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两首歌都没有体现她的唱功,但是就受众广度而言,是要远超前两首歌的,无论是在华夏还是美国,年轻人更喜欢的永远都是快歌。
一般来说,慢歌体现歌手的作品深度,而快歌则是用来体现广度,洛泉的英文歌基本就是这样的一个特点。
事实证明,普罗大众喜欢听的,基本也都是快歌。
不过有好处也有坏处。
微博这边仍然是一顿猛夸,使用微博的大多数都是女生,而女生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甜甜蜜蜜的小情歌,风评自然好。
而智乎这边的要求就要高很多了,很快就有了相关的提问:
如何评价洛泉的《lrll 》?
回答:
“好听!但也就这样了,没太多的营养,我对洛泉的期待其实是非常高的,之前两首歌是精品,后面这首出来,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就不应该被放到这张专辑。”
“这本应该是一张神专的,结果最后还是免不了拉胯的结局。”
“说实话有些失望,不知道是不是我期待值太高。”
“我发现有些人就是矫情,谁规定的一张专辑必须首首精品?那些所谓的神专也并不是首首经典啊,听你们说的好像这新出的两首歌有多不堪一样。”
“感觉是洛泉把你们的胃口养得太刁了,已经有些忘乎所以了。这两首新歌就是商业了一些,但在商业歌里,也绝对是顶级制作,而且洛泉还常试了不同的曲风,效果依旧不错,这么风格多变,高产高质的歌手,无论如何都不能和拉胯扯上关系吧?”
“明明是两首非常不错的流行乐,却被你们说得一文不值,格莱美也不是没有最佳流行、最佳乡村两个奖项,怎么?看不起这两个奖呗?我话放在这儿,这两首歌里必有一首能拿奖,欢迎打脸!”
“你们对洛泉的要求真是太高了,出道以来过于爆炸的歌曲质量让你们忽略了她才满十九岁这个事实,纵观欧美的那些天后天王,有几个能在洛泉这个年纪拥有这样的成就?
而且她还是中日英三语歌手,每种语言都达到了不俗的成就,这在整个流行音乐史上都堪称独一份!”
……………………
也幸亏洛泉的作品够硬,平时积累的口碑也够高,在面对质疑和刁难的时候很多人都在帮她说话。
确实有很多人都喜欢在鸡蛋里挑骨头,一件挺好的东西,也总能从各个角度分析出它的不足。
不过洛泉其实是一个很能听歌迷意见的人,这些歌迷的话她也能听得进去了至少他们有些话是说到了点子上的。
比如:一张专辑想要被称作神专,必须要有一首足以被称为“神曲”的扛鼎之作,是那首只要提到一丁点细节,就可以被立刻联想起来的传世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