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大明舰队>第五十四章 倾国倾城

“姑爷”王新宇耳边传来一声小姑娘柔和的声音。

转过头来,只见身后站着一位身穿青绿色衣裙,个子高挑,大约十五六岁,长得清纯秀气的小姑娘,正怯生生的看着自己。王新宇认得这小姑娘,是钱知玉的贴身丫鬟绿云。

“是绿云姑娘啊!”王新宇道。

绿云道了个万福:“姑爷,请随婢子这边来。”

王新宇跟着绿云走进边上小巷子中,钱府门口那些家丁们都看不到了,绿云才从怀中掏出一个红色香囊递了上去:“姑爷,这是小姐让婢子转交给姑爷的。”

“多谢绿云姑娘,多谢小姐!”王新宇接过香囊。

“姑爷折煞婢子来了!”绿云连忙道了个万福,“小姐说,让姑爷打开看看,也不知道姑爷喜欢不喜欢。”

王新宇打开香囊,只见里面躺着一块洁白得没有一丝瑕疵的白色玉佩,玉握在手中,一股冰凉的感觉从手上传来,一直渗入心扉,玉石上还带着一股少女的香气。王新宇在阳光下转动玉佩,阳光照射在凝脂般的白玉上,发出七彩的光芒。王新宇的手转动,随着玉佩角度的变化,反射出的阳光颜色也在变化。

“好玉!”王新宇一看这玉佩就知道价值不菲。

绿云柔声道:“姑爷您喜欢吗?”

“那么漂亮的美玉,当然喜欢了,还请绿云姑娘替我谢谢小姐。”王新宇把玉佩装回到香囊中,放在身上藏好。

绿云又道了个万福轻柔道:“小姐说了,明日上午辰时一刻,小姐去灵隐寺为姑爷祈福,望姑爷出征顺利,早日得胜归来。”

原来是约会啊!王新宇心中暗道。随即就对绿云道:“转告小姐,就说我明白了。”

说起来,这钱知玉是王新宇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三个女人了。本来王新宇还以为裹足的小脚肯定很让人无法接受。但那天偷偷观察了一下,发现钱知玉的脚其实不算是小的离谱,还是属于能接受的水平。毕竟明朝的缠足,没有清朝那么离谱变态。真正n∈,.2≯3.≡os_;

把女**害得毫无自由可言的是清朝,明朝时期还没那么过分。

更何况这钱小姐继承了柳如是的优dian,长得国色天香。王新宇心中暗暗想: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晚了,秦淮八艳都能当他阿姨了,娶不了秦淮八艳,娶了柳如是的女儿还是不错的,总算是没白来这个时代一趟。

在后世某部八卦电视剧中,脑残的编剧还让钱知玉和康麻子有了感情!这简直就是令人无法忍受的胡编乱造。

辰时一刻,也就是早上七dian半。那个年代的人睡觉都很早,早上自然也很早就起来了。若是换成后世,哪里有人早上七dian半约会的,那个时间很多人都还在睡觉呢。

第二天一早,王新宇就骑着马带着亲兵出了杭州城。

这个年代,天空十分蓝,气候也比较冷,昨晚下了一场大雪,城外积着厚厚一层雪,放眼望去一片洁白。

“好美!可惜我大好河山,却有大半在鞑子手中!”王新宇感叹道。

王新宇身后,心腹爱将罗祥骑着马,一边走着却突然冒出一句:“大帅,那绿云姑娘真不错,大帅您看能不能……”

“你想干什么?实话告诉你,绿云姑娘本将军决定自己收了!”王新宇故意板起脸来冷哼一声。

罗祥低下头,嘴里轻声嘀咕了一句:“大帅真偏心,把柳儿姑娘都给李锐了,却不能把绿云姑娘给我。”

王新宇勒住马,转过头来:“这得看你表现了!只要这一仗好好打,你能给我立下攻入广州,杀掉尚可喜的首功,本将军就把绿云姑娘许配给你!”

“多谢大帅!”罗祥大喜过望,“请大帅放心好了!末将一定第一个攻入广州城,把尚可喜的狗头给您取来!”

身上带着怀表的王新宇十分准时,辰时一刻,准时到了灵隐寺门口。他远远的就看到山门外站着两条人影,一位是身穿红色罗裙,外面披着一件黑色面料白色里衬的轻裘大氅的女子,另外一位是身穿青绿色罗裙,外面披着白色轻裘大氅的女子。不用说也知道,身穿红黑搭配衣裳的肯定是钱小姐,身穿绿白衣裳的是绿云姑娘。

“没想到你们来那么早。”王新宇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在后世,男孩子去和女孩子约会,哪个女孩子不迟到的?只让男孩子等半个小时的,已经算是很准时了。但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子就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钱知玉道了个万福:“王大人万福!”

绿云也跟着道了个万福:“王大人万福!”

王新宇回了礼,再转头看了罗祥一眼,只见罗祥一直偷偷打量着绿云,但是女孩子转过头来的时候,罗祥又马上扭过头去,好像自己是个正人君子一样。王新宇心中暗道:有色心无色胆!就你这样,还泡妞?

不过也好,是这个时代,如果是放到后世去,李锐还大胆一些,罗祥这样的,保证被女孩子耍的溜溜转。

就在王新宇胡思乱想的时候,钱知玉上前来垂着头低声道:“大人,妾身的仆人们都没在,妾身让他们在旁边等了。”

“如此就好,在下担心有损小姐的清誉。”王新宇说着就暗暗打量起这娇柔的女子,虽然她低着头,但可以见到她的睫毛很长,雪后的阳光照射在她脸上,睫毛反射出一道璀璨的光彩。细嫩的皮肤粉雕玉琢一般,可能因为天气冷的缘故,小脸蛋有dian红,水灵得简直可以拧出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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