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说道:“那弓箭就跟不要钱一样,不停的射啊,跟下冰雹一样。”
“这有啥,你是没看见那个贼头,那个牛章和曾显,有名的好汉啊。被那个贼头一个回合就给杀了,李二那家伙冲起来,几百人挡不住,一个人就杀散了一大片呐。”
沈昂立刻说道:“是啊,贼寇厉害啊。所以咱们就得凭着人多,挤死他们。不练阵势行么?你们谁能一对一的杀死那些个贼寇,我沈昂就按照你们的法子练!”
“没有吧!所以咱们才要练阵势,他一人来,咱们一群人上,人多了,就得懂旗鼓,听号令。这样咱们才能一群人打他们一个,我沈昂这么做,就是想让大家伙儿少死几个,打赢了贼寇,能回家啊!”
壮丁们不闹腾了,沈昂继续道:“钱、粮,这些我沈昂克扣过大家吗?”
“没有,你都是照实发的。”
“在家里都没吃饱过,前番也没有,就这次跟着你吃饱了。”
沈昂继续说道:“我沈昂让大伙儿吃饱饭,能保命。可是这个家伙在干啥呢?让你们成一盘散沙,凭白送了性命!你们说他该不该死!”
“杀了他!杀了他!”
“他还抢了俺的鞋,那是俺媳妇给俺做的。”
“这家伙太不是人了,在家乡的时候,总是欺负俺。”
“他还仗着是陆家的亲戚,祸害了多少未出阁的姑娘。人家爹娘去评理,也让这厮活活打死了。”
“端是可恶,大人杀了他!”
“杀了他!”
“杀了他!”
群情激奋,千夫所指。
沈昂下令道:“斩!”
鬼头大刀高高举起来,“沈昂小儿,你就不怕陆家么!”
沈昂放声大笑:“我不管谁家的,只要敢扰乱军纪,我都敢杀!斩!”
人头落地,腔子里血花飞溅,喷洒到了热土上,很快凝结成了一团团。沈昂拽着发鬏,将那头颅举了起来:“挂在营门上,这就是违反军纪的下场!”
“闻鼓不进者,斩!鸣金不退者,斩!不停号令者,斩!我沈昂说到做到!”
“剿灭贼寇,回家吃粮!”沈昂振臂高呼。
“剿灭贼寇,回家吃粮!”沈昂的心腹带头高呼,三千壮丁也纷纷振臂高呼,沈昂顿时威望大增,算是掌握了军队。
沈昂立了军法,壮丁们不敢直视沈昂。路过之处,纷纷低头行礼。
走马岭的家丁被沈昂当做了底子,教授行伍,还写信招募的很多当初读书的同窗。让他们各自招募家丁,来与他会合。沈昂知道,朝廷罢了科举,很多读书人没了上进的门路,与其在家颓废,不如出来建立一番事业。
很快高邮的曹松、李健达,盱眙的姚程,光州的钱文通以及沈昂的堂兄沈明、沈亮皆来投奔。
这些都是尚武的书生,跟沈昂志趣相投,常年有书信来往。只是苦于没有出头的机会。这番听说沈昂当了团练史,纷纷招募乡党,多则三五百人,少则数十人,加上沈昂不停的招募流民中的青壮,很快沈昂又得兵一千人。
沈昂将这些同窗书友充作军官,又大肆提拔军伍中得力的人手,和走马岭的家丁,实行府兵编制,编做三个府。
每个府所辖士兵1200人,府所辖四团,每个团设立团校尉一人,左右副尉两人,每团兵员300人。团下辖三旅,旅帅一人,副旅帅一人。每旅兵员100人。旅下辖两队,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每队兵员50人。队下辖五伙,每伙兵员10人。伙下辖两伍,每伍兵员5人。
又设立曹松长史记录军功升阶,姚程为兵曹,负责掌管军械损耗,以及参军钱文通负责参赞军事,还有军法官沈明、沈亮,执行军法。又招募数十名文人,充作书吏。
因为团练草创,故此军官职位比较简洁。但是对于有官府背书的武装组织,还是让这些书生大为兴奋,彻夜研究兵法,卖力的训练部下。
但是作为最高统帅,沈昂的压力却是最大。第一点就是盔甲兵器,第一次讨伐战,将器械丢了个干净,那可是豪强们大半的积蓄了。重新打造,费时费力。
还有训练所需的粮草,那可是必须让士兵们吃饱的,否则根本指挥不动。而豪强们又互相扯皮,谁拿的多了,谁出的少了,互相攻击,都想占便宜,不肯吃亏。
故此沈昂不得不低声下气,每每哀求章颖,粮草才能拨付。即使如此,沈昂的军营里,从来就没有超过十日之粮。其实这也是章颖故意所为,若是让沈昂粮草充足,他还怎么控制这只部队?故此粮食都囤积章颖的府库里,算着日子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