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重早知道杨素之考上了北京大学,对于这个小姑娘也是很佩服,加上这孩子性格也很好,所以他很是看好,本来是动过心思把她跟自家逆子撮合撮合的。
但一想到自家逆子那个德行,就觉得不能让自家这头猪拱了这颗好白菜,只能叹气。
可在吃饭的时候,他发现,自家那个逆子似乎好像对人小姑娘挺上心挺惦记的样子?他心里呵呵一笑。
并且对于自家儿子养的那条恶犬大熊,也有了一丁点改观,巴不得它就粘着杨素之不放,给卓胤瑭创造些机会。
机智!
卓胤瑭倒是不晓得自家老爹心里在打这个注意,但对于大熊一天到晚都粘着杨素之的事情,他表示,这狗前几年都白养了!
但这也有个好处,比如……
“这傻狗,天天跑杨小姐这边捣乱蹭吃蹭喝,到底谁才是你的主人?”卓胤瑭苦笑着揪了大熊的耳朵,但大熊飞快躲开了他,并朝他龇了个牙。“哟,你还长胆子……”
“大熊很乖的,没捣乱,是吧大熊?”杨素之笑摸了摸大熊的头,大熊蹭蹭她的手掌,发出心满意足的呼声。
这时杨素之鼻子有点痒,打了个喷嚏。
“没事吧?”卓胤瑭问。
杨素之摇头,表示无碍,她昨天晚上洗了澡,又吃了一块冰和一块西瓜,睡觉的时候就有点鼻子堵塞,没想到早上就打了好几个喷嚏,应该是得了热伤风,但并不严重。
大熊也抬头看她,似乎在关心她怎么了。
杨素之蹲下又抱了抱大熊,告诉它自己没事。她在农村长大,村里人家常有养狗,在她看来,狗是十分有灵性的动物,很聪明,很护主,但见了大熊后,她对于狗狗的认知又多了一点。
她发现,狗子可能不仅可以聪明,它应该还可以成精,比如大熊。
大熊这家伙喜欢吃荤腥和肉,像在农村,家里的狗子都是吃一些剩下的菜汤泡饭,以前环境不好,家里能吃上肉都是很奢侈的事,所以狗子们沾着主人的光,能吃一点带油腥味的东西就不错了。
现在环境好了些,吃肉不是按照年为单位来算,狗子们也时不时能吃块骨头,而且能吃到骨头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但大熊不一样,嘴刁不吃骨头,不吃菜汤泡饭里菜,只吃肉,比人都吃的刁钻吃的好!
最主要的是,它还能把东西挑出来吃,对此杨素之不仅一次给它竖起了大拇指。
“它是我爷爷养的一只军犬的后代,但听我爷爷说,他老人家养的那只,可比大熊乖多了,它就是个混球。”
卓胤瑭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点了大熊的脑袋,才点一下,它就白了自己一眼,这让卓胤瑭气结不已。
有点想吃狗肉汤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候大熊扯着杨素之的袖子把她往外带,杨素之知道,这是到了它散步的时候,卓胤瑭呵斥无果,只能跟着杨素之一起去遛它。
之前知道杨素之喜欢看书,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名著还是小说都喜欢看,卓胤瑭打小也爱看书,最近还喜欢看金庸和古龙,两人聊着就发现大家喜欢的人物类型,居然都很接近。
“……那你知道,最近一部争议很大,名叫‘传花令’的小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