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程小麦就把徐阳那些人,交给了老爸,让他安排他们在村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两天,程小麦一直在天池顶上,教花梨鹰和黑皮,还有那些黄精一些基本的武功招式。
同时,他也把自己从《神农经》中所悟出的一套神农拳,传授给了它们。
这些精灵古怪的飞禽走兽们,悟性特别高,学了一遍下来,根本不用再教,它们那独特的招式,能瞬间让天地间为之一暗,风起云涌,电闪雷鸣。
那强大的气场,如同海啸一般,挟持凌厉的杀面,轰然而至。
这些精灵好像天生的就是练武的料子,为了它们的主人哥,瞬间可以幻化成从天而降的远古战兽,所向披靡,锐不可挡。
有这些能够飞天遁地的动物在自己身边,程小麦的确感到要安逸多了。
特别是花梨鹰,能够借物隐身,加上它凶悍霸道性格,和一身神出鬼没让人类无法理解的武功,还有什么厉害的敌人,敢和它较量的?
七只小黄精除了可以遁地隐身之外,还能进入人体之中,天底下还有什么样钢铸铁打的人,能经得住它们在体内穷折腾的?
黑皮就是一颗锐弹,它能直接洞穿人身。
一怒之下,这狗爷能够秒杀数人。
当然,朗朗乾坤中,程小麦不希望自己能够看到这种事情发生。
他所渴望的是当一个悠闲的小农民,没事养养花,钓钓鱼,坐在花梨鹰的背后上,巡游十万大山的上空,顺便吹吹笛子,当一个牧雁人。
这时候,程小麦给他的那些飞禽走兽煮了一盆天星茶,放在了它们的面前。
他一副老神在在地斜躲在卧椅上,无限感慨地对它们说道:“诸位爱卿,以后有你们在身边,朕完全可以高枕无忧,安心地当一个种田郎了!”
“朕感觉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能与你们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
“来来来,大家不必拘谨,也不用光顾听我说话,喝茶,喝茶!”
说到这里,他朝那些飞禽走兽扬了扬手里的杯子。
咕嘟!
率先喝下了一口茶。
花梨鹰和黑皮,还有七只黄精,连忙埋头把各自不同形状的嘴,伸向那只大盆子里。
唧唧!
咕咕!
呼噜,呼噜!
这些动物一边喝着天星茶,一边发出各自不同的声音。
程小麦在这煮这壶天星茶里,加了大量的灵泉水。
它们这一埋下头去,就舍不得抬起来了,一口气比赛似的,将那满满一盆天星茶给喝得一滴不剩了。
嗝地一下子,狗爷伸长了脖子,打了一个非常响亮的饱嗝。
看到黄精们和花梨鹰朝它看过来时,狗爷难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见此情景,程小麦不禁摇了摇头,对狗爷批评道:“黑皮,你是我认识最早的了,也是最先品尝到我空间灵泉的。”
“按说,凭你的悟性,应该知道品尝含有最高灵气的美食后,最忌讳的就是打饱嗝了。”
“要知道,一个饱嗝打出来,就会把你刚刚吞进去的灵气,吐出一半,这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
“做狗不容易,做一名灵狗更不容易啊!”
汪汪!
狗爷羞愧了叫了两声,再次垂下狗头。
程小麦从卧椅上坐了起来,轻轻拍了几下花梨鹰的脑袋,说道:“二杠,明天我们就要去马尔丹纳了。”
“趁着今天还有空,带我到环山梯田那里去一趟!”
“我想先尝试着在那里种点白菜!”
“啼——是,主人!”
花梨鹰响亮地应了一声,飞出铁竹屋,在那片空地上一翻身,体形旋即扩大了无数倍。
黑皮和七只小黄精,一如往常抢先跳到了花梨鹰的背上。
当程小麦坐了上去后,花梨鹰发出一道尖锐的长啸,一飞冲天。
程小麦从空间取出笛子,在半空中吹奏了起来。
嘎——嘎——
一群大雁从远处飞来,以花梨鹰为首,排出“人”字形。
“凌副总,你看,有人骑在老鹰的背上!”
“那人还吹着笛子呢!”
“天啊,还有那么的大雁,排在后面!”
“这人到底是谁啊?”
“好壮观啊!”
在后山的一片工地上,一些工人围在凌青梅的身边,指着天空惊炸炸地叫嚷了起来。
凌青梅默默地望着骑在花梨鹰后背上的程小麦,心里再次掀起了波澜。
说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农民,谁敢相信呢?
在他的身上总是有那么多神奇的事情发生!
不管是哪一个女的,嫁给他注重会铸造一生的传奇!
半晌,凌青梅这才对身边的人说道:“他就是我和你们所提到的程小麦!”
当即有人一脸震惊地说道:“啊,原来他就是程小麦啊!”
“难怪他能够治好凌总的病,这简直就是一个奇人啊!”
“如果是一般的人,怎能够骑在老鹰背上在天上飞行呢!”
“开眼了,我真的是开眼了!”
……
好像只一眨眼的工夫,花梨鹰就载着程小麦赶到环山梯田这边了。
在程小麦的眼前,排开来有六座山,都是环山梯田。
他想利用其中的一座梯田山,种上大白菜。
这大白菜的种子,都是在空间里收获的,装了有足足的两大麻袋了。
程小麦的想法,现在已经快进入深秋季节了,他在这里种上白菜,到时利用空