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青春校园>逆旅>第九十一章 死灵法师

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七个重生的骷髅战士很快就全部毁灭在哈沃斯山谷里所有鸟类曾经的噩梦里,打鸟者将他用来打鸟的石子换成了杀伤力更大的羽箭,没错,就是他前面捡来的那些斥候的垃圾。每个骷髅战士的头颅和四肢都被准确的定点清除掉了,这样它们就失去了继续战斗的能力,如果只是失去了其中的一样,它们依然会不屈不挠的撕咬、拉扯,直到彻底毁灭。

骷髅武士是死在冰火两重天里的,十个火球十支冰箭的包围圈不是那么容易突破的,虽然十个火球或者冰箭加起来的威力远逊于一招火焰刀,但是火球加冰箭的魔法鸡尾酒却威力非凡,骷髅武士直接被还原成了一堆漫天飞舞的骨头渣子和碎片。

唐福在武士的遗体范围内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那柄掺了秘银的大剑,顿时惊喜的几乎当场高喊我爱骷髅!如果不是怕耽误下一步的计划,他一定会用近战技巧一点点拖垮武士,就怕搞坏了那柄大剑,现在得到了完好无损的称手兵器,怎么能不兴奋莫名。

接下来就是爱丽丝看到的场景了,唐福手执大剑,以一往无前的悲壮气势冲向因为之前的战斗而略有混乱的死灵军队——之所以说悲壮,实在是他以一个优秀魔法师的身份向敌人发起冲锋,远悖常理,象在爱丽丝的心里是认为他已经耗尽了魔法力,只好用最不擅长的肉搏方式去战斗。

其实唐福也不愿意充当冲锋陷阵的炮灰角色,可是他的目标是死灵法师,如果不能尽快冲入敌人阵中,拿下死灵法师,让敌人声东击西的战略落空,不但爱丽丝会陷入险地,而且精灵之森基本就玩完了。

可唐福毕竟更加擅长魔法,所以当爱丽丝敲响守卫塔的警钟,急促而又不失优美的钟声悠扬回荡在森林里时,他将仅剩的两块碧亚石握在手中,毫不犹豫的发动了他目前能够掌握的最大杀器——

晦涩的魔法咒语低沉的响起,使得悠扬的钟声也带上了一丝不祥的征兆,唐福不得不放缓了脚步,以期在与敌人的大部队接触前尽可能争取到多一点的时间,毕竟这条咒语太长,需要足够的时间。幸运的是敌人的法师并没有趁这个机会向他发起魔法挑战,否则他很可能因为中断魔法而遭到可怕的反噬。

火焰的光芒照亮了所有人的眼睛,尽管现在这片草原真正称得上‘人’的也不过只有唐福一个。天空渐渐变成妖异的红色,到处都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拳头大小的火球从天而降,熊熊火焰烧着了一切东西,花朵,青草,散落的骨头,甚至空气都在爆裂声中燃烧着,草原已经变成一片火海。

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逃亡的夜晚,唯一的区别是当时化名为老约克的柯仕仁为了施放这个中级魔法,不但让一颗魔法水晶大部分碎成了颗粒,还把自己搞的狼狈的昏迷了过去,险些一命呜呼。而现在唐福却一脸轻松的在评估自己施放的这个流星火雨的魔法效果,手中的两颗碧亚石只是颜色稍稍淡了一些。

火球已经从拳头大小变得如人头大小,密度比刚才增加了好几倍,高温使得空气扭曲起来——火焰不再是纯粹的红色,而是红色中泛着恶魔般的黑色。火系魔法精灵们欢呼着,雀跃在这火焰的地狱中。

整齐的骷髅军队终于开始骚乱了,纵然是炮灰,也要有足够的数量才有使用的意义,虽然骷髅战士本身并不懂得恐惧和死亡,但显然骷髅军团的指挥者们不愿意他们的炮灰在这个毁灭性的魔法中化为灰烬,大概他们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在一开始对唐福有足够的重视,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来布局,并从容的进行他的计划。

这让唐福也松了口气,虽然他顺利的将魔鬼从牢笼中解放出来,但这头魔鬼强大的力量也超出了他的想象,作为火系中级魔法中威力最大的几个群攻性魔法,流星火雨的特点是攻击范围广大,持续时间很长,攻击力量让人喜出望外。但同时,它对魔法力的储备,还有魔法师的精神力有着近乎变态的要求,如此大范围的攻击魔法,魔法力储备不够或者无法完全操控,结果只能是引火烧身。

唐福自身的魔法力储备再加上碧亚石,基本能够满足流星火雨对魔法力的要求,但精神力让他吃足了苦头。虽然魔法烤鸟的日子让他的精神力和魔控力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同类中毫无疑问居于翘楚地位,但对比柯仕仁这种在魔法中浸淫半生的老鸟来说,他还是太嫩。火球,火刀,火墙,都没有问题,一旦遇到火雨,那还是有点问题,好在唐福现在的问题只是精神力透支过度,导致头痛欲裂,并没有魔法反噬或者精神错乱之类危及小命的问题。

不过对于唐福来说,只要不危及生命,那都不算是问题——精神力透支,那就不放魔法了呗,反正目的已经达到,无数骷髅战士化作了枯骨,他如同切入牛油的热刀一般,笔直的冲进了死灵军团的内部。

看着威风凛凛的骷髅战士化成到处焦黑的零散骨头,这实在是件很爽的事情,估计萨仑如果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兴奋的将塞鲁斯山谷特有的调戏女孩子的口哨吹上个十遍八遍。但如果冒着满头包的风险,在流星火雨中穿行,还要时刻提防幸存者的攻击,那就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好事了。

好在唐福同学一贯勤奋好学,在从猎户村到塞鲁斯的路上,已经将萨仑的银色斗气剑法学了个七七八八,至于柯仕仁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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