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走进修仙>我不需要欢呼,更不应该胜利

又一宿没有合眼,憋了一肚子的话,想和大家说,也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

还是就按照我的思路来说吧。

有两句话,一直在我心里打转。

第一句来自我尊敬的老大哥流浪的蛤蟆。他在我的微博后面告诉我,一个原创写手应该割舍对前辈文字的热爱,否则一生就只能是同人写手。这句话对我来说是振聋发聩的,我从未意识到,即使入行快三年,我也不曾将自己当成是一个写手。

我对于我自己的定位,始终是大神的拥趸,前辈的追随者,而不是与他们相同的“作者”。我在亵渎自己的职业。我自己常以“职业素养”自得,却未曾料到自己仅仅具有第三流的职业素养和第三流的职业道德。

关于这一点,我必须向你们——我的读者致歉。我至今仍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忽略外界的礼法与道德,并因写出这样的作品而沾沾自喜。我以为自己热爱文字,可我又确实没有尊重自己的文字。

教我文学与美学的大学老师曾经鼓励过我的网文创作,她说,这是大众文艺的重要部分,我做的是娱乐大众的工作,这很好。但最终,我还是失职了。

第二句来自于一位我忘记是在哪里看到的路人的诘问——“如果没有这件事,这个作者【我】还会继续这样下去,然后事发之后仅仅道个歉吗?”

扪心自问,我想应该是的。我之前甚至都不认为自己有违反职业道德,自然会继续下去。

所以,对我来说,这件事并没有结束。

通过与起点方面的协商,我已经锁死了所有涉嫌过度借鉴的vip章节,在修改完成之前,任何人都看不到它们。而在这之前,起点也会停止对这本书的一切推广活动。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与版权方沟通,修改。

也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会忙于沟通各方,忙于修改。在诸位眼中,我应该会消失一段时间。

但是,却依旧有让我头皮发炸的事情。

这里,先允许有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雅贼,长得很好看,盗窃的东西都是贵重的艺术品,并非常珍视它们。而有一个捕快,抓捕这位雅贼的时候执法不当,动作粗鲁。所以,这位雅贼的拥趸很愤怒。然后,就再也没有人抓捕盗贼了。

关于无双女士愿意道歉并私下和解一事,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我的胜利。也有书友弹冠相庆。

但是,这并不是我的胜利。

难倒我没有做错事情吗?难倒对面确实存在问题,我就没有吗?

我终究是做错事的人,追责维权者执法不当,至少应当在事情完结后,尘埃落定后。而我说过,对我来说,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

维权者是不应该向侵权者道歉的。我不能接受道歉。

有一点所谓文人的酸臭坚持,也有一点死硬的理性考量。

如果有人将这件事解读成网络暴力对维权者的胜利,我应当如何自处呢?如果一个人可以因为支持者而洗刷污名,那么公道呢?如果舆论可以改变事实,那么正义呢?

如果你们还认可我的作品有自己的原创部分,那么——如果有朝一日,我被人恶意抄袭的时候,会有人为我发声吗?

所以,我不能接受这种道歉。

我确实有一些过于敏感,所以在发布致歉的长文之后,我再也没有上过微博——我觉得我没办法一点点的刷新那些指责。说来惭愧,就连《科幻世界》方面的声名,我也是通过朋友截图看到的。

所以,如果有跟进的朋友,请转告无双女士那边。我不能接受道歉,不希望得到道歉。并且,由于之前的尴尬与误会,我暂时无法面对她们。如果她们有进一步的要求,请直接在微博上发布,我的朋友会转告我,我依旧会尽我最大的诚意。

……………………

刚才也说了,有一些朋友,书友会发给我部分微博或者知乎的截图。

而在一些朋友的截图之中,我看到了我不想要看到的东西。

我很难过,真的。

我很早就说过,且不止一次说过,我不需要一切形式的洗地、洗白。我做错了事情,我不至于否认。同时,我所有的歉意也是发自真心,任何人也别想让我吃回去。

而我在两次的微博文章之中也说过,我一向认为,“爱”还有“努力”不能成为脱罪的借口。

如果我狂热的喜爱一个人的文章,我甚至都跪在对方面前了,我难道就做对了吗?

我自己都已经承认过度借鉴了,这已经确定了。这就是事实。

我同样说过,我认为,罪责是论迹不论心的。

请不要纠缠这一点。

被反复强调的“四百六十万字”,我也觉得有些……刺眼。在我看来,这和“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并无区别。

这样子,我应该如何自处?以后我再见到唐七郭四之流表示自己很努力,那我还能像如今这样坦荡的讥讽吗?

还是应该说,我应该去点个赞,回复;“我们都是努力家呢,真好”?

如果最终是这个结果,那么我还不如彻底消失好了。

所以,请大家不要再这样扇我耳光了。

写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对自己的书友产生了怨气,我也得道歉。真的很对不起。

但是,我无法接受这种话。真的。

每一个男人中二时期都幻想过自己是正义的伙伴,而大家也知道,我一直中二病未愈。所以,如果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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