色短发身材火爆的混血美女走出来。

“玛丽,你怎么能去呢?”不等朗昆开口,程世美便出言反对,“连爸爸的功力都不够,你才是第一重的功力怎么能行?”

朗玛丽说道:“我又没说要跟他打,我不会想别的办法吗?”

朗昆看看女儿,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朗玛丽笑着说:“反正我自有办法,先不告诉你们!”

程世美看着妻子胸有成竹的样子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他可是知道她fēng_liú的个性,心想你别又是想使什么美人计吧?妈的,闹不好老子头上又得多一顶绿帽子。

便说道:“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不行的话咱们也降低价格,把金竹夜郎酒吧挤黄铺!”

“你这可是个馊主意,”朗玛丽的汉语不如他,生硬的说道,“咱们的场所都是经过精心装修、布置的,花了很多钱的。跟金竹夜郎酒吧拼价格我们很吃亏的,那得什么时候才能收回投资?”

程世美反驳道:“咱们财力雄厚,很容易就能拼垮他...。”

“不行、不行,”朗玛丽气恼起来,大声说道:“你知道什么?上面一直在催、他们已经知道文森特死了的消息,下个月邓敏就要亲自来这里了。

如果我们不能在她来之前解决这件事情,爸爸的地位就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一提起这些,程世美不敢再说、眼角扫向朗昆。

这么长时间,朗昆一直都解决不了北斗星的事情、还把副手文森特的命也搭紧去了;他心里是很焦虑的,深怕被邓敏问责。这时说道:“让玛丽试试也行,她打小就聪明...。”

北斗星的车刚停稳,虾米就快步走过来,“北哥、北哥,你看看是这个车标不?”说着,将手机从车窗递进来。

北斗星就他的手看了看,点头道:“就是它...。”

“乖乖!”虾米兴奋得瞪大了眼睛,“我说北哥,这个李小姐家里是干什么的呀?开这车,绝对是富豪啊!”

北斗星摇一摇头,“不知道,我问她她不肯说。”

“北哥、老板,你可得努力啊!”虾米攥着拳头说道:“如果你嫁进了李家,兄弟我就跟着你衣食无忧啦!”

“嘿嘿,这有你什么事儿啊?”北斗星撇嘴道:“瞅着把你兴奋的...还我嫁进李家?我是男人!你可得弄明白了!”

“是,你现在是男人。”虾米说道:“可是你要是想和李小姐结婚,就得是你嫁进李家!”

“你的意思是...如果想和大富、豪门的千金小姐成亲,就得扔掉自尊?”

虾米嘿嘿一笑,说:“对!不然的话,你还想把李小姐娶出来呀?你也养不起啊?”

“让你说的了,我怎么就...我还真养不起。”北斗星一想到人家一辆车就三千来万、自己把酒吧卖了也买不起半辆啊!

不由气馁起来,便想当初把家里那几千两金子带出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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