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自从李一一带着林卓生和罗美人离开极光之城后,接了虚心与大蚯蚓后,几人就开始漫无目的的四处流浪。
这二十年里,三人二虫走过了许多地方,有百人不到的游民部落,有,有数万人口的大型聚集地,当然也去了李某人一直很向往的华夏南区。
结果李某人因为水土不服和辨不清东西南北等等白痴原因,让几人只待了短短两年就去寻找其他聚集地了。
当他们落脚在一处百层的荒废大厦时,几人在一起商量接下来朝着哪个方向走,后来罗美人提议,投石子,石子上画个箭头,箭头朝向哪,就往那个方向走,哪怕出了华夏,也要一直找到人类的聚集地为止。
李一一和林卓生当时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窍,居然同意了,结果三人石头剪刀布,最后罗美人胜出。
结果……结果就是老天借着罗美人的手给他们选了这么一个人不多但规矩贼多的小型聚集地。
“算了,不就上缴银叶树果子嘛,就自己头顶这一亩三分地,不会浪费咱们太多时间的。”
林卓生无奈的给脸色不佳的二人泡了两杯热可可。
李一一吹散热可可飘起的热汽,喝了一大口热乎乎的香甜可可。
“唉……这树洞租都租了,就不要去管那些规矩了,还是先想想做个什么营生吧。”
“我和林卓生还是开药铺,不过这次就准备卖些普通的药剂,其他时间就努力修炼,争取两年内突破筑基四层。”
林卓生附议点头。
“那我干点啥呢……”
李一一搓着下巴,这二十年里,十年开杂货铺后,十年开符箓铺,这次说啥也得换个行当了……卖豆腐?卖调料?卖纸张?卖烟草?
唔!
“我决定了,这回啊我要开一家灵酒铺子!”
小灵界里那些跟野草一样疯长低阶灵草和低阶灵谷是该处理一些了,这二十年攒下来,李一一都不敢去看戒指里的那堆米山和面山。
罗美人捧着杯子,对李一一撇撇嘴说道:
“你就不担心人们知道灵酒的好处之后天天堵门口吗?”
“不怕,我一壶灵酒兑一缸水,那些酒鬼们啊,挑着呢。”
男人对于烟酒的挑剔程度,绝不亚于女人之于护肤品般严苛。
五天后,宝洞城里,在一条极不起眼的街道最内侧,有两家树屋小店极为低调地营业了。
由于树洞够大够高,所以宝洞城的人基本都会把树洞处改成二层,或是三层楼,这样既可以用来居住,一楼也可以做一些小生意。
因为新的酒还在发酵期,所以这段时间李一一就将戒指里那些陈年的低阶灵酒倒进酒缸里,然后又倒了满满一缸水才算冲淡了那股醉人神魂的酒香。
如果有人来买酒,她基本上会让顾客自备容器,如果没有话店里也会提供,不过价格会高上一些。
树洞再大面积也有限,所以只能摆下三个巨大大酒缸,一缸是水果酒,适合女人与酒量不好的人。
一缸是葡萄酒,适合喜欢有情调的浪漫人士。
第三缸是粮食酒,一口下去,绝对是冬天里的一把火。
因为是小生意,所以李一一只在门前挂了一串儿菱形的木牌儿。上面都雕刻着红漆的『酒』字,又在门口地上摆了一个大红灯笼,上面也贴着『酒』字。
弄好牌子,李一一拍拍手上的灰尘,转头看向旁边的药铺。
“好家伙,比我还省事儿……”
李一一都无力吐槽了。
只见隔壁一楼铺子的木门上就简单的贴了一张白纸黑字的『药铺』二字,这是在学大道至简吗?……
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即使李一一在酒里兑了再多的水,酒香也逃不过那些酒鬼的鼻子。
这不,酒铺才开张,中午的时候就有两个同样红鼻头的邋遢大叔勾肩搭背,颤动着鼻子,嗅着味道就找到了她这家不起眼的小酒馆。
木门上安装了一个铃铛,只要门一开就会响起。
“嗯~像、像,就是这个味道。”
其中一个看上去约莫六十多岁的地中海大叔进门后就一脸陶醉的嗅着空气中的酒香。
他旁边那个矮胖中年光头不解的问道:
“像,像啥?”
地中海老大爷眼神中带着缅怀之色低声说道:
“像一切还没发生之前的酒香……”
以中年大叔的年纪,末世初时他顶多十岁,即使之后他也喝过不少酒,但却不知道这和末世前的酒有什么区别。
“老郭,别想了,你都快入土的人了,还寻思那些干啥,现在趁着能动,咱们就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今夕是何夕!”
“不错!小王你说的没错,今朝有酒今朝醉!来日梦醒接着醉哈哈哈哈……”
李一一看那两人胡言乱语的样子就知道这是刚从其他地方喝完,又出来续摊儿的。
此时李一一的容貌是她末世前的样子,样貌只能说不丑,但也称不上美。
“要打酒吗?”
李一一淡漠的声音响起。
矮胖大叔还算比较清醒,听到李一一的话后也并没有说什么疯言疯语。
“你这酒怎么卖啊。”
“果味酒55积分一斤,葡萄酒30积分一斤,粮食酒35积分一斤。”
二人看样子应该不缺钱,要是一般平民听到这个人价格绝对会说她是奸商(你难道不是吗?)
地中海大叔歪歪扭扭的走到粮食酒前指着说:
“粮食酒,来二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