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舒伯特律师事务所收到一封匿名邮件,卡维斯拿到邮件审阅了一番,走到了老板办公室。
“请进。”
“boss,这里有一份邮件需要您过目一下。”卡维斯双手奉上文件袋。
舒伯特娴熟的撕开了文件袋,抽出文件看了起来。
“电子支付软件?”
文件中提到,当前众多电子支付软件涉嫌非法挪用客户存款,非法进行金融交易、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是的,电子支付是今年刚刚出现的一种新的金融支付方式,不同于传统的现金、银行卡方式,目前没有法律方面明确限制。
但是按照1933年公布的《银行法案》、1989年《金融改革法案》未获得金融许可的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也就是说,电子支付公司可以开展支付业务,其定位只能是用户资金的管理者,而非任何现行法律规定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舒伯特用手指敲击这桌面,仔细思考这份邮件的来源,电子支付冲击最大的是华尔街的银行家们。但是他们要动手,绝不是匿名发一封邮件。
舒伯特问道:“这些电子支付公司里面有谁获得了金融牌照?”
“根据我查到的信息,目前只有公司一家。”
“奥啊,这就难怪了。我相信,我们不是第一家收到这封邮件的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