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韶撇了撇嘴,双臂环胸,得意说道“那师兄怎么就知道,我跟你不是同一种人了?”
他还真答不上来了,只能是哑口无言,埋头写信去了。
少女红韶开心极了,难得能在师兄面前,占一次上风。
在李子衿埋头写信之时,少女红韶想要看内容,给他一把推开,便只好撅起嘴,坐在他身边椅子上,百无聊赖地等待着师兄写完了信,好带着她去看山水。
那位坐镇不夜山飞剑堂的信使老者,抚须而笑,觉得少年郎输得不冤,毕竟就是让他这个活了三百多岁的老头子来讲,也无法将感情之事说得清楚。
老人觉得,喜欢就是喜欢了,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一辈子眨眼就没了,说她是全天下最好看的女子吧,倒也未必。
要让他说出为什么喜欢,说出个所以然来吧,可能也说不出。
大概喜欢一个人,即便第一眼看脸,然而最后那一眼,却是看心的吧。
只是,看脸容易,看心不易。
天底下,又有几对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呢?
从飞剑堂里屋中走出一个鬓发霜白,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婆子,是那信使老者的结发妻子。
老婆子骂骂咧咧地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走到大厅来,朝那信使老者身上捶上一拳,又将鸡汤端到他桌上,唠叨着“瞎忙活瞎忙活,人都没求一个晓得你在忙活个啥子,汤都冷了晓不求得喝,冻死你龟儿子。”
信使老者哈哈大笑,凝视着转身回里屋去做生火饭的老婆子蹒跚的脚步,良久无言。
他是金丹客,已活三百余年。
她却只是不夜山一名普普通通的婢女,凡夫俗子,不能修行。
在初次见到妻子之时,老人还不是老人,是以境界修为让自己停留在弱冠之龄的青年,当时的老婆子,也还不是老婆子,是个妙龄少女。
他喜欢上她之后,隐瞒了自己是金丹地仙的事实,隐瞒了自己的岁数,不再以神通术法让自己容颜永驻,只为了跟她一起变老。
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说起话来,唠叨个不停,他是个不善言辞的闷葫芦,什么事都闷在心里。
不曾想性格完全相反的两人,搭伙过日子,竟然转眼就是六十多年,吵吵闹闹,唠唠叨叨,她一辈子就走到头了。
岁月已经在她的脸上划出无数皱纹,然而在信使老者心中,妻子永远是那个于风中,亭亭玉立的妙龄少女。
洞房花烛夜那晚,哪怕是姿色平平的女子,也在红妆烛影的映衬下显得沉鱼落雁起来,也可能只是在他一人眼中如此。
可只要在他一人眼中如此,足矣。
那晚,女子问了他三个全天下女子都会问的问题。
而他也如全天下男子都会回答的那样,回答了。
“我美吗?”
“夫人自然是极美。”
“那你会爱我很久吗?”
当时那个青年修士斩钉截铁道“会!”
她问“多久?”
他答“一辈子那么久。”
时至今日,本可以突破元婴,再延续百年寿命的信使,也从洞房花烛那晚开始,便没有再修行过哪怕一刻,就等着老天爷,来将他俩一起带走。
尘归尘,土归土。
少年青衫客,轻轻将笔放下,小心翼翼地拾缀起那封字斟句酌,思量复思量的书信,他端详了许久。
生怕那句话说得不好了,她会不开心。
毕竟,这是一封即将去往心上人那边的书信。
自然,要仔仔细细,明明白白。
这封信很长。
长到被字迹占据了几乎整个纸面,长到他边写边想,写完又反反复复端详,花了整整一个时辰。
这封信也很短。
短得装不进他的万般思念,还有千言万语,想要对她说的话,难以一纸表达。
这封信应该很快。
因为他看见过那些传信飞剑,倏忽之间便从身旁一闪而逝的速度。
这封信应该也会很慢。
慢到他会在夜里,秉烛蹒跚于飞剑堂之外,等待心上人的回信,怀揣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度日如年,如何不慢?
少年就这么盯着自己写下的信,看了许久。
等到信纸上,墨迹干得彻彻底底之后,他才堪堪将其合上,走到那位白发老者桌前,将信纸交给他。
老人喝了口鸡汤,整个人暖洋洋的,惬意极了,笑着从少年青衫客手中接过那封下笔奇慢无比的书信,他当时甚至怀疑过,这少年郎是不是不会写字呢?
“选一个到信日期,然后将手掌放在飞剑之上,默念收信人或是收信地的口诀即可。”白发老者放下那碗鸡汤,指了指左侧柜台之上,那些琳琅满目的飞剑,各式各样,有上百种款式、颜色,任君挑选。
李子衿好奇问道“到信日期?”
老人嗯了一声,点头解释道“每种飞剑,速度都不同,有的快,有的慢,快的贵,慢的便宜。”
言简意赅,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他想了想,说道“那就要个最快的,多少钱?”
老人刚要说出真实价格,不曾想心声之上,想起不夜山副山主袁天成的一句言语,便只好开口说道“一枚小满钱。”
少年其实在刚才发问之时,就已经将手伸入那只装满了他全身家当的包袱中,去取神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