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的想着,闫清雪开口了,“娘,这件事情,要不,由我去问?我跟铃兰开口,她有什么想法,也敢告诉我不是?
你要去说,她肯定什么想法都没了,您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行,你们女孩子家自己也好说话,你去问吧。”赵氏在这一方面就显得极为的通情达理了。
闫清雪得了允许,眼珠滴溜溜一转,有了自己的计较。
闫铃兰与闫清雪、闫玲珑不同,人既不张扬傲慢,也不会疯窜,一直以来都是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院子里面做个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连跟外面的一些大家小姐们都很少有联系。
倒不是说闫铃兰清高,不喜与人来往,性子接触起来是很容易平易近人的那种人,只不过是太过于安静。
不争不抢,不闹不作,性情平淡如水,给人的感觉如潺潺溪流一般温顺。
这也是赵氏极为喜欢她的原因。
闫玲珑与铃兰在一起一作比较就显得太过清高、傲慢了,整个人也是有些过于高冷恃傲的那种,一直很少跟外界的大家闺秀有来往,不是因为没有时间,更不是因为身体不好的原因,而是因为她不屑与那些人来往,在性子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可一世,目中无人,极为高傲。这也是赵氏比较厌恶她的原因。
对于闫铃兰,赵氏是真的有打算好好的给她婚配个好人家的。
因为从小也是抱养过来的,养在她名下的,她对闫铃兰也是有几分疼惜的,也算是当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疼着。
就是因为那孩子是个不争不抢的性子,性情太过平淡,所以她才不想将她高嫁了,嫁入高门那还不得被人给吃的骨头都不剩?
后院里面的那些女人之间的算计与争风吃醋她都再了解不过了,像铃兰这样的孩子,这种性子是不适合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之中的。
她最适合的反而不过是低嫁,门第低一点儿的家族没关系,只要待她好,将她高抬起来,再有城主府给撑腰,这样她也就能够过的顺风顺水了。
闫铃兰平日里本就不爱出门儿,闫清雪了解她的性子,就很少将她带出门儿去一起耍玩,这一次是因为事关闫铃兰的婚事,所以不得已将她带了出来,闫铃兰还有些抗拒。
“大姐姐,咱们一定要出门儿吗,我不想出门儿。”
闫清雪不容拒绝的口气,谆谆善诱。
“不行,必须要出门儿,这可事关你的终身大事了,你自己要不定夺,谁帮你定夺?你要是看不上眼的话咱们就不嫁,你要是真看上了的话,人家赫家也满意,咱们就嫁过去。
咱们是偷偷去看的,也不是让你登门拜访,到时候咱们就偷偷的瞄一眼就回来。
我可是听说那赫家的公子偶尔会往那个红城拍卖行里面钻的,咱们到时候就上那里面去看看,说不定就能够碰到了呢,要是碰不到的话就给你拍上两件你喜欢的物件也不亏呀。”
“大姐姐何必破费?”闫铃兰秀眉间有些纠结。
“钱拿来就是花的,什么破费不破费呢,我给自己妹妹花钱,就不叫破费。
我跟你说呀,我最近看上了一公子,金城那边儿的,这事儿我就跟娘和你说了,娘那边虽然不乐意,但是我一定会想办法让她应下的,到时候咱们姐妹两个的婚事要是一起办的,那得多热闹呀。”
小芽在一旁翻了个白眼,嘀嘀咕咕。
“小姐,你看上的究竟是人家公子啊?还是人家凌河镇上的那个城堡啊?”
“我都看上了不行吗,我觉那小子长得还是挺眉清目秀的,性子又有些羞涩,比我看到的那些混账公子哥们可是强太多了,总觉得就跟个姑娘似的。”闫清雪说着,兀自掩嘴笑起来。
小芽叹一口气。
“那你嫁过去跟人过穷日子,还指望着城主府日日救济你呀。”
“我跟人家吃糠咽菜,我乐意呀。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让城主府救济我了,我这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要嫁过去了,肯定人家过什么日子我就跟着过什么日子呗。”
“小姐,你可真是没脸没皮,这还没影的事儿呢,你就在这里自个儿自话自说上了,哎呦,疼,小姐!小姐松手,求您高抬贵手。”小芽话刚说完就被闫清雪拧上了耳朵,小芽疼的龇牙咧嘴的求饶。
“哼,谁没脸没皮了?”
小芽认怂,“奴婢错了,小姐!”
“这还差不多!我可告诉你小芽,我可没有上赶着人家,人家对我也是有那个态度在里面的,人家连家里的住址都告诉我啦,人家现在就住在红城,过去的时候顺便上府上去拜访一下。”闫清雪说着,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小纸条来,这张小纸条是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个小表妹偷偷塞给她的。
说让她有时间了,就去府上找她玩。
小芽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闫清雪拿出纸条来,在她眼前晃悠了一遍,小芽瞪着纸条上面的地址愣了愣,有些错愕。
“诶?连家住哪里都告诉你啦?那公子莫不是想攀龙附凤,真的要攀上城主府不成?”目光虽然是盯着了纸条上面的地址,却是压根儿就没有留意地址上写的地方是个什么地方。
闫清雪不满的“啪”的一巴掌拍上小芽的脑袋,“浑说什么呢?什么攀龙附凤?人家压根儿都不知道我是城主府里出来的好吗?人家连我身份都不知道,怎么就成了攀龙附凤了,你说话有点儿脑子没有啊。”
“就算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