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怎么了啊?
她不往里走,只是停留在外面。
后来,我在里面看了看地面,懂了。
地面坑坑洼洼的,还积留着许多污水。
而大小姐,大概是不愿意进来的。她不想弄脏了鞋子。
我就出去说我背你走。
大小姐半晌,才幽幽叹气。
行,今天破例一次,不过,不是让你背着。
大小姐盛气凌人的指着我,神情高傲的说道:什么叫你背着我走啊??你算老几?我命令你,趴在地上像狗一样爬进去,然后我坐在你背上。
尼玛,你爱进不进不进拉倒,我走了,我回学校去了!
站住!
一到远处,她厉声叫住了我。
你又干什么??我先说好,我绝对不会爬进去的!我顶多背着你,爱进不进!
哼,那也行。
大小姐走过来,目光如电的用一对宝石般的瞳孔瞪着我,说道:那就事后把你的两只手都给砍下来。
草,爱砍砍,真他娘的事多!
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她这回终于肯顺着台阶下来了。
大小姐走到别人家门口来,总算同意进胡同了,要我说她这是彻头彻尾的傲娇。没有必要的行为,也使得我产生了厌烦。
我本可以把地上的积水瞬间蒸发,但是这会我偏不。
咱没必要随便给她创造便利,让她更觉得我只是个可以随便使用的工具。
说人话那就是我把大小姐当成朋友,帮助她可以,但我从不想让她觉得我就是个机器。不想用了就随手一丢。
第二幕:
感觉到了。
我之所以一直没法离开宋家,也没法再离开她的原因。
有一点,我可能会多次声明,强调上许多次。
倒不如说,打从一开始决定留在宋家,宋伯伯的嘱托,苦劝固然是重要。但是归根结底,促使我真正下决心的。却是大小姐。
我一见到这个女孩,就觉得这辈子能为她而死都是幸运。
背着大小姐往里走,这下也只得抓着她两腿。
但没想到,她还是厌恶和我接触,只是一只手抓着我的衣领,人则往后倾着,恨不能有多远就躲的我多远。
这下我便只能在那苦笑,大小姐还强调道:要不是赶着找人,本小姐非把叫人这条街铲平了再修一条干净的!你给我听着,我只是突然觉得,你比脏水干净那么一点点!哼。今天晚上看来又得认真洗一遍澡,免得晦气缠身。
靠,你不用这样踩我吧??还晦气??
住嘴!
她另只手,直接拧着我的耳朵。
疼!
快走!!!要不是这条巷子里都是水,你以为谁稀罕让你背啊?本小姐在学校,平时那是一呼百应,像你这样的臭男人,我随便说一句话,求着回答我的,都会排上一个操场。正因为如此。哼,你们也许对本小姐是迷恋的神魂颠倒,但我对你们是避之不及。换句话说,不稀罕,也讨厌你们来接近我!
这一点,我倒是相信的。
大小姐的魅力对于男性而言的确是难以抗拒的。我堂堂青龍,把好看女人当土豆的家伙,没想到栽在这上面。
就因为她的魅力,有时候我也不忍心她怎么样。这女人骂我,咱是动不动就咽一口恶气。
而这一次,她之所以同意让我背着她,其实也是权衡利弊。正如她自己所说,可能我相对她来说刚好比脏水干净那么点!
自然,其实这过程也没发生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