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众人吃过晚饭,蓁蓁便给沈筠他们讲了她和长松的事。
她原是剑门关附近的小镇上一个教书先生家的独生女,模样生得十分好看,性情柔顺,人也勤快,还知书达理的,到了适婚的年纪,十里八乡的青年才俊都来求娶,可媒人们几乎踏破了她家的门槛,她还是一个没答应,于是大家就开始抱怨她心气也太高了些,甚至还有人出言讥讽,说她“怕是等着进宫当娘娘呢”,连她母亲也常常念叨她:“你也不知道要找个什么样的,张官人家的小郎君,李守备家的大公子,都还配不上你吗?一天天的,就只知道挑三拣四,再往后走,上了年纪还嫁不出去,你就知道了。”
蓁蓁一般是不搭理她的,只偶尔被她念得烦了,回敬一句:“您说的那些个小郎君大公子算个什么,我要嫁就嫁世上英雄,人中豪杰。”
她母亲听了哂道:“人家英雄豪杰能看上你?”
蓁蓁却不以为意,只道:“你们看着吧,总有一天,会有个盖世英豪骑着白马来迎娶我的。”
谁能想到,在她十七岁时,真的有个盖世英豪出现在她面前了呢?
只不过没骑白马,还伤得很重,十分狼狈。
那时蓁蓁正拿着衣物到河边准备浣洗,身边的草拢子里忽然有了些动静,她原本以为是雉鸡野兔之类的东西,便放下手中的衣物,轻手轻脚摸过去,想着若能弄一只回家,还可以改善改善伙食。
谁知拨开草丛一看,里面扑倒着一个浑身是血的戎装男子,吓得蓁蓁倒退两步跌坐在地上。
那男子却道:“姑娘莫慌,在下是剑门关守将。”
蓁蓁听了这话,心中稍稍安定了一些,又见他面如金纸,气息奄奄,还一直努力想撑起身子,不由得生了怜悯之心,赶忙上前扶住他,这才摸到他浑身滚烫,仔细一看,他身上多处都受了伤,有的已经结痂,有的还在往外渗着鲜血。
就在此时,他似乎是再也撑不住了,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蓁蓁想了想,便将他连拖带拽弄回了自己家中,帮他擦洗了身子,找出父亲的衣服给他换上,弄了些家里备的金疮药给他包扎伤口,又煎了一大碗退热的草药汤给他灌下去。
做完这一切,她累得瘫倒在塌边,心道,也是真不巧,父母昨日双双出门去省亲,她今日便捡了个伤兵回来,若他们在,还能搭把手不是。
她这么想着,又将他仔细端详了一番,心中感叹,这位将军长得可真够好看的,只是伤得这样重,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不是她不想去请郎中,而是郎中眼见伪朝大军压境,早就举家逃到淮南去了。
想来也只有她父母这样心宽的人,才能在这种时候还优哉游哉地走亲戚去。
此时榻上的沈长松似乎是梦魇了,一直在喃喃自语,她近前一听,才知他原来是在喊冷。
倒也是,流了那么多血,不冷才奇怪。她赶紧翻出家中那床最厚的被褥盖在他身上,可他却还是不住喊冷。她便又把家中所有的被褥夹衣都翻出来盖在他身上,依然没什么效果。
最后,蓁蓁把心一横,脱去外衣,爬到榻上,钻入长松怀中,长松自然本能地将她紧紧拥住,她一颗心便如小鹿乱撞,却还强自镇定地想,他生得这样好看,又好歹是个落难的将领,应当也勉强能算盖世英豪了吧,自己这样倒也不亏,况且,还不都是为了救人嘛。
她想着想着,竟然迷迷糊糊睡着了,到了第二日天明时,长松幽幽醒转,见到怀中熟睡的伊人,惊讶害羞之余,也生了丝丝情愫,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一见倾心吧。
之后的几天,长松的身体渐渐恢复,有一日蓁蓁从河边浣衣回来,见他正扶着门框试着往院中走,忙放下衣服过来扶住他道:“你怎么自己下地了,若是伤口又裂了可怎么好。”
长松微笑道:“这么多天,伤口早已经愈合了,再不下地走走,人就躺废了。”
蓁蓁便没有再说什么,扶着他到院中坐好,之后一边晾晒洗好的衣物,一边与他闲聊,待晾好了衣物,便去给长松煎草药,守着他把药喝了,又去担了水回来浇园子里的菜疏瓜果,浇完了顺手摘上几把,麻麻利利地劈柴做饭,长松在一旁静静看着她忙碌,觉得她与自己从前身边的女子都不同,不同于他的外祖母的强势,母亲的文雅,妹妹的娇弱,她身上有些柔软的,质朴的,鲜活的东西,深深地吸引着他。
蓁蓁呢,似乎是习惯了他这样的目光,自顾自地忙活着,直到将饭菜端上桌与长松同享时,才长长地舒了口气。
长松有些心疼地捋了捋她额间被汗水濡湿的碎发,轻叹了一句:“要操持家务,还要照顾我这个伤兵,真是辛苦你了,我如今是个废人,什么忙都帮不上。”
蓁蓁听了只是微微一笑,“你好好养伤,就是帮了我最大的忙了。”
之后的日子,在蓁蓁的悉心照料下,长松的身体一天好过一天,渐渐也能帮上一点忙了,她洗好衣服,他就帮忙晾晒,她担来清水,他就陪她浇园子,她在灶间做饭,他就给她烧火。蓁蓁每每看着这个白衣少年郎,眼中也是充满爱意,恍惚间觉得他们已是最恩爱的夫妻了。
然而有一天夜里,他却望着月亮,抚着她满头的青丝,低声道:“我该走了。”
蓁蓁听了,含泪道:“回去找你梦中的卿卿吗?”
长松一愣,哑然失笑:“看来舍妹不仅脾气坏,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