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联赛结束了,但并不意味着大家无球可打。
最近,全高一都遇到了一个麻烦事,那就是来自高二、高三的挑衅。
或许是因为这一届的篮球生名气太过耀眼,高二、高三的篮球生觉得自己作为学长,权威受到很大地挑战。因此在联赛结束后,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打压这些人的锐气。
尤其是最近,每每在大课间,几个高一的学生正在愉快地打球时,就会碰见一群高年级的学生来抢场地。
而且,这帮人一点道理也不讲,就仗着自己人多,摆出一副要干架的态势,硬生生地把高一学生逼退,豪横的很。
高一晚辈也向老师反映过这种情况。可是,高年级的也都是些老奸巨猾的人,待到老师驾临山姆高德,一个个都乖得跟孙子一样,谦逊有加,直接把场让给高一晚辈。
老师抓不到现形,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告诉高一学生:大家都是从晚辈走过来的,不想受别人欺负,就勇敢地反击回去。
最终,高一的全体篮球生忍无可忍。4班联合15班、3班、5班和几个篮球强班,向高二发起了挑战。
条件是这样的:只要这次比赛高一获胜,以后高二就不能再找高一篮球生的任何麻烦。同时,如果高二获胜,以后只要碰到高二生,高一自动从篮球场内撤出,不再参与争抢。
高二十分爽快地答应了,他们正想找个机会正式地收拾一下这些小屁孩儿们,可没想到,猎物竟然主动找上门来了。
双方将比赛日期定在下周三的大课间。比赛采用全场制,两节共30分钟。双方必须凑出一支十人的队伍参赛。
高二由于早就成立了自己的年级队,很快就敲定了参赛人选。而高二这边刚刚结束联赛,各班之间尚处于分崩离析、貌合神离的状态,想要直接召集队员,似乎还有些困难。
首先是控卫。本来孙裴宁是高一队首发控卫的不二人选,但是他毕竟大伤初愈,而且长时间没有接触篮球,状态如何还不得而知。
保险起见,胡培隆主动请缨,担任控卫一职。而阿龙则作为替补,在对方派出小个控卫时上场。
紧接着是分卫,耿世基和李豫川都有能力胜任,大家仔细研究后,决定让打法更为刁钻的耿世基打首发,以便在开局打乱敌方部署。
至于小前锋的位置,宋云祥毫无争议,被大家推举上来。而替补则由4班的齐子扬担任。
而大前锋和中锋,大家索性不作区分,让杨雨凡、董一合、李国骅混合搭配,根据现场需要临时调整。
这样算来,队伍一共有九名成员,距离比赛要求的配置还差一个人。
杨雨凡提出,如果随便招募一个人进来,人家实力不济,到时自然也上不了场,多少也有些尴尬。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这一个名额,不如就这样空着。
但这事让孙裴宁听说了。孙裴宁自告奋勇,要求作为队伍的第十人上场。万一到时候有哪个后卫陷入犯规危机,他好歹能上场支撑一会儿。
众人一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孙裴宁只要能发挥出7成实力,也勉强是可以和校队那帮人过过招的。
就这样,高一队的大名单也敲定了。胡培隆出任高一队的队长。
而本来只是篮球圈的一个比赛,又不知道被谁走漏了消息。不出一天,整个新城一中的师生都知道了高一和高二之间要有一场问剑之战。
两个年级的学生也纷纷站队,各自支持起了本年级的球队,主动减少了和对方的来往。甚至许多高三的学生也凑起热闹,在内部玩起了博彩。
不过,大部分赌球的都押宝在高二身上了。毕竟是多打一年的人,经验和配合远不是这些新生能比的。
这天大课间,高一队的队员正在进行临时集训,突然,不远处过来一个男生,直接走向了胡培隆。
那人还没有走到跟前,就被宋云祥看见了。
宋云祥大呼一声:“程荃杰!”
所有队员都扭过头来,看着胡培隆面前这个男生。
大家的反应都是,程荃杰是谁?
宋云祥这才想到,大家只知夜场之王其人,不知夜场之王的名号。他赶紧指着程荃杰:“他他,他就是夜场之王!”
“哦,原来是他!这人昨天晚上才把我暴打一顿。”李豫川恍然大悟。
“就是我,我是9班的程荃杰。”程荃杰自报家门。
胡培隆点了点头:“你来有啥贵干呢?”
“听说你们要和高二打比赛,我想报名参赛。”
“这……”胡培隆挠了挠头。
他不仅听过夜场之王的传说,也亲眼见证过他那诡谲的投篮技术,实力自然是没得说。
可是,如今队伍已经满编,踢掉谁都不合适啊。
程荃杰见胡培隆面露难色,大概明白了意思,说:“这样,你让队伍里投篮最好的人和我比比投篮。谁投的准就留下谁,怎么样?”
“来,让我上!”齐子扬发起挑战。他不相信夜场能有什么奇迹。
结果五个三分尚未投完,齐子扬一个未中,程荃杰已经连中三元。胜负明显,再比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宋云祥摇摇头,又是一个被射穿的冤死鬼。
这下,程荃杰找到理由了,说:“这可是你自愿和我比的,愿赌服输啊。”
齐子扬在大家同情的眼光中,垂头丧气地蹲到了场地旁边,只能眼看着大家继续训练。
其实大家一直有个问题,程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