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白一看这马厩,当下皱起了眉头,这哪儿是“马厩”啊?竟然一匹马也没有,根本是个“骆驼厩”嘛!
看到他们傻眼的样子,所罗门抱歉地笑笑,解释道:“你们别介意,我们的马匹不够,现在剩余的只有这些骆驼了。不过他们很好使,尤其是在沙漠里行军的时候。”
“你们自己也有人骑骆驼上阵吗?”张白问道。
“有的是,要知道我们的马匹远远不够,这些骆驼跑起来确实比马的速度慢一点,但我们发明了专门给骆驼穿的重装驼甲,冲击的时候一点不差。”
重装驼甲是个好东西,张白眼睛亮了。
正如所罗门说的,骆驼上战场虽然合适,但也有很大的缺点。
一般来说,骆驼的速度赶不上骏马和普通驽马差不多,他们也不擅长跳跃,遇到障碍物只能绕过,但胜在吃苦耐劳,适应沙漠生活,适合长途作战。而且它们身躯高大,骑手对战时,能产生俯视攻击的效果,冲击力照理应该比马更强大。
而真正限制骆驼走上战场的,其实有两个缺点,一是它们温顺的性格,骆驼一般不愿意踩踏对手,也很不喜欢冲撞对方,所以很难将其训练成冲锋陷阵的前锋。
第二个缺点更严重,就是骆驼的颈部细长且目标大,肌肉相较于马来说更加柔软。因此骆驼骑兵一旦遭遇步兵,近战的过程中,奔跑速度较慢的骆驼,很容易被步兵从正面杀死。
这些冷知识张白前世在网络上见过,所以他明白,对于骆驼骑兵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驼甲前部的抗打击能力。只要有了合格的装甲,便可不惧步兵的袭扰反杀对方。
再加上骆驼的承重本来就远大于马匹,所以重装骆驼的冲击力和持续战斗能力反而会比马高出一筹。有现成驼甲的话,就圆满了。
“哦,原来有重装驼甲,那很好,我们每人一头骆驼一副驼甲吧!”张白乐呵呵地说道。
所罗门却笑了,回答道:“你别开玩笑了,驼甲这么昂贵,怎么可能人人都有,我给你们两个弄一副,其他人就算了吧!”
张白一听心里凉了半截,原来驼甲不是人人都有,想想也是这玩意儿太昂贵。“难道你们这里,很多士兵只能骑着没有甲胄的骆驼上阵吗?这是不是有些危险?”
“没办法,要是有马就好了。我们的马真的不够,帕提亚开国的时候,是个马上的帝国,人民也是马上的人民,可现在,你看看。”
张白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重,他点点头,帕提亚有点外强中干啊!可不一会儿,他眼珠一转,小商人的倔强性格又冒了出来。
“所罗门将军,我们不打不成交,现在也算是朋友了。就不能通融一下吗?”他凑近了所罗门,握住了他的手。
所罗门感觉到手心里有些膈应,他忽然明白过来,也凑近了张白,两人用身体隔开了其他人的视线。他低头张开手掌,掌心里是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雪白硕大的珍珠泛着晶莹的光泽,看起来由光线在隐隐流动似的,这样品相的明珠少说价值五六十个金币,相当于所罗门半年的军饷。
少年从军,拿命换钱的所罗门,去过很多地方,对于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是非常识货的。
他当即蜷起了手掌,直着脖子,装作没事的样子四周观察了一番。见没人注意,立刻把张白拉到了马厩旁边的角落里,马哥不知道怎么回事,想跟上却被张白笑嘻嘻地制止了。
趁没人所罗门仔细地查看珍珠,张白笑道:“你放心,这是我从东方带来的,这叫灵珠,比一般珍珠昂贵得多,尤其是那些法师们,绝对能出大价钱。拿这个跟你换驼甲,怎么样?”
一抹笑意爬上所罗门的嘴脸,“两颗灵珠,我给你们每人一副驼甲,还给你最好的骆驼,怎么样?”
这家伙,是个被打仗耽误的经商奇才嘛!
张白一狠心,“成交!不过说好了,我要最好的骆驼。”
所罗门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歪了歪脑袋说道:“跟我来,来就知道了!”
两人叫上了马哥,三人转到了马厩的里面。兵营中马厩有好几个,大部分是给替换的战马用的,他们来到的,虽然是给骆驼用的马厩,也一样不小。
里间果然有几头特别高大的双峰骆驼,比一般的骆驼要高出一个头,焦黄的身躯,长长的驼毛,显得丑陋而且强壮。
“这几头怎么样?”所罗门道,“一共可以给你们三十头,有公有母,满意吧!”张白很满意,他立刻付了第二颗灵珠,把所罗门乐得嘴都合不拢。
“你们喜欢就可以牵走了,自己会照顾骆驼吗?”所罗门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