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呸!人都跑了还他娘的加倍奉还?
“骗子!完全就是骗死人不偿命的小骗子!”见丈夫提到了旅馆的生意,梅尔莎顿时便气不打一处,干脆将扫帚一扔,双手叉着水桶般的粗腰,大声的数落起丈夫来。
一周前的晚上,正准备关门打烊的梅尔莎见丈夫领回来一个年轻的怪人。
这怪人,大雪天却穿着短衣短裤,被丈夫领回来的时候双手抱肩,缩成一团,脸皮发青,嘴皮泛紫,一副快要冻毙的死人样,却自称是东边大陆的某个王国的王子,在贵宝地游学期间不幸遇到土匪,又跟英勇杀匪,让其独自逃命的仆人们失散,流落至此,又冷又饿,十分感谢邓肯大哥的慷慨,万分感谢梅尔莎大婶的仁慈,愿上帝保佑他们两口子好人有好报,财源滚滚……
作为传统劳动妇女的梅尔莎当时也心软,那个落魄王子的卖相的确帅气讨喜,加上嘴巴又甜,每天变着法子的夸她“年轻漂亮身材好”,把她哄得开心加舒心,便好心地收留了对方,不仅管吃管住,还把丈夫最好的一套西装借给他蔽体。
“破落王子”在他们的旅店衣食无忧的住了七天,每天早出晚归,在小镇内四处游荡,说是出去联系自己的仆人。
对此,两口子也深信不疑,直到一周前的某天早上,对方出去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一天,两天……整整一周都没见到其身影,两口子这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被那“落魄王子”给骗了:
鬼个“落魄王子”哦,准是遇到了好逸恶劳,到处骗吃骗喝打秋风,无品无得又无良的惫惰后生了。
“收留那后生又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决定的事,当初你不是也同意了吗?怎么现在倒全怪我了?”老邓肯咕哝着反驳。
“怎么不能怪你?要不是你把那骗子领回店里,老娘又怎么会被骗?”梅尔莎伸出自己那因为经常劳作而变得有些粗糙的手指,指着老邓肯质问。
“我懒得和你争……反正争也争不赢……”
“……”
凌晨的小镇安详,静谧,犹如沉睡的少女。
两口子一边扫着店门口大街上的门前雪,一边就“落魄王子”的事拌着嘴,消磨着凌晨寒冷的时光。
大半个小时后,橡木旅馆所临的街道,厚厚的积雪被勤劳早起的主人扫去,露出了黑黑的石板路。多余的积雪则堆积在街道的中央。
“踢踏——踢踏——”一阵皮鞋踏地的声音由远及近的传来。
正准备和丈夫回店,给壁炉的篝火加两块木头,以便烘烤一下快要僵硬的双手的梅尔莎,此时,却因为这意外的声音停了下来。
她回头抬眼望去,大雪纷飞的晨光中,只见一个身穿黑衣,头带礼帽,手提行李箱的绅士正朝旅馆的方向艰难的走来,不过由于光线暗淡的原因,却是看不清来人的年龄和长相。
“这大清早的,不会是住店的吧?”站在原地的梅尔莎不由想。
一大早来打尖住店的客人,不能说完全没有,只能说数量稀少。
比如,每年经过温莎镇的商旅,入店时间便没个定时。
“还是等一下吧。如果是住店的客人,自己待会儿就主动上去招揽一番。哪怕给对方打个折,也要把客人给留下了。”梅尔莎想。
温莎镇的旅馆在夏天旅游旺季时,当然是不愁没人住;但是在人少马稀的冬季,却是生意冷淡,运气不好的时候,一天都不一定能够碰上一个客人。
况且,温莎镇一共有三家私人旅馆。
而她家的橡木旅馆在这条街最末的位置,位置条件最差,这么多年来生意上能够跟其他两家相比而不落下风,差不多完全得益于梅尔莎的主动出击和出色的厨艺。
“踢踏——踢踏——”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梅尔莎感觉对方似乎真的在朝她家的旅店走来。
这让她心头一喜,压抑住心中的小兴奋,便准备抬头招呼。
“先生,请问您是来住店的吗?我们橡木旅馆传承百年……啊,你……你是爱德温,你……你怎么回来了?哦,天哪,而且……而且还变了个样子?”抬头的梅尔莎刚一出口招呼,下一刻,却是捂住了嘴,双目瞪如铜铃,以一种极度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来人的脸。
一张化成灰她都会记得的脸!
“呵呵,早啊,亲爱的梅尔莎大婶,您别来无恙呀?一周不见,感觉我亲爱的梅尔莎大婶的风采似乎更甚往昔呢!”爱德温·李笑呵呵的脱下头上的礼帽,放到胸前,对眼前这位刀子嘴,豆腐心,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的胖大婶弯了弯腰,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