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归原>第九十五章 赠马

张知北眼中闪过一丝迟疑,也就片刻的功夫,韩立杰没察觉异样。他翻身下马,笑道:“韩小姐,你好,叫我知北就可以了,实在不好意思,好久没来马场了,刚才等你们的时候又一时技痒,忍不住就先牵了一匹马出去过过瘾,倒是让你们久等了。”话没说完,他已经将手伸了出去。

韩之琪自然不好拒绝,按照“惯例”在伸手出去之前又揉了揉鼻子,豪放的扯开嗓门说道:“不碍事不碍事,大家都是兄弟,讲那些话实在见外得很。”声音之大,行为之豪爽,简直叫人可惜了这是个女儿家。

张知北握着韩之琪纤细小手柔弱无骨,那份容易让人沉醉的触感这才让他想起来韩立杰之前给自己看过的照片上那堪称倾城倾国的佳人其实就是现在俏生生站在自己面前这个假小子,以他的定力,竟也忍不住深深握住不想放手。

对于韩之琪今天粗糙的打扮,他心中反倒释疑了,这就是那个姑娘没错,他瞬间肯定了想法,笑容变得越发醉人。

韩之琪不禁皱了皱自己粗壮的眉毛,想要把手抽回来,却发现对方握得很紧,她很爷们的说道:“大兄弟,我觉得你可以松手了。”

张知北这才不着痕迹的把手松开,“不好意思,失态了。”

韩立杰被晾在了一边,不过看这局面,他心里已经乐得像一朵太阳花。看来张知北和他料想的一样,并没有受到韩之琪这些花招的影响,这个诡计多端的妹妹恐怕怎么也没想到,她的照片早已经被自己“卖”给了这个年轻人。

“骑马运动在禾国有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用马匹驾车,殷商时期就设立了马政。伴随着社会文明的推进,马匹作为人类的代步工具和战争用具的作用渐渐被取代,人们在追求更高质量更个性化的生活时,马到成功,一马当先这样的人文精神被大家推陈致新,马术运动便由此慢慢演变而来。

我小时候是在草原之地长大,说起来,我们张家迁到青都的时间,可比你们还晚了七八年。八岁那年我开始接触赛马,不过那时候条件可没那么好,家里有些马匹,但都是用来放牧然后买卖用,都是一般的品种。十二岁的成人礼,家中长辈专门送了一匹马给我作为礼物,不过只骑了一年,有一天出去放牧,遇到了草原狼,不仅被叼走了好几只羊,大人找到我的时候,那匹马整个腹部都被扯开了一个大洞,那是我的第一匹马,跟了我不到一年。

后来我们举家迁到青都,十八岁那年,我爸又花八百万从荧国给我买了一匹纯血马,虽然我很喜欢,但是总也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

这些话若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一定会让人觉得这是炫耀,可是张知北就像是在讲一个故事,语气平淡,更显得真诚。起码,韩立杰听得相当入神。

说罢,张知北拍了拍马背对两人说道:“怎么样韩小姐,有兴趣试一试吗?”

既来之,则安之!不就是骑个马么,还怕了你怎地!韩之琪帅气的将帽檐摆正,擦了下鼻子说道:“试就试,那谁谁谁,把马给我牵来!”

事实上韩之琪根本就没学过骑马,甚至连韩立杰,也是在认识了张知北之后,为了迎合他的兴趣爱好现学的,张知北自然不知道。

之所以韩之琪没有拒绝,她脑子转得飞快,以前听过看过不少新闻和例子有人骑马操作不当,从马上摔下来后住院的,虽然这招狠了点,不过她想着只要能彻底摆脱这档子事儿,那付出点代价也是值得的。这是她下意识做的决定。

韩立杰丝毫没意识到问题所在,简单的认为韩之琪如果愿意像自己一样配合一下张知北的兴趣爱好,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即便她这么做可能会有些勉强,但是此刻这些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青年人早已在旁边备好了两人的马匹,当先牵着韩之琪那一匹走了过来,张知北介绍道:“这匹汗血宝马是四年前我托了点关系从阿联酋的一个拍卖会上拍下来的,也是花了不少功夫。纯种汗血马现在全世界现存不超过三千匹,韩小姐,你和它,可算得上是有缘了,这么长时间,除了我试骑过一次之外,再也没有人碰过它。”

这匹马浑身呈银白色,没有一丁点的杂色,皮毛被人打理得光洁亮眼,就像披了一层银色褂子,夺人眼球。四肢强健有力,浓密柔顺的鬃毛自然披散,整个体型匀称高大,最神奇的是那一双眼睛,都知道马 眼睛不仅大,而且睫毛奇长,马 眼睛没有眼白,整个眼球看起来就像是一对纯净的黑色玻璃球,煞是好看。

韩之琪身高有一米七二,站在这匹宝马身前,竟也高不了多少,想必这几年,张知北也必然是精心照料的。不过他洋洋洒洒说了这大半天,韩之琪却并没有怎么表态,哪怕说一句赞誉。韩立杰独自站在一旁,又怕张知北尴尬,除了用眼神示意韩之琪说两句,剩下的也只能干着急。

张知北却不在意,又接着说道:“宝马配英雄,良玉配美人,今天良玉没有,这匹宝马如果韩小姐看得顺眼,不妨当做咱们初次见面的见面礼,希望你不要嫌弃!”

一匹价值数百万的汗血宝马,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全球限量版,竟然叫他说送就送了,关键是他和韩之琪今天也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如此大礼,别说她,就连韩立杰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事情显然在按他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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