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生在一个山林的小山村之中,当年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眼睛冒着光,他第一次感受到了那些血与汗液给他带来的那一种快感,就像是男女之间做出的那种事情一样,但是年纪尚小的他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屁颠屁颠的跑入山林是五岁时候的事情了,就如同无数热爱混账事情的小孩子一样,他也热爱着一切他不知道的却十分想要得知的事情。
在老猎人的带领之下他是第一次摸到了这一支枪支,好像庄严肃穆的环境之下,但也许是没有的,他只是在老猎人的带领之下自己拿椅子爬上了那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是一个壁炉,壁炉之上就是放着枪支的地方了。
那支猎枪,充满了保养用的油的味道,味道刺激着小沃格的鼻子,但他并没有一点的害怕的情绪,倒是这个味道使其有一些兴奋的意思,每每拿到这把枪支哪怕是不能够用的,他也会兴奋一整天。
就想是无数孩子一样,他喜欢到处乱玩,可是这个乱玩并不是和其他的熊孩子一样掏鸟蛋砸窗户做一些缺德的事情,而是正儿八经的带着老猎人给他做的一个草帽,那个草帽的戴帽仪式非常简陋,但在小沃格的世界里面,这就是比伊丽莎白女皇做演讲时候的仪式更加的体面和庄重,无数的交接仪式在他的脑海中闪现出来,虽然是一个字都没有的被说出来,但是一句句的诗句和诗文却在老猎人的口中说出来:“
kАЛrбыл,rлoakrлюбnлm.
我小时候,非常爱吃冰淇淋。当然,我现在也还爱吃冰淇淋。但那时候,有点特别——见了冰淇淋简直就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