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重生迈步从头越>第34章意外之财

南面的山林,一直是龙建华不敢进入的地方,因为野猪群每次都是从那里出现的;在把山上沟两旁的麦冬挖完后,将其余周围五里的地方都搜摸了一遍,实在没有规模较大的药材地,所以他想到这个方向去看看。

他也有了足够的信心。抓过大蛇,抢过老虎嘴里的食,身手也较以前敏捷多了,一般的东西没什么值得他害怕的。

十三日中午,一如既往地快速吃完中饭后,他系上刀鞘,提着锄头,背着一个背篓,走过屋坪,然后顺着野猪路进入南面树林。

翻过一道山脊后再次进入一个峡谷,来到中央时,发现野猪路在这里四通八达,一条沿着峡谷向上,另一条向下,还有一条继续向前。

他选择继续向前。

沿着野猪路走到山脊,野猪路再度分开,一条向上,另一条向下,没有向前的,前方是绝壁。

除了在原始次生林里看到过绝壁,在九队范围内其余地方尚未见过,今是第一次。其实,这也不算九队的范围,出了他家南面那道山脊就不是了,这里属于另外一个大队。

探出头看看,发现绝壁只有三丈来高,东西走向也只有七丈的样子。

绝壁下面的峡谷里开着很多白色的花,由于距离有些远,分辨不轻是什么品种。他沿着野猪路朝下方走,嘀咕一句,“这个时候开花的,一定是药材。”

往前走不到十步,他察觉峡谷中有道黄光照了他一下,仔细看又没有,退一步再走,又出现了;确认不是什么野兽眼珠的反射后,把那个位置记住。

现在手头有三千五百多块钱,对药材的采掘已经没有了开始的激动,只是将其当做是一份本职工作。

进入峡谷,马上就看到了板蓝根、麻、沙参、威灵仙等品种,但他都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径直走向那反光的地方。

在走到那处反光地还有五六米的时候,他惊叫一声,“金条!”

在被灌木、草丛包围的一块平坦石头下,一些散乱的金条映出黄澄澄的光芒!

很长时间没有激动的心又快速跳动起来,肾上腺激素飙升。他三步并作两步走,穿过灌木、踩到刺蓬,很快来到石头前。

放下背篓,拨开草丛,发现地上不只有金条,还有金银首饰!

妈蛋!这是谁做的好事?

做好事不留名,我谢你八辈子祖宗啊!

龙建华吞吞唾沫,蹲下去把一根根金条捡起,提起一根根金项链、银首饰轻轻地甩甩土,将一根根只露出部分的金条从土里抠出;地面没有以后就开挖,挖了石头前方挖两侧,挖完两侧挖后面……

两侧和后面都没有,前方有的范围也很窄,其实很集郑

最后清点一下这意外之巨财:一两的金条四十二根,九件金首饰,十七件银首饰,重约三十斤;可能是由于风吹日晒、霜打雨淋久了,金条金首饰还是金黄的,银首饰就有些灰暗了。

坐到石头上,龙建华心中狂喜,“现在的黄金价格不高,只有十来块钱一克;但架不住我多啊,两千一百克,两万一千块钱啊。”

随后嘟噜道,“不过,我并不缺钱。金条先收藏,金银首饰送给奶奶、母亲和妹妹。”

摘两片桐树叶把这些东西包起来放进背篓后,他心中不解。

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这些东西在?既然拿到这里,既不找个地方藏起来,又不带走,费那么大劲干什么?

很快,他不想这些了,提起锄头开始挖草药。

这次,他不再一样样地挖,而是找准一个方向推进,见到什么挖什么。这里药材的密度不大,但单株重量喜人,块头大,挖一蔸就是一蔸。

第一蔸麻,其块茎堪比队里在原始次生林里那块最大的,这又使得他感觉到了满满的成就福

在挖出一株沙参时,他欢喜地叫了一声。这沙参太大了,足有一斤多,不知道是多少年的老参了……

慢慢地,他开始兴奋起来。

很快,背篓就沉甸甸的,超过八十斤。有三十来斤金银,药材自然不多了。

坚持挖完一趟后,龙建华背起背篓就要返回,不远处灌木下草丛中露出的一点灰白色引起了他的注意。

难道又有什么意外之财?

放下背篓,拿着锄头走过去勾出来,原来是骨头,人类的骨头。

这下他有些明白了,那些金银首饰是这个“人”弄来的,然后他死在了这里。

龙建华取下柴刀,开始劈砍灌木和草丛,“既然你留给我这么多金银首饰,那我就让你入土为安吧。”

他不怕有鬼。严格来讲,他也算是一个不正常的人。魂魄从二十一世纪回到二十世纪,正常吗?

即使有鬼,他自信自己也能干得过。

现在武力值强大,一尺澳树都可以拍得摇摇晃晃,鬼能敌得过?自己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这具骨架应该有几十年了,见识比自己要少很多;所以无论武力还是智力,他都会超越其太多。

自然是没有鬼的,但他见到鬼子了。

在砍灌木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把军刀,全刀长一米,刀鞘长七十二厘米,刀柄长二十六厘米。虽然已经锈得拉不出,但他可以辨认出这是一把鬼子军刀,属于尉级,因为其手柄是光秃秃的。

“妈蛋,这个鬼子是想卷起金银细软逃跑的,结果死在了这里。”

他这才联想起队里人讲过的故事:

四五年时,鬼子一路打来,到现在区政府所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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