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我的造反生涯>第十七章 初战(一)

第十七章初战(一)

背后插刀的才最可怕,人品是大大的坏了

李宗嗣分析道:“咱们探马做的很好,我们没有走进贼人预设的战场,而是抢先设立了防守阵地。第二,天时对我有利,此时我们背靠太阳,敌人登上来,必然仰视太阳,视线必然不好。下午昏暗,对我影响不大”

“第三,贼寇人多,五千人的粮食,需要多久才能筹备?他们必然在附近有屯粮点,而这个点可就就是钟离。这么长时间招募流民,此时想必粮草已尽,最多两日不胜,贼寇必散。”

“第四,流民孱弱战力不高,而贼寇又分作几家合兵而成,稍有纷争,必胜龌龊。”

李宗嗣的情报很有限,许从义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孙从礼也觉得有了些个胜算了,许从义满意的点了点头道:“不错,我也觉得他们屯粮的地方就在钟离,这里离濠州近,粮食转运方便,关键是他们在得知我们离开濠州时,才大批召集流民的,所以粮尽人散。”

“所以最晚明天,我们必见胜负。”许从义有对孙从礼说道:“此时探马无用,你马上带着他们潜行到钟离,看准时机,烧掉他们的粮食!”

“明白,一旦得手,我必然快速返回。”孙从礼插手听令,带着残余剩下的二十多人,牵着马往钟离而去。都是土生土长的淮西子弟,道路都在心中,又是干探马的,潜行不是问题。

孙从礼离开不久,不远处的一道山梁上出现一面大旗,流苏飘扬,紧接着密密麻麻的人头涌动,顺着小路往下蠕动。大路处也出现了一彪马队,三百多骑奔涌而来,后面跟着刀枪弓手,列队还算严整,在后面就是大队的流民。

李宗嗣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上辈子比赛场的人头也是密密麻麻,只不过坐的井然有序而已。而此时看到到处是人,简直如蝗虫过境一般。

在看,很容易分出贼寇里的几个派系。三大家族的家丁队伍穿着比较整齐,虽然看起来有些慌张,但是队列还能保持住。而山贼的队伍则大部分披着简陋的皮甲,头领有铁甲,想必是三大家族赞助的。

流民队伍就更好分辨了,无论男女,都只有一领破烂袍子遮羞。有的连裤子都没有,鞋子就别提了。武器是木棒竹矛,人也是麻木的站在那里,你踹他一脚,他都不带吭声的,顶多往前走几步。

李宗嗣还自讨刚才己方列阵困难,而此时,贼寇列阵更困难,大小贼头狂呼乱喊,流民们更是分不清南北。

李宗嗣心道,若是咱堂堂之战,必然下去袭击他一番,说不定一战就能打崩了他们,可是他说了不算,说了算的又不好下令。就这么点儿人,万一被贼寇的马队缠住了怎么办?所以许从义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方式,坚守!

趁着贼人列队的功夫,石奎的骑士马队也开始挪动阵地。正好和车阵、贼寇形成一个三角之势。贼寇去打他,他就走。贼寇攻打车阵,他就可以去掏贼寇的菊花,所以贼寇的马队几次驱赶未果,只能和石奎对持。

此时山贼首领钻山豹子胡奎,见一开始就被压了一头,心里有点儿窝火了。他也没有领过兵,一开始他就是给人护院的武师。大部分丢了土地的壮年都会选择这一行,有地种,谁还卖命啊。

这胡奎长得很威风,又是有一脸的虎髯短须,十分漂亮,这不就和大户人家的外室小妾搞上了嘛。

这有钱的大户,女人多得爱不过来,胡奎寻思替他爱一下,反正他那么多也不算啥,万一都想不起来了呢?所以胡奎的日子过得不错,那小妾白白嫩嫩,柔柔滑滑的,让胡奎更是乐不思蜀。

按理说也没啥事儿,可是有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开头跟你称兄道弟,背后可就chā_nǐ一刀。

有同伴嫉妒胡奎,都是出来混的穷小子,凭啥你过得好?于是就把胡奎告了。这还了得?于是乎那狗大户便带着家丁来捉奸,我的!我不用也是我的!凭啥让你偷了去?

要不说胡奎命好呢?要知道男人办完事儿大部分都要吁吁的,胡奎那天正在那外室的小院里吁吁,听见大队人的脚步声,扒着墙头一看,吓得三魂七魄都飞了,那里还不知道被告了密了。也顾不得别的了,翻墙越瓦的跑了。

要知道这武师跟一些贼人都是有联系的,见了面还有盘盘道的。于是胡奎便躲在了当贼朋友家里,几天后一打听,那小妾被狗大户吊起来打的不成人形,肚子里没成型的孩子都掉出来了。

这让胡奎怒发冲冠啊,这仇还不报是老爷们吗?于是拿着尖刀跟那贼头的老大说:“你帮我报仇,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不帮我报仇,咱就同归于尽!”

贼头也没辙,于是纠集了二三十个人,跟着胡奎趁着夜色进了那狗大户的家。那些护院跟胡奎都是相熟的,知道他来干啥。算计了一下,为了这几个钱拼命不值当的。赶个贼还行,明知道拼命还上?

于是跟着胡奎一同把那狗大户家里抢了,胡奎又把出卖他的砍死了。最后胡奎得知那个小妾被狗大户剁碎了喂了狗,气的胡奎当着狗大户的面儿,把他儿子剁碎了,塞进了狗大户的嘴里,又放了一把火,烧死了狗大户的全家。

这般下来,一部分拿了抢来的银子回家去了,一部分跟着胡奎占山为王,也倒是潇洒。

直到他被三大家族找到,开始袭击一家的商队,当他直到他杀的是许家的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下不了船了


状态提示:第十七章 初战(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