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早已取代原男主的秦天,正和三名有异能的美女,在楼上。
不知道在干啥,简直到了忘我的境界!
忽然,一美女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秦天还自以为是自己多么厉害。
勾起唇角,邪魅一笑。狠狠拍了女人一下。
美女的尖叫更加凄厉……
可你叫就算了,不是应该越发地迎合?
美女却‘嗷——’地一声远远跑开了。
秦天,一脸懵逼地站在那里,完全不知道怎么了!
再看另外两个美女……
尼玛叫的更大声!
抢占了秦天这个身体的小混混,本来就是不学无术的下作玩意儿。
之所以能混到今天这样的风生水起,完全是因为原本的秦天,非常有能力。
他是双系异能。
不止有最强大攻击力的火系异能,还有一个只有穆久歌知道的异能。
魅惑。
也不知道这种异能,为什么会到了他一个大老爷们的身上。
当秦天发现末日之后,所有女人都开始对他示好……不,不止女人,还有男人……
都对他释放爱意的时候,秦天还以为是自己强大的火系攻击力,让那些人惧怕,才会如此谄媚。
可后来,他发现,并不是这样的……
原来,他还有双系异能……
姑且称作‘魅惑异能’吧。
就是,他只要盯着一个人的眼睛,看三秒钟以上,这个人就会臣服于他,沉迷于他……
原著里的秦天,为人非常正直,而且他是真的很爱很爱他的小姑娘穆久歌。
知道自己的这个异能后,他配了一副很特别的眼镜,以便于别人无法感受到他的魅惑异能。
可是被小混混夺了身体之后,他看过原著,自然知道秦天有这样的异能。
这也是小混混一直看书的时候,大骂男主是个傻逼的缘故。
你说你明明可以让天下的美女,都臣服于你的胯下,为什么偏偏为了一根狗尾巴草,就丢掉一片大森林?
而且那根狗尾巴草,除了有个暂时没什么用处的光系异能,还有啥?
那次出去找寻物资,他是故意带上穆久歌的。
那女人既然不听话,那就让她感受一下什么是生不如死吧!
他把穆久歌带到丧尸潮的地带之前,还在穆久歌的体内,植入了芯片。
这种芯片,就好像他的魅惑异能一样,哪怕穆久歌变成丧尸,也只会认他。
当然,可不是原来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可以说,小混混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看过原著,再加上原男主很厉害。
而他自己,就是个大草包!
连丧尸成群结队地上了楼,其他三个美女都发现了,他却没反应过来。
或者说是,他压根就没想过,这些丧尸能上来。
毕竟他操控着,那个变成丧尸王的女人,只要她还在门口守着,哪个丧尸敢冒犯?
“嗬嗬——嗬嗬嗬——”
直到,一个似乎是有智商的丧尸,将秦天从身后扑倒,他才终于意识到……
他们,竟然被丧尸包围了!!!
“穆久歌——”
秦天大怒,吼声震耳欲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