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三哥得了白血病,只有配上合适的骨髓才能活”鲁晶晶说是这里,宋朵儿停下要离开的脚步,她想听她说,鲁晶晶看着宋朵儿停了下来,脸上更得意了,接着说:
“这骨髓只能从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身上抽,配对成功才高,那个假冒你宋清歌就是为了配骨髓,抽血被查出不是亲生的,才会被塞回乡下的,说起来你能回家还是达你三哥的福啊,”
“那又如何,我已经回家了。”宋朵儿一脸苍白的说着。
“哼,哈哈”鲁晶晶晶轻笑着,想到家里人要她做的事情,马上就可以完成了,
“你笑什么?”宋朵儿有些恼意上来。
“笑什么,我笑你太天真,宋家人都不去验血,就指着你,你说为什么,到时你配型成功,那你就惨了,要抽好多的骨髓,我听人家医生说,抽骨髓,说不定会变成残疾,想想啊,一个健康的儿子,换一个从小没养在身边,不亲近的女儿残疾,哪个划算啊?”鲁晶晶半真半假的话,让宋朵儿听得心惊胆颤,就好像是刀,一刀一刀割着她的心,大喊道:
“你说慌,我一句话也不相信。”
说完转身就走了,可此时的宋朵儿整个人都在发抖,脸上苍白一片,拼命的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可她总想起昨天晚上妈妈说的话,事实告诉她这是真的。为什么爸妈这样的心狠,要将她推入地狱中,再也走不了路,那她重活一世是为了什么呀,还不如死了干净。
宋朵儿踉踉跄跄走了,鲁晶晶看着这样的宋朵儿,知道她已经将话听进去了,她得回家告诉爸爸,她已经完成他交待的任务了,想想爸给她的零花钱,又可以买好多衣服了,这次她一定会让展表哥另眼相看。
宋朵儿走在回家的路上,脑中却是回响着鲁晶晶和妈妈的话,拼命告诉自己鲁晶晶的话可能有假,但她就是忘不了。前世她一直活在小山村,最多也就是在镇上买过几回东西,自己又没学识,见识太少,白血病是什么病,为什么要抽亲人的骨髓,抽了骨髓的人又是什么下场,她通通不知道。
越想越慌乱,无意中碰到了一个人,吓得拿酱油瓶的手一松,眼看瓶子就要落地了,她已无力再接,这时一只修长干净的手抓住了瓶子,宋朵儿松了口气,酱油瓶总算保住了,她头都没抬就连声说:
“谢谢,谢谢你保住了我的酱油瓶。”
“你跟人道谢都是低着头说的吗?”
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宋朵儿无耐只好抬头说,面前是一个跟三哥一样大的少年,十四五岁,长得特别英挺,眉眼精致,一双含情的眼看着人,会将人看得溶化在里面,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英俊的少年,比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明星更吸引人。
宋朵儿一下子看呆了,少年伸出两指在她面前恍了恍,吓得宋朵儿连忙回过神来,连忙说:
“谢谢,谢谢,我没什么可以感谢的,”
慌乱的摸了,想到空间里最多的烤红薯,空间可以保存食物,红薯都是烤好了放的,她里拿出两个红薯,一把塞在少年手上,
“这红薯是感谢你的,给你吃,我走了”
说完一把抢过酱油瓶就飞速的跑开了,只留下还没回过神的少年,竟然有人感谢是用红薯的,
“展卓然,你在看什么呢,手里还拿两个红薯,正好我肚子饿了,吃一个。”另一个少年转了个弯,正好看到这一幕,看见他手上的红薯,抢过来一个,撕开就吃,还别说,这味道还真不错,
听这少年叫他的名字,原来就是展卓然啊,这家伙不就是白狐口里提到的宋朵儿命中的丈夫吗。此时展卓然一脸嫌弃的看着许可战,这家伙一脸吃货样,这是别人送给他的好不好,这家伙一点也不知道客气两字怎么写的。他撕开另一个红薯就吃了起来,味道不错,像那个女孩,甜甜糯糯的。
在江家村的清歌,这天放骑着自行车带着弟妹往家骑,今天是他们三个值日,要打扫卫生,所以迟了些离校,是廖老师有意关照他们兄妹,将三值日安排在一天,这样回家也安全些。
三哥坐后面,清歌个小,只能坐前面,好爹爹怕乖女坐得屁股痛,硬是做了个支架板子,娘在上面还垫了一层厚厚的布,还别说,反正清歌坐着挺舒服的。
刚骑到离镇一里的位置,远远的看到前面围着一群人,是五个二十几岁的男人,咦,中间还有个女的,这些人在干什么,这女的身影怎么有些熟悉呢,随着自行车越骑越近,清歌终于看清,竟然是四姐,这五人抓着四姐就要往旁边拖,他们旁边是一片树林,这是想干什么?
“小妹,你看前面是那被拖着的是四妹吗?”二哥有些吃不准,身后本来无聊的三哥也将头偏到一边,朝那边一看
“真的是四妹耶,她怎么跟地鼠他们在一起?”清歌听三哥说地鼠的名字,有些熟悉,但一下子没想起来,但现在四姐眼看要被拉进树林里,再晚就迟了。
“先不管是谁了,二哥骑快些,四姐好像有麻烦了。”
二哥听了两脚骑得飞快,只差十米的时候,三哥一个跳跃下了车,这时的四姐已经被拖进树林里了,清歌坐前面不好下车,等二哥停了后,尾随着进了树林,清歌跟二哥进了树林才走了十米远,听到三哥的喊声,同时也听到四姐的痛苦声,清歌心里一紧,难道四姐受欺负了,这个四姐虽然不咋的,但好歹也是江家人,她不能眼看着她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