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戎十年,震主的战功之下,秦未央哪能是一个马虎与轻敌的人?
若是如此,怕他早就成了一捧黄土。
其实那日,在山谷山洞之中,他翻查发现了宇文天兰指甲中的那点药粉。
其实今晚,早在看到这一桌饭菜,一瓶酒的时候,他就猜到了许是会出现这一幕。
毕竟,王女之姿下藏匿着什么心智,他很清楚,也更清楚,彼此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岁月也许静好,但彼此间却不可能静好,一切不过是因为克制而已。
只是他依旧好似没有察觉,选择了入座,选择了感谢,选择了喝酒吃饭。
就如他选择了为对方留下指甲中的那点药粉一样。
那日山谷之中,他持剑看着暴雨倾盆中的宇文天兰,没能下狠心,那日河水湍急之中,他看着对方尸身漂来,依旧没能下狠心。
他只是想要看看,自己仁慈之下,能换来王女对他如何?
若这药粉,入了他口,他并不会感到奇怪。
他只是好奇,王女最后,会不会真的下手,杀了他,若有这一刻,他自当不会再心软,会在对方绝情的一霎,动手玉碎这天娇王女。
只是,对方匕首刺来,却终究如那日,他剑刃刺出一样,停住了。
更没想到,还有一张毯子,盖在了自己身上。
以他的体魄,虽说外面小雨淅淅沥沥,却不会冷,但这毯子盖在身上的一刻,他却感到了一种温暖。
这温暖似曾相逢,就如那些年他喝得烂醉如泥,躺在街头,总有一个少女,会在深夜寻到街头,找到他,为他盖上毯子,然后静静陪到他醒来。
那个少女,叫做林意晚。
而此刻为他盖上毯子的,却是宇文天兰。
性情好似隔了十万八千里的两人,却因为他,做了同样的事情,林意晚是因为爱,但宇文天兰,是因为什么?
再次闭上眼的秦未央。
在这个疑惑之中,有些糊涂了……
天,不知不觉亮了。
昨日的雨,让今日的天空湛蓝极美,晴空看去就如一面无染的蓝宝石镜面。
宇文天兰在卧室的床上睁开了眼,没人能知道,她其实一晚没睡,也没人知道,她为了谁,一晚没睡。
年少时候的情愫,总是拥有些莫名其妙的魔力,即便她已经变得极为成熟理智,却终究还是败给了年少之时,对那人就曾升起的倾慕。
一切,都是罪过。
她错失了最好的一个复仇机会。
可是,她纠结了一整晚,都没能再开灯,拿着匕首走出。
索性叹息一声,起床了。
穿好衣服,走出卧室,她看到秦未央早就醒了,桌上昨晚的饭菜已经没了,此刻摆上的是小米粥,一盘新鲜的榨菜,两个煮鸡蛋。
朝院子里看去,秦未央正在缓缓地跑步,毕竟是农家院,面积很大,足够他小跑锻炼身体,见宇文天兰看来,他停下脚步,走了过来。
“昨晚,你说错了一句话。”
秦未央道。
心虚的宇文天兰顿时紧张无比,“什么话?”
“那顿晚餐,不是最后一顿,这顿才是。”
秦未央道。
“……”
宇文天兰闻言,不由愣了下,然后笑了,随即那双美眸第一次,敢于直视着秦未央,消散掉伪装的清冷,问道:“共度的日子,你感觉,还算美好吗?”
“你感觉是,便是。”
秦未央道。
说完回屋拿起毛巾,擦了擦汗水,就坐在了餐桌前,吃了起来。
宇文天兰心头有些失望,终究没能听见自己想听的话,她开始后悔昨晚的心软了,暗暗发誓,再有机会再不会手软,但发誓完毕后,却又感觉,自昨晚之后,自己似乎说什么,都像是在敷衍欺骗自己。
她叹口气,去洗漱了。
回来后,也坐在桌前,开始吃起了早餐。
这并非秦未央做的第一顿早餐,但今日,她却吃得格外珍惜,也感觉这粥格外的香,哪怕是简单的榨菜,都仿佛有了无穷的韵味。
只是还没吃完,就听见了敲门声。
她心头当即有些不舍,却还是站起身,走了过去,打开了门。
旋即外面路上的一行人,就映入了眼帘。
乃是浩浩荡荡上百名身穿金色铠甲,手持雕龙长枪的精锐战士,人人如猛虎之姿,人人双眼透亮,面庞带着一种凌霄肃杀之气!
这群战士正分成两排站在路上,远近行人尽皆被阻挡,连风云都像是被逼退,且视线尽皆看着这原本其貌不扬的小院,而最前的两个战士,手中举着的大旗,赫然印着金色的五爪龙……
那金龙朝天飞腾,张牙舞爪,鳞角线条寸寸清晰,栩栩如生!
而此刻站在门口的男子,除了身穿金甲之外,健壮的腰部,还配有一把金刀!金刀之外的刀鞘之上,赫然印着圣龙两字。
偌大的王朝,此刻谁人不知圣龙院?
文帝一声令下,十路圣龙,手持金刀,诛杀大夏贪官污吏,一时风声鹤唳,人人自危,一时清风朗月,黎民欢腾!
此刻这金刀圣龙精锐,竟出现在了眼前。
宇文天兰的心头不由一颤,那盛都之中,万王之上的帝,终究还是那么牵挂她,只可惜那人就是再好,在她眼中,也终究只是弟弟。
“宇文小姐,我乃圣龙院执事王腾,今日奉文帝之令前来护送您前往盛都,且代文帝转告您一句话,他很惦念您,您即便失去了一切,还有他在,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