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种低矮的夯土城墙对吴军构不成任何威胁。
柏举之战十一天后,吴军轻松破城入郢。
如果你是一名将领,攻入都城会做些什么?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如果是内战,安抚百姓、获取民心,从而争取人民的支持,这是一个好的选择,但你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不被认可的侵略者,如果你想保存好自己,便要默背《孙子兵法·九变篇》中说的话:
“将有五危,必死可杀,必生可虏,忿速可侮,廉洁可辱,爱民可烦”。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为将者有五种致命的弱点:死拼硬打,可能招致杀身之祸;贪生怕死,则可能兵败被俘;暴躁易怒,可能受敌轻侮而失去理智;洁身自好,可能会被羞辱引发冲动;爱护民众,可能受到敌方的侵扰,而不能采取相应的对敌行动。
此时此刻,你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一个侵略者,你要千方百计的摧毁敌人的钢铁意志,瓦解他们强大的心理防线,保护自己亲爱的士兵,所以,你必须放纵士兵们去抢光他们的财物、烧光他们的居所、杀光对你们有威胁的人、霸占他们的妻女……
千里奔袭、九死一生来到这里,不是为了给村头张大妈挑水,给鳏寡的张大爷介绍对象,不是精准扶贫、救死扶伤,而是彻底毁灭,毁灭的越厉害,越会受到祖国人民的爱戴。
不管以前的你是多么光辉形象,在这里,你要变成野兽,鱼肉眼前的一切。
这便是战争。
阳光越大,树叶的阴影越黑,对敌人有多残酷,便是对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有多热爱,你每一个烧杀抢掠的手下,都是被鲜花和掌声所敬佩的英雄。
公元前506年(楚昭王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吴军“屠郢都”。
在“屠郢都”的同时,吴军还干了一件古史上非常罕见、令人羞愤的一件事——以尊卑等级,yín_luàn楚国宫室。
《左传》说的很含蓄,生怕历史会重演这场噩梦:“以班处宫”。
《公羊传》也表达的很委婉:“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
《谷梁传》丝毫不加掩饰,直接道出:“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
除此之外,西汉扬雄的《法言·重黎》和西汉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秦族》也都记载过这件事。
包括楚昭王、令尹囊瓦、左司马沈尹戌等楚国贵族妻妾,无一幸免,而“妻”他们的这些人,便也少不了吴王阖闾、伍子胥、伯嚭、孙武这些人,甚至吴王阖闾的儿子子山和公子夫概为争夺“妻”令尹府资格而大打出手。
对于这种唯务诈力、不行礼义之道的行为,《公羊传》和《谷梁传》直接骂道:“反其狄道。”
上行下效,君王和大夫都这样做了,手下的兵可想而知,郢都的平民可想而知,没有缘由,一切的结果,都令人发指。
战争来临,没有一个人是幸运的。
唯一逃脱魔掌的,便是楚平王的妻子、楚昭王的母后——伯赢。
《公羊传》曰:“盖妻楚王母。”加上“盖”字,则表示疑惑的心态。
《谷梁传》曰:“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盖”后所增“欲”字,则表示其行为没有成功。
刘向的《列女传·贞顺传》虽有演绎的成分,但将伯赢纳入其中,讲述了她持刀守节之事,也从旁证实了这一点:
“昭王亡,吴王阖闾尽妻其后宫。次至伯赢,伯赢持刀日:‘妾闻天子者,天下之表也;公侯者,一国之仪也。……使君王弃其仪表,则无以临国;妾有淫端,则无以生世。壹举而两辱。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且凡所欲妾者,为乐也,近妾而死,何乐之有?如先杀妾,又何益于君王?’于是吴王惭,遂退。”
按照我的理解,吴王阖闾也是没有“妻”伯赢的,因为伯赢还有一重身份——秦哀公的长妹,不想四面树敌的吴王阖闾没有侮辱这位秦国长公主,说得通。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一个感兴趣的话题了——胸中积恨的伍子胥到底有没有掘墓鞭尸?
最早的“鞭尸”起源于《谷梁传》:“吴入楚,子胥挞平王之墓”。
注意这里是“鞭墓”,而不是“鞭尸”,持相同说法的还有《新书·重黎》、《淮南子·泰族》、《史记》的《季布传》、《十二诸侯列表》、《楚世家》和《汉书·志·五行志下之下》。
在鞭的数量上,《吕氏春秋·首时》给出了“鞭荆平之坟三百”的说法。
“鞭尸”一说又从何而来?
接下来,司马迁又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因为最早出现“鞭尸”一说的,也是出于他老先生的《史记》——
《史记·吴世家》曰:“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仇”。
《史记·伍子胥列传》曰:“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很显然,“鞭尸”一说更能表达大快人心的快意恩仇之感,为伍子胥加上几分侠义的武侠精神,干脆利落之余,也为枯燥无味的史书平添一种有血有肉的、悲情英雄的江湖形象。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则借题发挥、大书特书:
“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