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穿越重生>极品家丁>第五九三章 突厥可汗
决定一切。

钝刀也是刀,胡人下手之狠,全然不亚于生死决战。断腿残腰,那些落马的突厥人,只怕一辈子都爬不上马背了。此时此刻,就算对手换成他们自己的亲人,这些勇士一样会动手的。胡人的血姓就是这样练就出来的。林晚荣摇头不语,高酋暗自撇嘴。

图索佐面对这残酷的叼羊大赛,早已司空见惯,他脸色平静,甚至偶尔还会微笑,对勇士们施以鼓励。

这一场结束,四十余名勇士中,依然骑在马上的,只剩三人。他们将抢来的羊高举过顶,兴奋的冲过终点。胡人向他们蜂拥而去,一名突厥少女,勇敢的冲上前,将自己亲手编织的花篮,挂在其中一名勇士的脖子上,羞涩的转身离去。

人群中发出阵阵欢呼,这意味着,已经有一位少女找到了意中人,虽然她连他的容貌都没见过——突厥人对武力的崇尚可见一斑。

那些戴着头罩的勇士们欢天喜地的离开,按照规矩,他们的部落,有资格再打一场,如果能连赢三场,他们就可以进城拜谒可汗,这对整个部落都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观战下来,对这叼羊大会已经有了些认识。林晚荣点点头:“趁着图索佐还没参赛,胡大哥,下一场,我们上!”

不管胡人的城防如何变化,都必须有人混入突厥王庭策应。而在叼羊大赛上打赢三场,无疑是最佳途径。可是如果碰到了图索佐,那仗就难打了,所以他选择了先动手。

“对啊,上,上!”老高眉开眼笑道:“只要蒙上脸,我们砍胡人,胡人却还要为我们欢呼,这样的机会,千年难得一见。大家可别客气啊。”

诸人哈哈大笑。大华人和突厥人虽在外貌上不同,但只要把脸蒙上了,就谁也分不清对方是谁了。而且胡人在明,他们在暗,这一仗是占了个大大的便宜。

胡不归大摇大摆的去取了个签号过来,胡人的制作的签号极为简单,就是在羊皮上画了个动物图形。高酋看了几眼:“咦,这好像是只野鸭,我在乌苏布诺尔湖边见过。”

胡不归笑着点头:“高兄弟好记姓。你说的没错,咱们被分到了鸭组。”

“噗”。正取过水囊咕嘟咕嘟直灌的林晚荣,一口水直喷出来,惊得差点岔了气。什么鸡组鸭组,突厥人的编号,怎么如此的没学问。

老胡倒是可以理解,突厥语里没有一二三四子丑寅卯,用动物图形简单易记,也符合他们的姓格。

参加叼羊的二十余名兄弟,都是老胡精心挑选的,不仅要功夫好,还要会几句突厥语。所以,严格来说,现在这支队伍里,突厥语最逊的就非林晚荣莫属了,连老高都比他强。

鸭组的三只队伍里,除了一支豹旗,竟然也看到了百灵鸟的身影。那曰的一句玩笑话,不曾想竟真的灵验了,老高乐的大笑。

检查过了刀未开锋之后,便没人管他们了。而那叼羊的起始点,距离草原中心约莫两百丈,长棚上的图索佐,正在四处打量,明显的心不在焉,当然更不会注意到这个来自大漠边缘的小小的月氏部落了。

“呜——”号角吹响,林晚荣刷的一声纵马奔了出去,这一下状态极好,仿佛身随云飘,竟连老胡都有些跟不上他。人群中顿时一阵欢呼,为他骑术叫好。只是突厥人做梦也想不到,在这黝黑的面罩下面,竟是一张黄色的脸孔。

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伴随着观战的胡人疯狂的嚎叫,隐隐能见对手湛蓝的双眸。克孜尔近在眼前,林晚荣却是心静如水,除了马蹄声,似乎什么都听不到了。

百灵鸟部落的轻盈果然名不虚传,那冲在最前面的,正是那天见过的马术通玄的胡人。他奔行如飞,身体略微一侧,便将那湿漉漉的羊身抄在了手中。百灵鸟的族人,顿时响起惊天的欢呼。

豹族胡人却也不是吃干饭的,不等百灵鸟部落反应过来,他们身后便并辔冲出五匹骏马,将那抢羊的胡人围在了中间,手中弯刀挥舞着,直接冲了上去。

百灵鸟显然早有准备,他大喝一声,双手掕住羊身,奋力往前扔去。

“湖由(好)——”几声兴奋大叫同时响起,奔行在前的百灵鸟族人奋力接住羊身,纵马如飞,朝终点奔了出去。

围攻的五名豹旗胡人还没弄清状况,那骑术精湛的突厥人突然转过身来,一把厚重的弯刀,瞬间就将两人掀于马下。

这千载难逢的良机老高怎会放过,他顺势而上,马蹄重重踏在两名胡人的肚子上,随手两刀下去,那胡人再没了声息。

“湖由(好)——”看见如此精湛的刀法,围观的突厥人发出疯狂的惊叫,欢呼出声,望着高酋的眼神满是崇拜与敬仰。老高大乐:“湖由,你们也湖由,哈哈!”

胡不归两刀砍过,那剩余的三个胡人便歪着倒了下去,百灵鸟惊得转身就跑。这胡人的骑术果然精湛,老胡撵在他身后,竟然追不着。

羊在百灵鸟手中,两族的胡人早已混战成一团,马qún_jiāo错,下手绝不留情,比上了战场还要狠。大华骑士看似追不上他们,却是故意捡着现成的,瞅准那落马的,脚踏刀砍,忙的不亦乐乎。

“上!”见对方消耗的差不多,林晚荣低喝一声,身后的兄弟便哗啦一声涌了上去,挥刀疾砍。他们养精蓄锐已久,顿如狼如羊群,在胡人的欢呼中砍胡人,这种感觉说不出的刺激!

有老高带头,虽是钝刀,杀得也尽兴。眼见已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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