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归来之国士无双>第二百四十章 大年三十

当李轩从厨房里面走出来之后,就看到了杨烨一家三口从门口进来。

杨烨见到李轩之后立刻就高兴地说道:“小轩啊,你这段时间可真是忙啊,见不到你的身影,我还以为你今年不回北京了呢。”

李轩立刻就笑着说道:“本来是没有时间的,不过还是挤了一点,在北京待两天,再到老家待两天,到时候又开始忙了。嫂子你好。”李轩一边说一边给杜月华打招呼。

杨烨的儿子杨华这时候对李轩打招呼道:“小叔好。”

李轩摸了一下杨华的头说:“嗯,小华你长高了,都快超过爸爸了。”杨华如今已经上了高中了,青春期也正是长个头的时候,马上就要超过一米七五的杨烨了,李轩感觉杨华最后能超过一米八。

杨烨听到李轩说自己儿子,也是非常高兴,而杜月华则是说道:”个头是长了,但越来越瘦了。“

李轩说道:“青春期都是这样,等个头不长了,就开始长肉了。”当初李轩就是这样,在他十七岁以前,他的体重就很瘦,那个时候只有不到六十五公斤,看着很重,但李轩当时的身高已经突破一米八了,这样的体重看着李轩感觉就是一根竹竿。

或许是听到院子里有声音了,杨老从屋里面走出来,杨烨立马上前说道:“爸。”

杨华立刻就招手道:“爷爷,过年好。”

“诶。”杨老一边笑着一边摸着杨华的头,还说道:“长高了。”

杜月华这时候说道:“小轩,你们先进去歇着,我去厨房帮忙。”杜月华立刻就走进了厨房,而李轩他们一起都进去了房间里面。

进入屋子里面之后,杨华就一直盯着桌子上的那副高仁博轩看了起来,而杨老则是一脸欣慰的看着,杨老的孙子辈里面,就只有杨华对书法感兴趣,并且从小就开始学习,而且杨老也对自己的小孙子非常满意,毕竟杨华能学习书法,对杨老也是一种欣慰。

杨老对着李轩问道:“炽阳,这段时间你的功夫没有拉下吧?”

李轩知道杨老问的是什么,所以说道:“师父,徒弟这段时间只要一有空余就会练习书法,至于绘画,目前徒弟正在完成两副惊世之作,待完成之后一定让师父您给评价一番。”目前李轩却是在创作两副画,不过是油画,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三十了,不过这两幅画是李轩倾尽之作,所以完工可能还需要半年的时间。

杨老听到后就欣慰的点点头。然后说:“来,让师傅看一看。”杨老说完就来到自己的书桌面前,李轩紧随其后。

李轩先是挑选毛笔,不是所有的毛笔都适合书法的,有些适合画画,有些适合写字,而写字的毛笔也分很多种。,就比如说李轩的锋竹体,就是用的笔锋比较有韧性的狼毫。

李轩选中了一根狼毫笔,试了一下,发现韧性很好,于是蘸上墨就开始挥毫起来。

仁。义。礼。智。信。这是李轩写在宣纸上面的五个字,只是不是用他独有的锋竹体,而是瘦金体。

李轩的锋竹体本就是从瘦金体演化而来,他在没有创作出锋竹体的时候,最擅长的就是瘦金体。其实李轩之所以擅长瘦金体,也跟当初创作出这种书法的宋徽宗有点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李轩嫌麻烦。瘦金体书法所用的狼毫毛笔,正是画工笔画最好的毛笔种类。所以李轩一开始是懒得换。后来李轩渐渐沉醉其中,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李轩写完,杨老身边的杨华则是眼睛很亮,然后情不自禁的鼓掌起来。之后杨老也开始鼓掌。

这时候从厨房里面开始上菜的杜月华听到掌声后就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好事?都开始鼓掌了?”

杨烨则是在一旁笑道:“没事,他们在写书法呢。”

杜月华听到之后就点点头,然后说:“马上就要吃饭了。”杨烨点点头。

而杨老在看到李轩这五个字之后就点点头,说:“炽阳啊,看来自从你写出炽阳文集之后,你的书法造诣就进展飞快了,不错。”

得到自己师父的认可,李轩也很是高兴,并且杨老也没有说错。当初自己写出炽阳文集之后,自己的水平就进步了不少,而且这种进步虚无缥缈,很是玄幻,也让李轩沉浸其中。

杨华这时候对李轩说道:“小叔,这幅字可不可以送给我?”杨华一边说还一脸祈求的神色。

李轩写着福字本来自己用的,毕竟这五个字代表着做人的道理,而李轩准备与之前师父写的高仁博轩一同放在博轩公司里面的。但自己的小侄子说要,李轩哪能不给,于是笑着说道:“好,就给你了。”

杨华听到李轩的话后立刻就高兴地说道:“太好了!谢谢小叔。”杨华说完就直接把这幅字给卷起来。

李轩则是笑骂道:“你小子,收东西的风格挺像你老子的啊。”

杨烨听到李轩的话后则是哈哈大笑起来。而杨华这时候对李轩说道:“小叔,我其实是跟你学的。”

闻言李轩脸上的笑容立刻就凝固了,而杨老则是哈哈大笑起来。确实,当初李轩经常从杨老和杨烨他们那里顺东西,美其名曰自己穷。

杨老笑够了之后就说道:“行了,去吃饭吧。”

听到杨老发话了,众人立刻想着客厅里走去。一进入客厅,李轩他们就看到杜月华和洪珍英正在摆盘。

李轩看了一下,上面有一些是杜月华做的,有一些是洪珍英做的,因为洪珍英做的很容易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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